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就来到了2017年的尾声,
年初订的目标怎么样了?
年末又要有良心拷问?
突然有点小紧张。
时间不多了,赶紧看看这些税务节点搞定了没!
1
公司成员的借款,清了吗?
很多时候出于业务需要,会有个人向公司借款,如果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还没归还,又没有用在企业生产经营的,根据规定:这部分还没归还的借款是会被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大白话翻译:纳税年度是以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
2
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当年的资产损失申报申请的截止日确定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
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相关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期申报。
3
公司所发生的成本费用,都取得有效凭证了吗?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需要取得有效的凭证做账;
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
但在汇算清缴时,还是需要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也就是说,企业在汇算清缴前仍未取得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的当年不得在税前扣除。
4
采用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部分,该怎么去计算税呢?
按照规定,企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年度终了汇算清缴的时候,对于已经预缴税款了的,就不再重新折合计算。还没缴纳的部分,按照纳税年度最后一天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5
税交齐了吗?
按照规定,没有缴纳或者少缴税款的,被查到的不仅需要补缴税款,还需要交滞纳金。税务机关在三年内都有权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的追征是不受时间限制的,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发生故意性偷税、抗税、骗税的不受期限的限制,税务局可以无限期的追征。
不过如果是因为税务机关的责任,而导致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情况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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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年之前,先把税务问题理一理
更多想吐槽的,私信无忧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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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中国税务报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金蝶账无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