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境内注册公司
外国投资者在哈萨克斯坦当地注册企业的基本条件和程序
序号 |
公司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 |
1 |
注册法规 |
1995年4月17日第2198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人注册、分支机构和代表处登记法»;1995年5月2日总统令 «公司法» |
2 |
注册管理机构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及下属地区 |
3 |
法定资本注册构成条件 |
在进行国家注册时不少于注册资本金的25%,但不低于最低法定资本金 |
4 |
最低法定资本金 |
10个“月核算基数” |
5 |
公司创建文件 |
公司章程及创建协议(两个和两个以上合伙者) |
6 |
创建者数量 |
一个或数个 |
7 |
公司法定地址 |
在创建文件中须注明公司所在地和详细通讯地址 |
8 |
进行国家注册所必需的文件 |
公司章程(俄语和哈萨克语) 创建协议 (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者而言) 创建者关于创建公司的决议或全体合伙人会议纪要 关于公司法定地址的证明函 国家注册申请 公司经理的税号等记号 注册手续费缴纳收据 |
9 |
外国法人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还应补充的文件 |
经过认证的外国法人创建文件的副本 经过认证的证明创办者外国法人合法身份的工商登记注册或其他文件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务机关出具的法人已纳、未纳税费或其他应纳费用情况的证明 |
10 |
外国自然人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还应补充的文件 |
外国自然人护照复印件及经过公证的英语译文的其他能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
11 |
注册费 |
20个“月核算基数” |
12 |
进行注册所需时间 |
司法部或下属地区机构-15个工作日 税务登记-10个工作日 统计登记-5个工作日 对外经济活动登记-3个工作日 |
13 |
应缴税款 |
公司所得税(税率20%,依照公司收入额计算) 增值税(税率12%,依照商品销售、工程 服务及进口转流额计算) |
备注 |
注:月核算基数:哈萨克斯坦财政部规定的用于税收和其他财政应缴费的核算单位,根据国家财政政策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变化进行定期调整,并公布在国家预算案中。2015年1月1日起一个月核算基数为1982坚戈,约合10.71美元。
信息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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