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遗嘱继承
遗嘱是指人们在故去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物做出安排的一份证明。简单来说,遗嘱就是人们在生前,对自己身故后的财产合法划分的一种处理方式。当先人归西后,其亲人会依据他在生前订立的遗嘱分配财产。要注意,并不是任何一张纸都可以作为遗嘱的。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遗嘱继承需要满足逝者已经死亡,并且遗嘱是逝者生前合法订立的这两个条件。
2.遗嘱继承有哪些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的形式共有六种,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打印遗嘱以及口头遗嘱。其中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打印遗嘱和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此外,口头遗嘱仅在不能以其他形式设立遗嘱的危急情况下才能使用。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如果设立人能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的形式重新设立遗嘱,那么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3.什么情况下遗嘱有效
设立遗嘱是一种法律行为,其核心就是依照法律规定分配已故之人的财产与权益。所以想要遗嘱生效,设立人在设立遗嘱时必须具备行为能力,遗嘱必须是设立人的真实意愿,且遗嘱内容合理合法。如果遗嘱是在设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受胁迫或欺诈的情况下设立的,则没有法律效应。同时,如果遗嘱是伪造的或者被篡改过的,同样不具备法律效应。
1.什么是法定继承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法定继承是除遗嘱继承外的另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也可以被称为无遗嘱继承,是指当人们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死亡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继承顺序与遗产分配原则来继承财产的一种方法。
换言之,当已故之人没有遗嘱时,继承人依照法定顺序合法分配逝者财产的行为就是法定继承。也就是说,逝者不能以自己的意志决定谁应该继承哪些遗产,遗产会依据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以及顺位进行分配。
当然,在我国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简单来说,如果已故之人对所拥有的财产立有遗嘱,且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则必须按照遗嘱继承。
2.法定继承的顺序
法定继承人一般是依照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作为参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继承人仅限于逝者的近亲。具体包括逝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血亲,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还包括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对岳父、岳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为逝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民法典规定当继承开始后,只有在没有第一继承人的前提下,第二继承人才能继承逝者的遗产。
就法定继承的比例而言,在法定继承中,如果为同一批次的继承人,继承财产的比例份额一般应该是相同的。但是如果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生活特别困难,或对逝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与逝者长期生活在一起,或有条件赡养逝者却未尽到义务……在这些特殊情况出现时,不同继承人之间的继承份额可以存在相应差别。
进一步来说,法定继承中还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这两种模式。其中,代位继承是指逝者的子女先于逝者死亡时,由逝者已逝子女的直系血亲代替继承逝者遗产的一种方法。例如,甲的爸爸早年间去世,甲的爷爷抚养甲长大。在爷爷去世后,甲与爷爷其他的子女(也就是甲的叔叔和姑姑)拥有同样的继承权,因为甲是逝者(爷爷)已逝子女的直系血亲。简单来说,如果甲的爸爸先于爷爷去世,那么在爷爷去世后,甲有权利继承爷爷的遗产,这就是代位继承。
转继承也可以称为连续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在实际接受遗产前去世,那他未继承的遗产将被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我们用上文的例子继续说明。如果爷爷先去世了,在分配爷爷遗产的过程中甲的爸爸也去世了,那么甲有权利继承遗产,这个过程就是转继承。
由此可以看出,在法定继承的过程中,继承关系是十分复杂的。尤其是发生了类似于继承人法定关系不清楚、第一顺序继承人突发意外去世,或者财产的产权纠缠不清等问题,就会导致遗产的分配变得复杂。
1.什么是信托传承
信托传承也是财富传承的工具之一,以家族信托为主要传承方法。家族信托对人们来说可能是一个相对新的概念,但其实最早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当时的罗马人就已经开始通过受信任的第三方来对其遗产进行管理,从而达到财富传承的目的。
现代的家族信托是指委托人在签订信托合同之后将其财产所有权委托给受托人,让受托人进行管理,由受益人获得收益的一种方式。
家族信托是信托中的一种,如图所示,委托人是家庭财富的原始持有者,通常为自然人;受托人是家庭财富的管理者,承担掌握、管理与处置家庭财富的责任,受托人需要以受益人利益为前提来管理家庭财富,并履行信托合同中的相关义务;受益人在家庭信托中一般为家庭中的成员,可以依据委托人的意愿获得相应的信托收益。

2.我国信托传承的现状
改革开放后我国第一个家族信托成立于2012年,是由平安信托作为受托人,委托管理5000万元资产,合同期限为50年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2016年,我国以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为主的家族信托规模约为440亿元,有21家信托机构与14家商业银行可以合法开展家族信托业务。招商银行发布的《2020年中国家族信托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有意向进行家族信托的人群所拥有的家族信托资产规模大致为7.5万亿元,预计到2021年底,该规模可扩大至10万亿元。
3.信托传承的优势
家族信托主要面向于高净值人群。它在财富传承中具有传承灵活、财产隔离、信息保密三大优势。
传承灵活是家族信托的一大特色。财富传承是一项复杂的过程,但是通过家族信托进行财富传承,可以依据个人的实际需求定制不同的条款。例如受益人是谁、达到什么条件才能分配收益以及如何分配收益等。
此外,家族信托可以在财富传承的过程中起到防火墙的作用,即财产隔离。当家族信托成立时,财产的所有权会从委托人那里剥离,并转移至受托人处。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受托人未来破产,信托财产也不需要算入破产财产进行清算,其债权人不能对信托名下的财产提出任何法律意义上的偿债要求。
最后,设立家族信托具有信息保密的作用。除特殊情况外,所有信托名下的财产均会以受托人的名义进行运作,受托人有为委托人保密的义务。
案例平安:信托家族信托
2012年,平安信托设立了国内首单家族信托,并于2015年注册了国内首个家族信托品牌鸿承世家。该品牌旗下包括鸿福、鸿睿、鸿晟、鸿图四种信托产品,这里简单介绍这四类信托产品。
鸿福系列为门槛100万元的保险金信托,兼具保险的保障功能和信托的财富传承、隔离和财产管理功能;鸿睿系列为门槛1000万元的标准型家族信托,可接受客户提供现金、保单相关权利、金融产品等多种委托资产类别;鸿晟系列为定制型家族信托,该系列产品门槛为1000万元,在为客户提供多元化委托资产类别的基础上,可充分按照客户意愿,设置专享的传承方案与投资方案;鸿图系列为门槛5000万元的尊享型家族信托,支持股权、房产、艺术品等多资产类别装入,可实现委托人个人及家族企业财富代代相传的目标。
案例:著名歌手家族信托
某著名女歌手因病早逝,在生命的最后一个月为家人设立了家族信托,将巨额房产、现金等资产委托给了某国际信托公司管理。根据信托合同规定,该信托公司每个月会支付上万元生活费给其母亲,在其母亲逝世后,信托中所有资产扣除其他费用后将全部捐给某公益组织。
该歌手之所以在逝世前将其遗产通过信托公司设立家族信托,而不是交给其母亲打理,是因为她的母亲有赌博的不良习惯,如果将遗产直接留给她,可能会被迅速挥霍,那么其母亲的晚年生活将失去保障。通过设立家族信托,可以将所有的遗产交由信托公司管理,信托公司每个月按照合同规定将生活费支付给其母亲直至逝世,这样就可以安度晚年了。因此,设立家族信托不仅可以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对家庭财产进行管理,同时可以科学有效地进行财富传承,避免遗产被受益人挥霍殆尽。
1.什么是保险传承
保险传承是指成年人为自己的子女购买年金保险,可以选择一次性总付或分期(如按年或按月)购买保险,保险公司在若干年之后,按期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也就是说,即使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给付期限内死亡,受益人也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年限期满。
人们可以通过购买年金保险来规划他们的财富传承,购买年金保险进行财富传承主要具有以下三个优势。
首先,防止子女挥霍。由于年金保险可以分期给付保险金,因此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子女拿到大额财产后,迅速挥霍一空的局面。
其次,避免财产外流。随着离婚率的攀升,很多高净值人士会担心,传承给子女的财产会因为离婚而被子女的配偶分割,导致财产外流。年金保险就可以很好地避免这种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如果子女离婚,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取的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之后获取的保险金,属于个人所有。而年金保险可以分期给付保险金,这样一来,被分割的最多只是已领取的保险金,未领取的保险金并不算作共同财产。
最后,年金保险的赔付均为现金,这样就避免了被保险人去世时变卖各类财产可能出现的折现损失问题。尤其是对于不动产占比较高或有较多收藏品的家庭,对这些财产的变卖往往会导致较大的损失,但年金保险可以有效地避免这个问题。
2.什么是年金保险的定向传承
不管是对于高净值客户还是普通人,年金保险都是相对来说既有效又方便的财富传承工具。以一个为儿女购买年金保险进行财富传承的故事为例,张先生是食品公司董事长,个人财产几千万元,他希望将来能将自己的财富留给膝下的一儿一女。然而,其子女有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习惯,所以张先生选择了为两个孩子投保年金保险。按照合同约定,张先生的子女在40岁以后,每月可以收到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
假设张先生的女儿在43岁那年与丈夫离婚。因为张先生是通过年金保险来进行财富传承的,其女儿43岁以后未领取的保险金就不会作为共同财产被分割,年金保险也因此有效的起到了避免财富外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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