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进口牛肉实施保障措施
12月31日,商务部发布公告,裁定进口牛肉数量增加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且二者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进口牛肉实施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至2028年12月31日止。
保障措施具体安排
根据《保障措施条例》第十九条,商务部采取“国别配额及配额外加征关税”形式实施保障措施。保障措施在实施期内按固定时间间隔逐步放宽,国别配额数量将逐年增加。
依据《保障措施条例》第二十条,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超出规定国别配额的进口牛肉,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55%关税。
配额数量及加征关税税率表
政策目标与立场说明
本次保障措施系应国内产业申请,于2024年12月27日立案启动调查。商务部依法开展调查,广泛听取利害关系方意见,全面审慎评估证据,形成客观公正结论。
措施旨在阶段性缓解国内产业压力,不针对正常贸易往来。中国市场持续保持开放,与各贸易伙伴在牛肉领域的合作空间广阔。中方愿与各方共同维护健康稳定的国际贸易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