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确定中央企业28家集团公司、60家基层企业及地方国有企业17家省(区、市)属集团公司、40家基层企业入选“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名单。省国贸集团下属浙商资产作为地方国有企业进入榜单。
2018年以来,浙商资产以“双百改革”为契机,不断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
公司坚持以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公司治理,健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创建“五心五力”党建品牌助推公司发展;坚持以公司章程为核心构建制度体系,全面规范董事会建设,有序落实董事会职权;坚持建立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权责清晰、运转有序、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持续推动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授权履职;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通过三项制度改革等不断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浙商资产通过持续提升治理水平,促进了公司高质量发展。截至2021年底,公司总资产近653亿元、净资产近147亿元,较成立之初分别增长约30倍和13倍。累计化解财务危机近1400亿元、解除担保圈危机超过380亿元,保障就业超10万人。未来,浙商资产将充分发挥示范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不断增强自身发展动能,努力打造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新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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