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提升前海法治环境的途径之一,5月28日,前海法律专业咨询委员会(下称“法咨委” )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
香港和境外投资者到前海投资最关注的条件之一是前海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作为提升前海法治环境的途径之一,5月28日,前海法律专业咨询委员会(下称“法咨委” )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
法咨委是前海管理局开展前海制度创新建设发展的智囊团, 是前海法治建设决策咨询平台。其委员由内地、港澳专业人士担任,其中港澳委员不得少于委员总数的 1/3 ,聘期3年,到2017年5月结束。
这是前海成立的第一个专业咨询委员会。前海管理局局长张备表示,近期,前海还将成立金融、规划建设、青年创新创业等三大专业咨询委员会。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成立专业咨询委员会的做法也是借鉴了香港和新加坡法定机构的运作模式。四大专业咨询委员会共拟邀请委员58人,其中港方委员25人(每个小组的港方委员都多于三分之一),港方委员名单均已按程序征求了中联办的意见,到6月上旬将陆续成立。
同时,张备还透露了前海法治可能实现的重大突破——未来前海的涉港合同或可选择适用香港法律。
前海将推动成立前海法院
前海的战略使命是服务香港、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所以,前海非常看重对于港资企业的吸引力。港资企业已适应了香港法治环境,他们到前海投资总会有一个顾虑——如果香港企业在前海遇到问题,能否适用香港的法律?
所以,吸引香港企业到前海的关键就在于前海能否建立一个适用香港法律的审判体系,同时,也是国际资本可以理解和信任的商事审判体系。
在法咨委成立仪式上,张备透露,目前,深圳市人大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涉港合同选择适用香港法律若干规定》,正在推动全国人大的支持以深圳特区立法形式出台该规定,这将是深圳和前海法治化建设上的重大突破。
也就是说,该规定一旦通过,未来前海的涉港合同或可选择适用香港法律。
香港以其完备的法治体系和深厚的人才体系著称,此前有众多专家都为前海指路,借鉴香港的法治体系来搭建前海的法治环境,这也是前海探索的方向之一。
去年11月,前海商事法庭成立,并开始受理案件,包括南山区法院辖区范围内的涉港澳台外及前海辖区内的民事、商事、不动产、知识产权案件,结案48件,只有两件上诉,上诉率非常低。
卞飞是前海商事法庭的庭长,也是南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目前,他正在香港培训学习。他和他的团队对香港的法治体系进行了深入调研。
卞飞说,香港和迪拜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都有其法治优势。迪拜,在设立国际金融中心时,民商事法律适用伊斯兰法律,制约了发展,为此,迪拜在民商事领域适用普通法,迪拜因此获得了极大发展。香港更是凭借其法律体系成就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香港法治体系带来的启示是,法院高度独立地位崇高,法官权力巨细,上诉率低,法官职业保障优厚,司法公信力非常高。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在借鉴香港法治体系的基础上,前海正推动成立前海法院,将进行系列司法创新。目前,前海法院还在报批之中。
卞飞表示,前海法院的筹建方案,框架非常简单明晰,一个院长,两个管理中心,若干法官和雇员。其中一个管理中心就是审判事务管理中心,下设很多审判组,金融保险审判组,物流运输审判组,公司股权审判组,劳动雇佣审判组,证券期货审判组等。另一个管理中心是司法政务管理中心,有不同的相关雇员,这样行政体系大大精简。
法咨委经费列入前海管理局预算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法咨委成立后,将对前海合作区的法治建设和法治创新提出建议,参与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和法规草案的咨询论证,参与前海管理局拟发布的重大决策,拟实施的重大履职措施和拟做出的重大履职行为的科学论证,提供法律专业意见。为前海合作区领导小组关于前海合作区的重大决策、重要规划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建议。对前海合作区创造优良法治环境,进行专题研究,并提供法律咨询。 对深港法治紧密合作、融合创新发展等其他重大问题, 开展专项调研,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法咨委的经费列入前海管理局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由经发处根据工作需要报批。
除此之外,前海法庭也将请法咨委委员推荐香港退休法官,加入港籍陪审员,建立港人认可的审判方式。
现代服务业尤其金融业对法治最为敏感,前海发展的重点是金融业、现代物流、科技和信息服务等一系列现代服务业。
截至2014年4月30日,前海累计批复入区企业6772家,注册资本超过4533亿元,其中,直接在前海注册开展业务的港资企业共319家,港资企业在前海投资总额保守估计已达约900亿元。
港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对前海法治环境提出较高的要求,前海也在不断打造“类香港”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
目前,前海成立了前海商事法庭,对接香港专业调解机构,开展商事案件诉前调解,并试行港籍陪审机制,由符合条件的香港居民担任陪审员。
同时,前海深圳国际仲裁院已正式挂牌运作,该院拥有中国内地国际化程度最高的仲裁员名册,共有180名境外仲裁员,分别来自29个国家和地区,占总人数的35%,当事人双方可约定仲裁适用其它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并可以委托港澳台及外国律师代理仲裁。
在廉政监督方面,前海建立了前海廉政监督局, 由“多头监督”向“一体化监督”转变。在加强深港律师合作方面,司法部正式批复同意前海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型联营试点方案,广东省司法厅正加快制定实施办法。
来源: 一财网 作者 卢丽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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