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李晓鹏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中国人民银行正在起草对金控公司的规范管理政策。此前,据经济观察报1月27日报道,经济观察报记者从国资委了解到,2018年,国资委将严控金融业务,严禁中央企业脱离主业单纯做大金融业务,国资委将研究建立专门针对中央企业的金融业务风险监控报告体系。此外据中国银监会2018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报道,会议强调,清理规范金融控股集团,推动加快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
近年来不同牌照金融机构形成金融控股集团开展综合经营成为金融行业发展的重要特征。金融综合经营具有积极意义,能够通过金融资源的统筹配置和综合运用,有效提升价值创造效率。尤其以产业主体为核心而形成的产业金控,能更加高效的发挥产融结合的作用,有效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但是金融综合经营也隐含大量风险。金融控股公司通过持有多张主要金融机构牌照,可以规避监管、过度放大财务杠杆并导致内幕交易和系统风险,是目前金融体系监管盲区,也是重大的不稳定因素。尤其产业金控容易存在“实业不利,金融圈钱”等错误动机而造成偏离主业、去实就虚等特殊风险。因此,加强金控公司监管势在必行。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特别提到“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体系已经成为金融体系去杠杆、防风险的重点工作之一。
综合考虑金融综合经营的利弊,预计加强金融综合经营监管对不同类型金控公司将各有侧重。对于由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金控集团,重点在于风险防控,包括完善金控公司治理、落实风险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等等,融入金融行业统一监管的总体思路。对于由实业发起设立的金控集团,除了风险防控外,将更加侧重防范偏离主业、去实就虚等特殊风险,将结合实业主体的自身资质施加一定规范条件。
目前市场已有不同类型和不同发展阶段的上市金控公司,所受金控公司监管的影响将有所分化。短期来看,处于初创期的金控公司的经营受加强金控公司监管的影响相对较大,其中部分估值较高的金控公司,预计估值将向成熟型金控公司回归。而成熟型金控公司经营受监管影响相对较小,且估值已经处于较低水平,安全边际较高。
长期来看,加强金控公司监管将更加有利于央企产业类成熟型金控公司,其经营将逐渐受益于与央企主业的产融结合,随着产融结合程度的不断深化,成为促进央企主业做强做优做大的重要推手。预计,未来央企产业类成熟型金控公司估值水平将随产融结合的深化而不断抬升。
赵 律 (证券执业证书号:S06405170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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