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将从4月8日起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税制并调整当前的行邮税,主要要点包括:1、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2、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将目前的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调整为三档(15%、30%、60%),其中,税目1主要为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税目3主要为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商品归入税目2。
新税制实行之后,对2000元以下且原来行邮税超过50元的商品,如电视机、洗衣机等中型电器、高档手表、250元以上服装、高单价化妆品来说是利好;对原来行邮税低于50元的食品、保健品、母婴产品、居家日用品及100元以下化妆品影响较大;对其它原有大贸优势商品影响不大。
图表1:新税制对不同品类产品的影响:

对整个跨境电商进口行业来说,新税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行业治理更加规范。此次新税制取消了此前行邮税50元以下免征的优惠,受此影响,原来为了钻50元起征额空子而出现的拆单行为将失去存在的意义。2、保税仓模式将受到巨大冲击,预计过度依赖保税备货模式的跨境电商将在新政执行之前,清理库存,避免新税制带来的成本提高。3、低门槛跨境电商政策红利结束。行业发展将从依靠政策红利、价格优势向依靠优质产品、品牌、供应链和服务转变,跨境进口电商行业面临重新洗牌,品类单一、门槛较低、通过代购、零售店扫货等方式经营的跨境电商进口商成本高企,势必将举步维艰,而拥有较强的上游供应链整合能力、良好的运营能力、提前布局海外仓和物流的企业将会在混战中脱颖而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