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知道在港留学的大家觉不觉得,每次从香港回内地,只要一发朋友圈,自己就是朋友圈最高人气的宠儿了。
因为会有一大堆无论熟或者不熟的人会留言:
通常方便帮忙的小伙伴也会说OK啦,帮你带。
然鹅,有时候自己已经有很多东西,或者不方便帮别人买的时候,真的很难想到理由拒绝呀有木有!
不慌,小伙伴们以后就可以用下面这个理由拒绝帮买了:电商法实施后,以后帮亲友带礼物或被缴税!
不过这下子我就脑壳痛了,以后自己想买点东西回来,难道也要被罚钱了?
先别方,我们先来看看电商法究竟是何方神圣。
电商法是什么?
其实电商法主要是针对我们微信朋友圈,淘宝平台里面的代购。电商法里面规定:
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但同样要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否则将会被处以2万~50万元不等的罚款。
那么问题来了,怎么样才会被认定为代购呢?只要帮带东西就是代购吗?
敲黑板:这需要参考盈利数额、活动次数、时间长短等进行认定。
也就是说,按照现行政策,不管你是不是自用,只要超过5000元免税额就需要缴税。
如果被查到带的东西价值太高,或者之前就有被税记录,就很有可能会被认为是代购。
电商法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虽然说...这是条针对代购的法规,但直接影响我们的是,海关肯定会查得更!严!啦!
反正烧麦上周帮朋友带iPhone的时候,就已经感受到海关叔叔们的关爱了...
在福田口岸过关的时候,就算没带行李箱,背个背包都被招手过去搜包包。不过可能是欧神附体吧,幸好没有发现。
有些小伙伴就没那么幸运了!
这位小伙伴同样是带手机回内地,结果很不幸被税了一千多...
而且还是拆盒带也没有用,被税了的价钱加起来都和国行原价一样了!(可以说是很惨鸭...)
平常炒鸡少人过的文锦渡,听说要大小包都过机安检,有人带Apple Watch就被税了...
有小伙伴买了台电脑想带回内地办公,结果被查到了同样被扣,说只能在香港办公。
除了手机、电脑这些数码产品外,护肤品被查到也会被扣!小姐姐们还能不能愉快地买买买~
虽然电商法在19年1月1日才实施,但是海关的严查措施明显已经马上执行了!
为了大家的钱包着想,以后从香港回内地帮买东西的时候,一定一定要记得价值不要超过5000人民币的免税限额(PS:电子产品是没有任何额度的免税额的)。
还有尽量不要出现大量重复和未拆封商品,不然同样会被认为不属于“合理自用”范围,看来能拆盒的就尽量拆盒吧~
小伙伴们近期在帮带东西回内地的时候,有没有不幸被税的教训呢?不妨在评论区分享一下你们的帮带血泪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