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Q20207002
转让方:黑龙江金蟾综合市场有限公司股东
项目咨询电话:13936666657,15645178787
转让底价(万元):15600
项目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
所属行业:商业
拟转让比例(%):100
披露时间:2020-07-16至2020-08-1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1、沿革情况:黑龙江金蟾综合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蟾商厦)于2014年11月11日,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新街91号。
2、经营范围:市场场地、设施租赁,市场物业管理。(国家法律法规需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前置审批项目除外)。销售:服装;停车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他、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三、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1、标的公司房产坐落于道外区南新街91号-1-3层1号,共四层,即-1层-3层,总建筑面积14129.48平方米。房产情况如下:
(1)营业房产面积为13155.5平方米;?
(2) 会议室参考建筑面积151.53平方米;
(3)库房参考建筑面积总计640.43平方米;
(4)办公室参考建筑面积150.12平方米;
(5)一层门市参考建筑面积250.71平方米。2、本公司拥有177个车位(其中地上车位117个、地下车位60个)。
3、标的公司现有车辆3台(梅赛德斯奔驰小型轿车1辆、本田雅阁小型轿车1辆、金杯中型普通客车1辆)。
4、另有办公桌椅及办公用品若干。
四、标的房产权属情况
1、标的公司营业房产中参考建筑面积12413.52平方米有房产证,房产证号为黑(2017)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0274170号,证载房屋所有权人为标的公司,用途为商服用地,权力性质为出让,共有宗地面积7049.52平方米。另二、三层有523.17平方米房产无房产证;
2、会议室、库房、办公室共有房产11处,其中10处房产有权证,1处房产有交易合同,证载房屋所有权人为李洋,实际房屋所有权人为标的公司,李洋为其代管,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明细如下。
(1)库房1:房屋坐落于道外区南新街91号-1层2号库房,建成年份2015年,参考建筑面积99.35平方,房产证号为:哈房权证外—字第1601078437号。(2)库房2:房屋坐落于道外区南新街91号-1层3号库房,建成年份2015年,参考建筑面积41.02平方,房产证号为:哈房权证外—字第1601078434号。
(3)房库3:房屋坐落于道外区南新街91号-1层4号库房,建成年份2015年,参考建筑面积38.37平方,房产证号为:哈房权证外—字第1601078442号。
(4)库房4:房屋坐落于道外区南新街91号-1层5号库房,建成年份2015年,参考建筑面积112.43平方,房产证号为:哈房权证外—字第1601078441号。
(5)库房5:房屋坐落于道外区南新街91号-1层6号库房,建成年份2015年,参考建筑面积137.87平方,房产证号为:哈房权证外—字第1601078422号。
(6)库房6:房屋坐落于道外区南新街91号-2层2号库房,建成年份2015年,参考建筑面积62.97平方,房产证号为:哈房权证外—字第1601078432号。
(7)库房7:房屋坐落于道外区南新街91号-2层3号库房,建成年份2015年,参考建筑面积86.59平方,房产证号为:哈房权证外—字第1601078433号。
(8)库房8:房屋坐落于道外区南新街91号-2层4号库房,建成年份2015年,参考建筑面积61.83平方,房产证号为:哈房权证外—字第1601078425号。
(9)办公室1:房屋坐落于道外区南新街91号(福源尚都小区)1单元4层3号、建成年份2015年,参考建筑面积89.84平方,房产证号为:2017哈尔滨市不动房权第0289302号。
(10)办公室2:房屋坐落于道外区南新街91号(福源尚都小区)1单元4层4号、建成年份2015年,参考建筑面积60.28平方,房产证号为:2017哈尔滨市不动房权第0289309号。
(11)一层门市:房屋坐落于道外区南新街91号门市,建成年份2015年,参考建筑面积250.71平方,房屋备案合同号为:16190784087(产权证正在办理中,合同中买受人为李洋)。上述房产中(1)-(8)房产规划用途为库房,(9)-(10)房产用途为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
五、标的公司车位情况
(1)117个地上车位是标的公司向交警部门申请并通过审批取得使用权,现手续齐全,两年审验一次,本次审验日期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
(2)60个地下车位是标的公司人防工程,拥有永久使用权。
六、金蟾商厦租赁情况
金蟾商厦开展场地租赁业务,75%以商铺形式出租,25%以库房形式出租。最长租赁日期至2023年5月1日。
七、特殊说明
1、标的公司所坐落的位于道外区南新街91号房产中有218.81平方米房产非标的公司资产为第三方所有,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
2、会议室、库房、办公室等11处,李洋承诺:“证载房产所有权人(权利人)为李洋的房产,实际所有人为黑龙江金蟾综合市场有限公司,本人为其代管,暂未办理过户手续。以上本人名下房产没有设置抵押、担保、无涉诉包括查封、扣押等情况。如黑龙江金蟾综合市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成功后,本人承诺积极配合黑龙江金蟾综合市场有限公司办理上述房产更名过户手续等事项。上述房产过户到黑龙江金蟾综合市场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所有更名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全部由本人承担。”
一、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登记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二、对受让方的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相关材料并在报名截止日16:3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0.0万元至指定账户。
2、受让方应按受让股权比例承担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
3、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意向受让方应在确认为受让方后10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5、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后5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到指定账户。
6、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如办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办理,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三、交易方式
1、若征集到一个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2、若征集到两个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转让标的交割及交易价款支付
(一)标的交割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进行交割。
(二)交易价款结算按《交易合同》约定由受让方通过账户进行结算。受让方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后:
1、在《交易合同》中约定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出具《转款函》、资金结算票据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价款转款手续。
2、在《交易合同》中没有约定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出具受让方签署同意转款意见的《转款函》、资金结算票据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价款转款手续。
五、收费标准
1、网络竞价方式成交转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0%收取服务费。
2、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2%收取服务费。
3、协议方式成交转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0.4%收取服务费。
4、协议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成交价款的0.4%收取服务费。
六、交款方式
本次交易价款采用转账(网银、电汇、手机银行等)方式交纳,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
注:
以上项目信息来自全国产权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阳光共享】栏目。
如咨询项目详情,请致电文中所留联系电话。
最近公众号改版,信息流不再按时间推送,而是按照读者的“喜好”推送。为了避免咱们走散,请抽出3秒时间星标“产权大数据”一下。
另外,点赞功能回归了,如果觉得文章不错,还请大家“点赞、分享、再看”三连击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