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深圳市委金融办研究起草了《深圳市推动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5-2027)(公开征求意见稿)》(简称《行动方案》)。这也是今年9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简称“并购六条”)以来,地方首次披露并购重组政策全文。
《行动方案》又称深圳并购 14 条,从多个方面为深圳的并购重组市场描绘了发展蓝图,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升级,提升深圳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效能。以下是对其详细解读:
到 2027 年底:
1)市值目标:深圳境内外上市公司总市值突破 15 万亿元;
2)交易数量:完成并购重组项目总数量突破 100 单;
3)交易金额:交易总价值突破 300 亿元;
4)示范作用:形成一批优秀并购重组案例,助力深圳打造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资本形成中心,竭力将深圳打造为新质生产力投融资活跃区、技术和产业并购交易集聚地、上市公司质量提升示范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先行地、创新资本生态健康规范先导区。
值得一体的是,根据深圳市委金融办的数据显示,自“并购六条”发布以来,深圳本地上市公司已累计启动并购重组项目16单,已披露的交易总价值117.90亿元,在全国各大城市排名第二。而在2024年,深圳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启动并购重组项目90单,其中完成项目的交易总价值超100亿元人民币。
1、解决并购标的难寻问题。
1)建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项目库。
2)围绕深圳 “20+8” 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深化并购重组标的项目的储备、整合和对接等服务。
2、支持向新质生产力转型和非盈利资产并购的发展。
1)支持上市公司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进行并购重组,包括开展基于转型升级等目标的跨行业并购;
2)持上市公司在不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并设置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相关安排的基础上,收购有助于补链强链和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优质未盈利资产,以及支持“两创”板块公司并购产业链上下游资产等,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
3)明确三大方向,鼓励聚焦新质生产力的“硬科技”“三创四新”属性尤其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以及新赛道和未来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能够解决“卡脖子”问题的科技型上市公司。
3、支持国资国企上市公司合理提升产业集中度并购。
支持国资国企上市公司等有能力的企业积极参与并购重组,围绕主业进行产业链整合,合理提升产业集中度,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4、关于跨境并购。
1)鼓励深港合作设立并购重组相关的投资基金,支持境内外机构投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获境外机构投资的科技型企业深化与相关国别的产业链合作。
2)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与香港联合交易所在探索深化股债融资、并购重组制度机制互联互通等方面加强合作,在整合两地产业资源和创新资源、丰富并购融资工具、提高支付灵活性上先行探索,争取推动创新性并购重组案例落地。
3)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并购业务“走出去”。鼓励上市公司并购境外优质资产,在跨境换股方面予以便利支持。支持银行、保险公司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实施差异化服务。
进一步提高大湾区并购重组影响力。
5、丰富并购重组融资渠道,降低并购融资成本。
1)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并购贷款、并购保险、并购债券等金融工具,探索非居民并购贷款创新试点和科技型企业并购贷款创新试点。
2)通过设立并购基金、发行债券等方式提供低成本、全周期投融资服务。
3)支持银行、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私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鼓励合格境外投资者通过 QFII、RQFII、QFLP 等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6、解决“没有完善并购市场生态及制度保障”的问题。
1)打造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服务一流中心。
2)培育壮大并购重组专业化服务机构。
3)构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人才汇聚高地。
4)提升大湾区并购重组辐射影响力。
7、关于并购重组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把控。加强对并购重组活动的风险监测,在并购重组推进过程中加强对税务、财务、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合规性审查,对并购标的、并购价格与真实性进行审慎把关,加大对上市公司投资者的保护力度。
2)避免盲目扩张。倡导在资产债务稳健的前提下开展并购重组,避免上市公司盲目扩张、违规并购。
3)加大惩戒力度。加大对并购重组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维护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
8、强化并购重组联席会议机制和保障措施。
成立央地协同、市区联动的并购重组联席会议机制,协调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相关工作,及时反映和协调解决政策障碍,强化政策扶持,支持有条件的区打造并购集聚区,搭建并购重组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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