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监管大潮的不断冲刷洗涤,P2P网贷业在监管层给出的一年时间里加紧自查,不断学习相关政策,针对监管要求,平台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积极拥抱监管,完善自身,在“求生”的同时也在“求进”。

对于业内众多平台来说,一纸证书无疑是自身合法合规的有力证明。此前业内普遍认为,由于P2P平台属于信息中介,因此应当向地方通信管理局申办ICP证。但有媒体在两周前报道,ICP并非P2P所需许可证,真正要办理的是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许可证,该报道将其等同于EDI许可证。
EDI许可证
利用各种与通信网络相连的数据与交易/事务处理应用平台,通过通信网络为用户提供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事务处理的业务。交易处理业务包括办理各种银行业务、股票买卖、票务买卖、拍卖商品买卖、费用支付等。
经营性ICP
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经营性ICP,经营的内容主要是在线支付、充值平台、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
那么对于P2P平台来说,我们到底需要什么证?
我们先来看看堪称为宪法的P2P的监管细则对于电信备案是如何描述的?
第五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还应当依法向通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涉及经营性电信业务的,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简称ICP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换句话说,只要是经营性的网站,ICP备案是第一步。
到底P2P算不算经营性网站?先看下定义:经营性网站是指网站所有者为实现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广告、设立电子信箱、开展商务活动或向他人提供实施上述行为所需互联网空间等收费活动的目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的并拥有向域名管理机构申请的独立域名的电子平台。从行业共识来看,必然是算的。

那么为什么又会出来个EDI 呢?这是因为,当前我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根据业务规模经济效益性、对电信市场的影响程度等考虑划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进行管理。
据财新网报道,近日再针对工业和信息化部(下称工信部)相关权威人士的采访中,该人士告诉财新记者“EDI的说法肯定是不准确的”,此前的市场解读存在着两个层面的误读。
第一个误读是,目前工信部尚未排除ICP许可的可能性,具体判断要等银监会下发《网络借贷备案登记指引》。在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等级备案后,P2P平台需要向地方通信管理局申请的许可证只有一个,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目前尚未排除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也即“ICP证”的可能性。
第二个误读是,不能将“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同于EDI。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EDI对应的“电子数据交换”,属于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中的一种。P2P平台的业务形态更加倾向于其中的“交易处理业务”,而EDI一般对应的是海关、税务等处于国际标准数据格式的报表、保单业务,“跟P2P没有任何关系”。

无论如何,面对监管大潮,金互行始终坚信,坚持合法合规,积极拥抱监管,踏踏实实做网贷,我们就能够在大潮落下后依然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