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中国资本市场体系不断深化发展,国有投资机构在国家创新体系、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区域经济结构优化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在这一过程中,越来越多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及产业投资集团,正逐步从“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简称LP)的角色,转向“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简称GP)的角色。
从战略上来看:推动国家战略实施的角色转型
国有投资机构作为国家资本的重要承载主体,承担着引导社会资本、服务国家战略的责任。
过去,很多国有机构通过出资参与市场化基金,以LP身份参与产业发展,借助市场化GP的资源、经验实现资本保值增值。然而,随着国家对科技自立自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和“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单一的LP角色在战略实施层面的推动力日益不足。
从LP向GP转变,使国有投资机构能够“坐上驾驶席”,更加主动地配置资源、筛选项目、制定退出机制。这不仅提升了政策传导的效率,更强化了对重点产业链、核心技术的投资覆盖深度,成为国家产业政策与资本市场之间的“有效接口”。
如地方政府产业投资集团若具备GP能力,便能围绕本地优势产业发起并管理专项基金,实质性地推动区域经济结构优化。
从市场逻辑上看:提升资本效率与专业能力建设
从市场角度看,LP向GP的转型是国有投资机构摆脱“躺着分红”式被动投资模式、增强资本运作能力的必由之路。
在传统LP模式中,资金使用效率相对较低,缺乏对项目选择、投后管理和退出策略的实质性话语权,这使得国资在基金运作中容易陷入“钱投了但不见产业效果”的困局。
而作为GP,国有投资机构能够搭建自身的投资管理团队,直接主导基金架构设计、项目筛选与投后管理,从而推动资金流向真正符合区域战略或产业政策方向的领域,实现资本资源的“精准滴灌”。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GP角色还具有更强的价值获取能力。通过管理费、业绩报酬等机制,GP能够获取持续性、市场化的收益,反哺团队建设与专业人才引进,实现从“资金型平台”向“能力型平台”的跃迁。
实践动因:打通产业与资本的“最后一公里”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加速,资本对产业转型升级的牵引力显著增强。尤其在半导体、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中,单纯的财政补贴和“输血式”扶持难以为继,更需要具有产业理解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的投资机构深度介入,发挥“赋能+投资”的联动效应。
国有投资机构通过担任GP,能够依托政府资源、产业政策与项目渠道优势,构建起一套产业生态投资逻辑。例如在组建半导体专项基金时,GP不仅是出资者,更是协调者、赋能者,能够引入龙头企业、科研院所作为合作方,搭建联合实验室、孵化平台等产业载体,从而实现“投一笔、带一片”的效应。
此外,担任GP还可帮助国有机构在未来的项目退出阶段,建立更具主动性的路径,如通过定向并购、产业整合等方式实现资本回收,打破以往依赖IPO退出的单一路径。
现实挑战与应对建议
尽管从LP向GP转变具有多重优势,但据笔者观察,在实践中仍面临不少挑战:
人才与能力缺口:GP模式对投研、风控、投后管理等能力要求极高,国有机构原有人员多偏政策执行与行政管理,缺乏市场化投资经验。省市属国有投资平台公司亟需通过“母基金+子基金”模式吸引优秀市场化GP团队合作,逐步锻炼自身团队;同时推动核心岗位人才的市场化选聘与激励机制建设。
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匹配:GP作为“责任主体”,需要承担更高的风险,但部分国有机构在激励机制、容错机制上尚不完善,导致“愿干不敢干”。因此部分企业在持续探索“双平台”制度设计,即业务运作平台市场化运作、控股平台保留政策属性,合理切割风险与责任边界。
政策监管适配不足:现行部分财政资金、引导基金在GP设立与运作上的合规要求较为复杂,影响决策效率。需要推动相关监管部门出台专项指引,支持国有投资机构市场化转型,明确职责边界,强化监督与授权并重的治理体系。实践看到,每一家优秀的国有投资机构,背后都有强大的政府政策支持,如深圳、合肥等地区案例。
从LP向GP转变,是国有投资机构适应新时代产业发展格局、提升资本配置效率、推动政策与市场有效衔接的必然选择。尽管转型之路充满挑战,但只要方向明确、机制匹配、能力跟上,国有投资机构完全有可能成长为兼具政策引导能力与市场专业能力的国有投资运营平台。
来源 | 奈哲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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