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AEO互认?
AEO互认是指在建立AEO制度的海关之间,对各自认证的AEO企业予以相互认可并给予相应的通关便利化措施的一种制度安排,是减少重复认证并促进国际供应链安全与便利的有效途径。海关积极推进AEO制度互认,主要有以下益处:企业可以享受互认国家双方海关的通关便利,提高国际竞争力;消除不同国家海关的重复现场查验,减少执法成本;有利于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一个有效并且基本相同的供应链安全标准和程序;有利于提升透明度,建立相似的安全监管平台和信息、情报的交换共享平台;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安全与便利。
二、国际海关AEO制度是什么?
2005年6月,世界海关组织(WCO)第105/106次理事会年会通过了《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以下简称《标准框架》),中国海关签署了《标准框架》实施意向书。《标准框架》确立了三大支柱,即海关与海关的合作、海关与商界的合作,以及海关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合作。AEO制度正是《标准框架》中依靠“三大支柱”所建立的核心制度,对促进全球供应链安全与贸易便利,实现关企互利共赢、贸易畅通起到了重要作用。经过10多年的发展,AEO制度在各国家(地区)海关和商界备受瞩目,AEO资质也成为全球贸易的一张“绿色通行证”。
三、中国海关实施AEO国际互认的“朋友圈”有哪些?
中国海关自2008年实施AEO制度以来,一直大力推进AEO国际互认,着力提升我国企业境内外通关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截至目前,中国已经与新加坡、欧盟、新西兰等28个经济体54个国家(地区)签署AEO互认协议,其中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增加至36个,互认协议签署数量和互认国家(地区)数量居全球“双第一”。
中国—新加坡,2012年6月,中国海关签署的第一个AEO互认安排,2013年3月15日起实施;
中国—韩国,2013年6月签署AEO互认安排,2014年4月1日起实施;
中国内地—中国香港,2013年10月签署互认安排,2014年5月18日起在内地与中国香港4个陆路口岸试点,2014年9月1日起实施;
中国—欧盟,2014年5月签署AEO互认安排,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
中国—瑞士,2017年1月签署AEO互认协定,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中国—新西兰,2017年3月签署AEO互认安排,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中国—以色列,2017年11月签署AEO互认安排,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中国—澳大利亚,2017年11月签署AEO互认安排,2023年12月14日起实施;
中国—日本,2018年10月签署AEO互认安排,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中国—白俄罗斯,2019年4月签署AEO互认安排,2019年7月24日起实施;
中国—蒙古国,2019年4月签署AEO互认安排;
中国—哈萨克斯坦,2019年4月签署AEO互认安排;
中国—乌拉圭,2019年4月签署AEO互认安排,2022年1月26日起实施;
中国—阿联酋,2019年7月签署AEO互认安排,2022年2月14日起实施;
中国—巴西,2019年10月签署AEO互认安排,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国—英国,2020年12月签署AEO互认安排;
中国—塞尔维亚,2021年2月签署AEO互认协定,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
中国—智利,2021年3月签署AEO互认安排,2021年10月8日起实施;
中国—伊朗,2021年5月签署AEO互认安排;
中国—乌干达,2021年5月签署AEO互认安排,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中国—南非,2021年6月签署AEO互认安排,2023年9月1日起实施;
中国—俄罗斯,2022年2月签署AEO互认安排;
中国—菲律宾,2023年1月签署AEO互认安排;
中国—哥斯达黎加,2023年1月签署AEO互认安排,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中国—乌兹别克斯坦,2023年5月签署AEO互认安排;
中国内地—中国澳门,2023年2月签署互认安排,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中国—布隆迪共和国,2024年5月签署互认安排;
中国—冰岛,2024年5月签署互认安排。
截至2024年4月底
全国AEO企业为5882家
占有进出口实绩企业数量的0.96%
占进出口总额的36.3%
四、AEO企业如何及时享受中国海关与其他国家(地区)海关AEO互认带来的通关便利化措施?
境外收发货人为中国海关已互认国家(地区)海关AEO企业的,国内相关企业需要在水、空运货运舱单“原始舱单数据项”或“预配舱单数据项”的“收货人AEO企业编码”“发货人AEO企业编码”栏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境外收发货人”栏目中填写境外收发货人的AEO企业编码。中国海关在确认境外AEO企业身份后,将会给予相关便利化措施。
中国海关AEO企业向已互认国家(地区)进出口货物时,一般需要将AEO企业编码通报给已互认国家(地区)进口商或出口商(具体以公告为准),由其按照规定填写申报,已互认国家(地区)海关在确认中国海关AEO企业身份后,将会给予相关便利化措 施。
享受AEO互认带来的海关便利:被视作合规、安全、信任的商业伙伴;快速通关降低查验率或者免除查验;当货物被选中查验时,优先安排查验,必要时无侵入式查验;简化通关手续,缩短清关等待或准备时间;减少所需提供文件和降低其他要求;降低或免除其他政府机构或组织的时间及程序要求。
上述国际互认的便利措施将使AEO企业货物的递送时效和安全性得到保证。随着海关的通关加速,通关时间减少,物流成本减少,必将大为改善企业的整个供应链绩效。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