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继承境内财产,可能涉及被继承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及财产所在地法律等法律问题,同时面临双重税务申报、办理继承权公证等税务及流程问题,导致跨境继承错综复杂、费时费力。
外籍人士如何继承国内遗产?
一、继承中适用的法律
我国对涉外继承的法规主要有《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国际私法理论界对涉外继承领域一直存在着同一制与区别制之争,我国在综合两方争论后,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采取了法定继承采用区别制、遗嘱继承采用同一制的做法。
区别制是指在涉外继承中,将遗产分为动产和不动产,让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动产则适用被继承人的国籍法或者居留所在地法律。
同一制是指在涉外继承中,将继承财产作为一个整体,统一适用被继承人所在地的法律。
1、法定继承
动产的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如果被继承人的经常居所地在海外,适用海外的法律。
不动产的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籍人士继承在境内的不动产,适用中国的法律。
2、遗嘱继承
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或死亡时的经常居所地或国籍国法律。
二、税费:继承环节国内无税
外籍人士在华继承资产,目前国内无遗产税和赠与税。
房产继承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取得房产后对外转让、出售需缴纳增值税。
外籍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外籍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对于这种海外继承所得,外籍人士还可能面临在国籍国缴纳所得税或利得税的风险,具体取决于其国籍国的税法以及是否存在双边税收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移民人群定居海外后,往往会遇到一个高频问题:因为中国有严格的外汇管制,如果国内的父母过世后,中国境内的遗产在变现后,能否全部购汇汇出、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
张女士年轻时远嫁国外并定居,父母因为生活习惯还是在国内居住,父母去世后,张女士继承了父母名下的唯一房产,但由于张女士已经定居国外二十余年,完全没有持有境内房产的需要,她如何完成房屋买卖变现事项的办理?
张女士的需求须通过继承转移程序完成
继承财产转移的定义及条件:
“继承财产转移”的定义,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2004〕第16号,简称《暂行办法》)中规定。该规定从出台至今虽然已有近20年的历史,但仍然合法有效,是办理该业务的核心依据。
根据《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包括移民财产转移(以下简称移民转移)和继承财产转移(以下简称继承转移)。移民转移是指从中国内地移居外国,或者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的自然人(以下简称移民),将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的行为。继承转移是指外国公民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继承人)将依法继承的境内遗产变现,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的行为。”
同时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继承财产转移业务的办理,需满足以下条件:
1、财产属性。申请人申请对外转移的财产应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且不得与他人有权益的争议(《暂行办法》第三条)。
2、受理部门。申请人办理继承转移需向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申请人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心支局可以代为接受申请材料(《暂行办法》第五条)。
3、汇出要求。从同一被继承人继承的全部财产变现后拟转移出境的,必须一次性申请,可1次或分次汇出。继承人从不同被继承人处继承的财产应分别申请,分别汇出(《暂行办法》第六条)。
也就是说,外籍继承人继承了境内的房产、股权等非现金资产的,可通过正常的买卖流程将相关资产变现后,向外汇管理局申请继承转移,外汇管理局申请通过后,即可前往指定银行办理购付汇业务。
一:需要注意的是:
(1)继承转移的购付汇额度不受限制,只要能够证明是现金遗产或遗产变现后的资金,都可以一次性申请;
(2)申请成功后,继承人可一次或分次将申请的金额购汇转移至国外;
(3)继承发生后,定居境外的外籍子女要考虑清楚,是否将境内的实物资产全部售出变现,毕竟只有一次申请继承转移的机会;
(4)如继承人仅获得绿卡或在外国定居,并不能申请继承转移,只有继承人获得了外国国籍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身份后,才能在内地申请继承转移。
二、办理继承转移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提交申请的机构
向移民原户籍所在地外汇管理分局、外汇管理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需提交材料
1.书面继承转移申请,并附《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外汇业务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获得继承财产的证明文件
4.被继承人财产权利证明文件
5.申请人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卖房时的网签合同
6.买房人的新房屋产权证
7.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原件
8.委托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办理继承转移,实务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1、据外汇管理局办理窗口反馈,部分外汇管理局还需申请人提供被继承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该材料需注意提前留存、备份。
2、除上述的材料准备外,在实务中还需注意继承人以其护照号办理的银行卡所对应的银行是否具备办理购付汇业务,如果无法办理,还需考虑将相关款项转账至其他对应银行。
3、如继承转移申请获批后,外汇管理局会向申请人出具批准复函及核准件。申请人取得核准件后,需在15日内前往银行办理购付汇业务。需注意在银行办理购付汇业务时,申请人需向银行提交上述向外汇管理局提交的全部材料+外汇管理局出具的核准件原件。
我国的外汇管理政策虽然严格,但主要仍是限制非法的、资金来源不明的款项随意汇出,其目的是为了维护稳定的外汇管理和金融秩序。
但对于申请人有正当理由的外汇需求,政府也不会进行限制。只是整体而言,该业务所需资料较为繁杂,需与各个机构、部门反复沟通确认。
(来源:傲龙环球金融平台)
点击世富金融,关注我们

加拿大世富金融集团
Swift Financial Solutions Corp oration
加拿大世富金融集团是加拿大著名的第一国际家族办公室机构。在加拿大 BC 省、Ontario 省和 SK 省注册的专业 财富和税务规划机构。
-
国际财富分配策划 -
海外资产及税务策划 -
子女成长及教育策划 -
遗产继承策划 -
商业延续策划 -
退休策划 -
应急策划 -
投资策略

于晏
FPSC CLU CHS RHU M.Sc CPCA MDRT TOT
加拿大注册资深VIP财税规划专家
世富金融集团 总裁 CEO
首席财税规划师
加拿大全国财税规划精英协会常委
全球百万圆桌顶级会员
Sun Life 全国金融业务总冠军
Sun Life 全加拿大理财业绩第一
Sun Life 总统圆桌顶级会员第一
全球金融百万圆桌顶级黄金会员 MDRT TOT
加拿大最值得信任的财税专业规划团队之一的称号

加拿大 Sun Life Financial 金融集团有史以来唯一获得此殊荣的团队!
实属加拿大华人金融界的骄傲!
1900 4720 Kingsway, Burnaby, BC, V5H4N2
关注我们,获取更多更全面的专业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