
各广交会相关企业:
第124届广交会出口展一般性特装展位企业位置安排方案(第一批)于9月10日起在广交会官方网站www.cantonfair.org.cn-->“参展商”-->“特装 天地”-->“展位图纸"进行公示,公示期至9月11日15时,请各相关企业查阅。本次公示第一期所有展区(新能源展区除外),具体如下:
电子电气产品,工程农机,汽车配件,家用电器,自行车,摩托车,车辆,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工具,照明产品,动力、电力设备,通用机械、小型加工机械及工业零部件,大型机械及设备,建筑及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五金,卫浴设备。
如对位置安排方案有异议,请尽快联系我交易团。
特此通知。
广交会深圳交易团
2018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