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过1:IPO企业首次上会被否,经营性现金流与净利润差异较大!净利润合计3.6亿元,经营性现金流为-3.6亿元!
2018年6月5日首次上会被否,2021年12月9日过会!
经营性现金流和应收票据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552.42 万元、-14,093.93 万元、-12,344.53 万元和-5,119.36 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6,544.25 万元、9,189.34 万元、13,294.14 万元和 7,186.27 万元,两者差异较大,主要系未终止确认的非“6+9”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金额较大,贴现现金流入计入筹资活动影响所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应收票据余额可能将持续增加。如果公司不能保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或者下游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应收票据无法背书、贴现或承兑等情形,公司可能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稳定经营。

第十八届发审委2021年第13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134次发审委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及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加,受托加工业务收入金额及毛利率逐年上涨,且前十大供应商存在发行人前员工控制的企业。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前五大客户披露的年报相关信息,说明冰箱门封收入年复合增长与主机增长的匹配性;(2)结合下游冰箱主机厂的实时生产系统(JIT系统)的采购政策及主要客户披露的半年报冰箱销售金额,说明2021年第一季度销售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受托业务收入及毛利率逐年增长的原因以及受托业务又委托第三方加工的原因及合理性;(4)说明委外加工受托方存在前员工控制企业的具体情况及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5)说明境外子公司主要客户的获取方式、不同客户间价格差异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与净利润差异较大。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报告期内应收票据背书、贴现比例变化的原因,是否存在没有商业实质的票据交易;(2)说明公司票据池及其运作情况,是否曾出现违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3)说明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余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融资增加的关联关系;(4)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发行人现金流与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差异趋势是否一致;能否持续获取足够现金支持业务的持续发展,能否应对下游客户调整信用政策及支付方式的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存在报告期内租赁瑕疵房产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租赁该等瑕疵房产的原因及合理性,租赁该等瑕疵房产是否属于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用房,是否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相关租赁关系的合法性、稳定性,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是否存在潜在的被行政处罚风险和民事纠纷;生产经营房屋不能续租的风险是否充分披露;(3)发行人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4)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合规,发行人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1年12月9日
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85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85次发审委会议于2018年6月5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二)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二)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向第三方购买小面额承兑汇票并支付供应商、已投产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未办理相关报建手续进行建设、欠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设立相关境外子公司并未依法履行发改委的相关手续等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前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依据,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配偶控制的长城制冷等企业主要从事家用电器制冷配件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冷藏蒸发器、冷冻蒸发器、翅片蒸发器等,发行人与上述部分企业存在共同客户、共同供应商。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实际控制人配偶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产品是否具有竞争性或可替代性,是否属于同业竞争;(2)供应商、客户存在重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和其他利益安排。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企业被注销或对外转让的情形,且存在大量的销售、采购、劳务派遣等关联交易。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通过合肥冠元贸易有限公司、合肥泰翔贸易有限公司与雪祺电气发生交易的原因;(2)合肥盛邦和安徽壹太是否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可能导致同业竞争或者关联交易的情况,是否存在通过关联方非关联化替发行人分担费用的情形;(3)报告期劳务外派关联方阜阳博亚未为派遣至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处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保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形式规避用工单位应有义务或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自然人股东未就2016年发行人股改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缴纳个人所得税。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前述资本公积金的来源并说明前述情形是否符合相关税收法律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发行人保荐机构系发行人持股5%股东安元基金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其43.33%的股权,且安元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一位副总经理亦同时投资发行人。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安元基金投资入股发行人的决策过程,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就前述事项及国元证券是否为安元基金的实际控制人、相关投资是否影响保荐机构的独立性、是否符合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或私募基金业务相关监管政策等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8年6月5日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以冰箱门封为核心的各类冰箱塑料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主导产品为冰箱门封。2020 年 12 月,公司“冰箱门密封条”被国家工信部和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2021年-2023 年)”。
公司以“为全球白色家电提供有竞争力的模块化解决方案”为使命,致力于服务国内外一流品牌冰箱主机厂,现已成为海尔、美的、海信、长虹美菱、TCL、格力、三星、伊莱克斯、惠而浦、LG、松下、西门子、贝克欧、斐雪派克、夏普等国内外冰箱主机厂的合格供应商。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中国家电产业链大会连续三年授予公司“中国家电供应商杰出贡献奖”。
经过多年的研发创新,公司在新材料改性、工艺与装备、产品设计、模具设计与加工等方面积累了自主核心技术,具备“磁性材料及高分子改性材料开发-模具开发及关键设备制造-冰箱门封产品设计-产品生产与销售”冰箱门封全产业链竞争优势。2016 年 10 月,公司“TPE 冰箱门密封条的研究与开发”项目通过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该项目将 EPDM 与 SEBS 复配的 TPE 材料应用于冰箱门密封领域,并形成多项专利技术,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18 年 2月,公司“TPE 冰箱门密封条的研究与开发”项目获得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公 司 2013 年 主 持 修订 《 家 用 和 类 似 用 途 制 冷 器 具 用 门 密 封 条(QB/T1294-2013)》和《家用和类似用途制冷器具用门封磁条(QB/T1295-2013)》两项行业标准,2019 年主持制定《家用和类似用途制冷器具用热塑性弹性体门密封条(QB/T5370-2019)》一项行业标准,均已颁布实施。
自 2011 年起,公司积极进行国际化布局,把握“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先后在泰国、越南、墨西哥、波兰设立子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公司抓住下游主机厂部件模块化向上游转移的市场机遇,积极进行产品横向拓展,承接并发展吸塑、注塑、组件部装等业务和产品组合,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时乾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1,966,62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1.3520%,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具体情况如下:
时乾中先生:1976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身份证号码3412041976*****017;荣获中国家用电器行业发展四十年“行业贡献奖”,任第七届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常务理事,被评为 2012 新徽商慈善人物、2016 十大徽商领袖、2017 年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7,867.69 万元、22,173.25万元、34,733.96万元和 36,610.65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9.36%、18.76%、23.58%和 24.00%,上述应收账款对应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外冰箱主机厂。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可能继续增加,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出现其他无法收回的情形,则可能增加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发展和经营业绩。
经营性现金流和应收票据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552.42 万元、-14,093.93 万元、-12,344.53 万元和-5,119.36 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6,544.25 万元、9,189.34 万元、13,294.14 万元和 7,186.27 万元,两者差异较大,主要系未终止确认的非“6+9”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金额较大,贴现现金流入计入筹资活动影响所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应收票据余额可能将持续增加。如果公司不能保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或者下游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应收票据无法背书、贴现或承兑等情形,公司可能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稳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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