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Value Plus:新形势下如何推进国际经贸合作”研讨会成功举办。我们有幸邀请到香港国际金融学会主席、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政策与实践研究所所长、深圳市深港澳合作创新研究会副会长肖耿教授,为大家分享他对推动国际经贸发展、深化粤港合作的看法,以下是文字整理内容:
嘉宾介绍
肖耿,现任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实践教授、政策与实践研究所所长及香港国际金融学会主席,并担任深圳先行示范区及珠海横琴自贸区专家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研究领域涉及中国改革开放的许多领域,包括宏观经济、汇率、金融、企业改革、生产率、城市发展、及中美关系等。中文专著包括《产权与中国的经济改革》、《中国经济的现代化:制度变革与结构转型》、《政府与市场:中国经验》及《中国未来:佛山模式》。
▼
分享主题
双总部衔接双循环:以政府、市场及社会合力推进国际经贸合作
促进国际经贸合作需充分调动政府、市场及社会各界力量与积极性,实现外循环与内循环(以下简称“双循环”)衔接。深圳地处双循环衔接带,福田更在深圳河以北,紧邻香港,区位优势明显。我对未来数十年的深港合作满怀信心。
打造大湾区内湾城市群
衔接内外双循环
香港是外循坏的重要平台。作为一个全球领先的自由港,香港一直坚持国际化、市场化的定位,奉行低税制与自由外汇市场。香港如吸铁石般吸引各类经济体,但它的吸力实源于内地经济实力与规模。
我国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及自由贸易区建设需要落地跨境业务、离岸业务,而香港是进行跨境业务、离岸业务最好的平台。但是,香港与内地分属“一国两制”下的不同制度体系,我们应当重视制度性差异造成的各类互动障碍。深港两地的物理间距不过50米左右的深圳河,而两地的经济地理距离按一些学者估算可能因制度性障碍达到500公里。我们需通过制度创新来克服这些制度性障碍。
在建的深中通道与港珠澳大桥将大湾区内湾连接,也就形成双循环衔接带。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双循环衔接的硬件。与“一带一路”倡议中优先基础设施投入一样,港珠澳大桥与深中通道建设以基建先行为方式,把内地与港澳连接起来。国家级试验区是促进双循环的软件,包括前海、南沙与横琴,试验的目的是更好地衔接双循环。
设立“特区中的特区”对双循环衔接带建设有特殊意义。香港是特别行政区,深圳是经济特区,珠海也是经济特区,这几个地区正是双循环衔接的地方,也就是“特区中的特区”。我们打造衔接带、衔接双循环的最主要目的是打通生产要素跨系统、跨境流通,使企业内部能够跨系统配置资源,包括人才、资金与信息。但是达成这一目标并不容易,因为内地与香港存在制度性差异。我把香港的体系称为“海水生态环境”,内地的体系称为“河水生态环境”。海虾在海里如鱼得水,但到河里就水土不服了。现在我们面临的局面是海水里面有海虾,河水里面有河虾,如何让海虾与河虾既能合作,又能如鱼得水发挥各自比较优势,这就需要制度创新。
探索制度创新
激活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与流动
实现制度创新应当树立打造“软基础设施”的意识,双循环最根本的软基础设施是货币。内地体系属于内循环,是以人民币为基础的市场体系。外资来到内地(如深圳)通常以人民币为注册资本,以人民币为合同计价及结算货币,并受内地监管体系监管。外资到香港以港币为注册资本,以港币为合同计价及结算货币,并受香港监管体系监管。这方面的区别影响很大,但打通这两个体系也并非遥不可及。我们可以通过打造“双总部”机制来实现这一目标。在港的中资机构有央企、地方国企与民企,它们其实在内地和香港都各自设立了总部,也就是“双总部”。然而两个总部背后虽然是同一股东,但它们在不同系统里注册,在运营方面并不互通。因此,包括华润、招商局、腾讯、华为在内的企业都不能在深港两地之间自由调配重要的生产要素,不能进行资源优化配置。
突破资源调配瓶颈离不开香港的自由市场体制。香港是一个“超级联系人”,是一块吸铁石,吸引着外商投资。香港在外资进入国内市场的过程中承担了平台作用,约60%-70%的外资进入中国市场都经过香港,其中有些资金是内资出海后再回流的,因为国内实体产业市场的回报率更高。近期,新加坡在吸引外资上表现亮眼,然而我认为香港最终会更胜一筹。一是部分企业家虽然出海前往新加坡,但其实体投资及运作仍在国内,包括在深圳;二是香港以内地这一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作为坚强后盾,它的资产规模与交易量远超新加坡(引自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李律仁先生是香港金融发展局主席,我曾与他在香港证监会共事。李律仁先生预测香港有望在2023年超越瑞士成为全球最大的跨境财富管理中心。这一预测令人鼓舞,对深圳也有启发,因为深圳也希望成为财富管理中心。
香港对深圳非常重要,深圳对香港也非常重要。我国未来的挑战集中在科技创新与服务业。科技创新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90%以上的创新都可能夭折。因此,科技创新特别需要一个金融体系为它分散风险,股票市场是分散风险最有效的手段。而香港的优势就是股票市场,特别是IPO(上市)。过去十年,香港股票上市集资总规模平均看超过上交所与深交所集资总额,甚至超过所有美国股票交易所集资总额。香港的股票市场吸引了全世界包括内地的资金。习近平总书记于2022年7月1日视察香港,他提到香港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与欧美普通法,并强调香港要与国际接轨,并借力自身优势引进更多国际人才。确实,许多留学生与海外华人特别愿意来港发展,但香港也面临地理空间过小的瓶颈。
因此,深港一定要合力前行。我来深圳五年,发现目前的阻力主要集中在两地制度体系无法衔接。例如,在外汇管制、数据信息跨境运作与监管方面存在两地制度体系差异的问题。香港没有外汇管制,而内地有外汇管制。香港特别强调数据隐私保护,而内地更侧重利用大数据来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两个体系,一如海水,一如河水,其实大不相同。这些不同是由“一国两制”保障的,我们应当辩证看待。不同制度意味着制度多元化的优势,我国实行两制就意味着拥有两种选择。但是,两个体系如果不能衔接到位就会出现我之前提到的障碍问题——深港两地经济地理距离远胜于物理距离。
对于香港而言,香港一直对全球开放,但没有对内地完全开放。这意味着内地(例如深圳与珠海)无法成为香港可充分利用的腹地,并造成香港产业的高度单一(金融与地产)与空心化,进而导致社会贫富差距过大的民生之痛。
深圳也面临制度限制问题。大湾区的内地城市一直对香港的生产要素开放,但没有对香港的制度开放,也没有对全球完全开放。这导致内地的科创、金融、绿色等高端产业不易迈向全球一流水平。无论是福田的河套,还是南山的前海,都提出了一些创新的设想,然而由于内地制度约束实现它们并非易事,深圳未来突破这些限制需要深化与香港的合作。
深港深度合作的顶层设计与底层逻辑
深港两地都有合作的迫切和根本需求,我认为双方应展开两个层次的合作,一是顶层设计,二是底层逻辑。
顶层设计指需要设立“深港深度合作经济经特区”。按照深圳的过往经验,经济特区能够起到先行先试的作用,因为深港合作既要突破内地制度,也要突破香港制度。一旦“深港深度合作经济特区”成为国家战略,就能通过立法在经济特区范围内突破现有法律的约束和监管。深圳的土地大多数已规划发展,因此“深港深度合作经济特区”的实体片区可以选址在香港北部都会区内靠近深圳的地方。北部都会区占地300平方公里,是深港两地的缓冲带,在港英时代没有得到发展,大多还是鱼塘和水田,很像四十年前的深圳。如果这里的土地能够物尽其用,它就能成为下一个浦东,成为深港的新区。在北部都会区设立一个“特区中的特区”既能深化深港两地合作,也能确保香港其他区域不受影响,继续以资本主义、开放、市场化的方式保持香港的优势,这一顶层设计能够同时惠及香港与内地(特别是深圳)。
底层逻辑是通过建立“企业跨境双总部”机制(以下简称“双总部”机制)来实现两地经济效益共享和优势互补而避免过度竞争。这一机制允许“深港深度合作经济特区”香港实体片区内注册的合格香港离岸企业在深圳虚拟片区内设跨境营运第二总部,且这些企业只扩展离岸业务而不与内地在岸企业竞争。在这一机制下,香港行业监管部门按香港法律、监管条例、行业准则对双总部企业的活动进行数字化精准监管,并向内地相关监管部门备案。双总部企业的税收与GDP也由深港两地政府共享,例如深港两地各取50%。作为对等安排,深圳虚拟片区注册的内地合格在岸企业也可在香港实体片区设跨境营运第二总部,并由内地行业监管部门监管,双总部企业税收与GDP也是两地共享。“双总部”机制实现两地经济效益共享及优势互补,这可以将两地由过度竞争关系变为双赢股东关系。过去,两地竞争人才、竞争企业、竞争资金,今后“经济蛋糕大家分”,发挥两地比较优势,将互动障碍转化为互补优势。
在这里我想强调两地监管的分工问题,“一个和尚担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香港与内地不能采取事事都共同拍板决定模式,而应有所分工,监管各自的在当地注册企业。过去的监管理念是属地监管,这一理念一定会被淘汰。数字经济时代赋能个性化服务与监管,两套不同监管体系下的精准监管在技术上完全可行。这些设想并非天方夜谭,只是尚待我们解放思想。
建立“深港深度合作经济特区”与“双总部”机制的想法实质上是要突破现有的不必要的制度约束,提高企业竞争力。如果一个企业不能跨境配置生产要素,可能就会失去国际竞争力。我们可以通过设立互利互惠的机制、采取灵活的监管政策为我国的头部企业(例如华为与腾讯)创造有利于国际竞争力提升的营商环境。采取这一方案,我们会拥有四大优势:
第一,帮助香港作为国家外循环平台扩容,为香港提供有效的可利用虚拟腹地,大幅度扩充香港产业发展的空间、人才与市场,实现香港产业全方位复兴,进而实现与内地的共赢合作。
第二,帮助深圳提升国际化营商环境与国际竞争力,通过吸引跨国企业落地深圳,大幅度提升深圳基础设施与办公楼的使用效率以及本地人才的高质量就业。
第三,颠覆性破解深港合作困局,将地方间传统的招商引资零和竞争转变为制度型深度合作、捆绑式互补多赢发展,实现两地共同“双招双引”,助力国家长远发展。
第四,促进外部流入式增量发展,持续改善两地产业结构,增进社会效益。“深港深度合作经济特区”的建立将特别有助于改善香港贫困人口就业,吸引香港青年前往内地创业,增进两地民众的彼此了解。
我相信国家会非常重视深港两地的深度合作与制度创新,其实“深港深度合作经济特区”与“双总部机制”当初“一国两制”创新非常相似,都是大胆务实的制度创新。
(全文完)
________________
Value Plus 中国(深圳)社会组织“走出去”能力建设与交流合作平台是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和深圳市国际交流合作基金会共同发起,项目以深圳市为创新示范基地,试点探索应对社会力量在“走出去”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通过政策指引、能力建设、资源对接等方式,提升社会力量以更专业和创新的方式参与国际议题和治理的能力,融入国际合作并推动可持续发展,并有效提升深圳国际化水平。同时,通过营造适宜的国际发展合作创新生态,打造深圳与国际社会的对话平台,助力中国社会力量参与国际治理议题、推动联合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打造引领社会力量融入国际发展的创新和示范项目平台。
相关内容
Value Plus丨“新形势下如何推进国际经贸合作”研讨会顺利举办
________________
关注我们,见证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历程
合作请垂询 📧 sfiec@sfiec.or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