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简称“两类公司”),到2018年7月14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对两类公司的功能定位作了初步明确,但对两类公司各自运行机制、管控方式、考核重点、主要目标等没有明确区分,使得很多地方在制定国企改革方案过程中,对两类公司的理解不到位,导致试点对象选择困难、目标难以明确、方案落实遇到阻碍。产权君根据《实施意见》,并结合黄奇帆在《结构性改革——中国经济的问题与策略》一书中关于两类公司的相关阐述,对两类公司的关键区别进行整理,以供读者参阅!
来源:产权大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