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关于实施《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的公告

关于实施《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的公告 宁波报关协会
2025-12-31
3
导读: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56号

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实施《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电子联网核查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与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实施电子数据与报关单电子数据的联网核查。

核查机制与业务流程

税务部门依规为企业开具《证明》,并将电子数据实时传输至海关;海关在通关环节自动调用并比对《证明》电子数据,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同时将《证明》使用情况反馈至税务部门。企业已用于通关的《证明》,不得申请作废或补办。

企业申报要求

企业须严格按照现行规定,如实、规范向海关和税务部门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

应急处理机制

如因计算机系统或通信网络故障导致联网核查异常,企业可向海关提交纸质《证明》,按既有要求办理通关手续。

咨询渠道

相关问题可拨打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客服热线:010—95198。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5年12月25日



资料来源 海关发布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宁波报关协会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内容 1172
粉丝 0
宁波报关协会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总阅读5.8k
粉丝0
内容1.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