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并形成质量安全风险清单。
风险级别为低风险、中低风险、中等风险的项目,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实施风险识别。
风险级别为高风险和超高风险的项目,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实施风险识别。
检查实施
风险级别为低风险、中低风险、中等风险的项目,施工各阶段的质量安全风险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实施检查。
风险级别为高风险和超高风险的项目,施工各阶段的质量安全风险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实施检查。
检查总结
各阶段技术检查之后,建设单位会同施工、监理单位形成技术检查报告。技术检查报告应当反映技术检查情况以及问题整改情况。在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成的竣工验收组应验看技术检查报告。
附件:1、上海市建筑工程风险分级监督检查标准
2、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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