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对中外通婚的夫妇的电话,询问在中国出生的中外混血新生儿需要办理在华居留许可,但被告知需要先办理国籍审定,这该如何理解呢?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为什么要做国籍审定。因为孩子出生在上海,母亲是中国人,父亲是外国人。孩子出生后不久去外国领馆为其申领了一本外国护照。父母以为申请到外国护照,孩子自然而然就是外国人了。其实这对夫妻有一个误区,孩子的国籍按照中国国籍法的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也就是说父母一方是中国人,并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婴儿,便自然而然的具有中国国籍,不管你是否申请中国户籍,小孩就是被认定为中国人,居留在中国也是合理合法的,无需办理其他文件。如需出国,需申办中国护照后办理外国签证出境。从这个案例上来看,如果孩子要出国就必需要有相关的证件,但是公安部不会在孩子的护照上贴签证,而是父母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证件出国。
当然,如果孩子出生在上海,但是中方父母不是上海籍人士的话,孩子的国籍审定问题还是不能在上海办理的,需回到原籍的所在地去申请。只有孩子的父母是上海籍的,国籍审定才能在上海做,并且会发放一本通行证让其出国。
所以,在上海出生的中外通婚的孩子,急需出国的话,需要咨询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局获得相关证件。
详情请致电:021- 63540969
更多资讯请添加微信公众号:visa17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