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意见》中提出了军民融合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八个统筹领域和四项政策措施。明确了新形势下军民融合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政策措施,是统筹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军民融合发展将得到四项政策措施有力推动
《意见》要求,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四项政策措施在宏观层面,从领导协调、需求共享、政策支持、法规监督四个角度明确了推动军民融合的内容。下半年,具体的军民融合促进政策、运行机制与法律条文有望推出。

统筹八大领域,民参军与院所改制有望实质性突破

以“基础领域”、“产业领域”与“科技领域”为例,产业领域中“推进军工企业专业化重组,扩大引入社会资本,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即推动军工院所改制,扩大军工企业资产证券化比例;“加快引导有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即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防建设中。在科技领域中“着力提高军民协同创新能力, 推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和转化应用”意味着军民信息不对称、军民技术难流动等技术难题有望解决。
除此之外,基础领域提出优化空域结构,并且统筹兼顾海洋权益。结合国务院办公厅上半年发布的《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与近期南海局势的动荡。 “十三五”期间有望推动通航产业与海工装备快速发展,尤其是正大量应用到测绘、气象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业无人机有望迎来井喷期。
《意见》从顶层设计破痼疾,未来将加速军民融合发展
目前,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刚进入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过渡阶段,推动军民融合发展还存在思想观念跟不上、顶层统筹和统管体制缺乏、政策法规和运行机制滞后、有共识难落实等突出问题。此次《意见》针对我国军民融合现阶段遇到的问题,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提出了目标、领域与措施。
从最初的军民结合到寓军于民、军民融合,军民融合的重点其实一直是军转民。如今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通过《意见》不难发现,这一轮军民融合改革,军工院所改制与民参军被寄予了厚望,成为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使军民融合获得实质性突破的重要抓手。
《意见》中“推进”与“加快”频繁的文字描述也表明,国家不仅会给政策,也会给投资,军民融合将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获得更大的国防效益、经济效益。
(作者:李欣、沈繁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