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56号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56号 天津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
2025-12-31
4
导读:关于实施《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的公告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56号

关于实施《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的公告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政策要点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海关总署与税务总局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实施电子数据与报关单电子数据的联网核查。

实施方式

税务部门依规为企业开具《证明》,并将电子数据实时传输至海关;海关在通关环节调用该电子数据开展比对核查,按规定办理手续,并将《证明》使用情况反馈税务部门。企业已用于通关的《证明》,不得向税务部门申请作废或补办。

申报要求

企业须按照现行规定,如实、规范向海关和税务部门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

应急处理

因计算机系统或通信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联网核查无法正常进行的,企业可提交纸质《证明》,按既有流程办理通关手续。

咨询渠道

相关问题可联系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客服,电话:010—95198。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5年12月25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天津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
天津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提供与行业有关的学术交流、资源对接、宣传推广、最新资讯等服务
内容 4473
粉丝 1
认证用户
天津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 天津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 天津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提供与行业有关的学术交流、资源对接、宣传推广、最新资讯等服务
总阅读84.6k
粉丝1
内容4.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