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在英国方面法院申请查审Meltwater在抓取各大新闻源而涉嫌侵权的案例之后,也表示「用户在网络上浏览正常的内容不属于侵权。」也即潜台词是新闻聚合类应用功能并不涉及侵权。
去年3月,美国新闻机构美联社(Associated Press,AP)诉Meltwater侵犯该机构的内容版权。Meltwater像付费用户提供追踪与自己有关的新闻消息的服务,一般来说会显示出文章的新闻摘要和一小段全文节选。
美国纽约市地方法院判Meltwater侵犯了美联社版权,而Meltwater称将继续上诉。后来,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共同开展业务。
Meltwater在英国同时也受到了类似起诉,而英国地方法院认为Meltwater这种新闻内容聚合式的服务并不属于侵权,因为他们「实在不认为在网上用合法的技术手段和方式浏览合法的内容是违法的」。不过英国法院表示将寻求欧盟法院的意见,而这已经是去年4月的事了。
而时间过去一年多了,欧盟法院终于取得了和英国最高法院一致的意见,认为用户阅读Meltwater这样的新闻内容聚合服务不属于侵权行为,并且 Meltwater 不需要特定的新闻牌照授权。
而这个消息在今天对于国内的一个案例有着特别的意义:国内新闻聚合服务「今日头条」日前宣布获得1亿美元C轮风投融资,公司估值高达5亿美元,红杉资本领投,微博跟投。
而紧接着,今日头条的融资新闻犹如一颗石头,落在平静的传统媒体和网媒的湖面,激起了波浪。先是有网媒原因所谓「传闻」声称各大媒体将会联合起来向今日头条索取巨额版权费,言下之意今日头条借用通过向用户推送从网络上搬运来的内容来获取流量进行变现,是侵犯版权的行为。
而今日头条方面公开回应,自己属于「链接搜索」的方式,而非「复制粘贴」,并且目前只和网媒合作,遵守搜索引擎robots协议,并不存在侵权问题。
昨天新京报的一篇社论更是令人搞不清情况。新京报方面声称今日头条靠搬运别人的内容而获得商业利益,整个过程即便穿上「技术创新」的外衣,也属于作恶式创新。同时,新京报还公开抨击红杉资本支持这样的「创新」,也属于作恶行为。
新京报方面公开声称今日头条的内容搬运是在内容生产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的,而今日头条的开发商字节跳动科技公司 CEO 张一鸣则向新浪网表示,他们跟新京报方面此前一直是有沟通存在,直到新京报社论发出之前,才突然接到通知终止合作沟通。
对此事件,业内知识产权律师表示今日头条的回应具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法律风险目前尚不好界定,不过至少今日头条已经和多数媒体进行了合作,能够将这种商业模式的风险尽量降低。
尽管中外法律系统不同,且今日头条的内容呈现方式和 Meltwater 也有所不同,但欧盟法院的意见,给今日头条所谓侵权事件提供了一定的处理方式的借鉴:用技术上合法的方式来呈现内容,并且提前和内容生产方进行合作协议的敲定,是不违法,且值得鼓励的。
因此我们不难看出,新京报社论中的观点,究其根本,是由于目前今日头条商业模式中的广告变现分成规则不均而导致的。
作为新闻内容聚合领域的优秀国内科技创业公司,字节跳动获得国内外投资机构和相关业务领域公司的青睐,属于科技创投领域内非常正常的现象。在新闻媒体这一传统产业领域的转型过程中,我们看到了非常多的案例,证明传统纸媒已经不适合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内容生产和传播。
在国内外,已经有很多传统媒体(电视、报纸和电台)已经向移动互联网转型发展,将产出内容通过类似今日头条使用的算法,进行较精准的推荐和推送,对于传统媒体的内容传播效果会有较大的提升。或许对于传统媒体来说,现在通过内容变现,和存活下去相比较起来,真的没那么重要了。
转自tech2ipo 作者 柯基小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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