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司定于2014年 12月 23日15时整公开拍卖报废电力物资一批(共25个标包)。
一、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1. 竞买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2.参加序号6、7竞买的竞买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竞买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废旧物资(或金属)回收”等内容;
4.竞买人必须持有广东省内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登记证书》。根据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工作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秘书字[2012]1021号),在深圳市注册的回收商可通过共享在工商部门的登记信息代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5.竞买人近一年内在广东电网公司及各级分、子公司组织的报废物资处理工作中未出现违约行为;
6.若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属下多家子公司、控股公司,只接受一家公司报名;
7.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12月11日16时前向我司提交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参加序号6、7的竞买人资格认定栏内应有主管税务机关加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三份,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三份(需加盖公章);
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三份,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
三、经审核符合资质的竞买人,现场领取竞买须知。有意向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需于2014年12月12 日16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由竞买人对公账户汇出)汇款至我司指定帐户,以实际到帐日期为准。(收款单位: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州市农行金鹰大厦支行,帐号:44-037101040002118;用途:拍卖保证金),请于2014年12月 12日16时前将竞买须知交回我司。
四、单一标包竞买人不足五家的,该标包撤回。
五、本次拍卖,我司收取买受人佣金标准为:成交金额×2.28%
上述公告(一)详见2014年12月5日《南方日报》
拍卖、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
电话:020-83276987、83809295
传真:020-83802731
网址:www.gdgp1995.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