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银行理财新规”),对自资管新规及其补充通知以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管细节进行了全面明确。银行理财在当前大资管业务商业模式中处于核心地位,是非银行资产管理金融机构的大量业务的上游。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管变化,直接影响到证券、信托、公募基金等机构资管业务的开展。此次银行理财新规的发布,整体而言对证券行业具有中短期利好,而长期影响则有待后续观察。具体来看:
一是,银行理财新规明确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可以进行一层嵌套、可以与其他资管机构开展理财投资合作包括受托投资及投资顾问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封闭式理财产品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允许在过渡期内(过渡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发行老产品对接未到期资产。以上规定内容,与当前银证资管合作的实际情况较为接近,消除了此前对因银行理财受监管限制而与证券公司资管业务合作戛然而止导致证券公司资管业务大幅动荡的担忧,从银行理财角度为证券公司资管业务在过渡期内的稳定发展创造了外部条件。
二是,银行理财新规扩大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托管机构范围,新增了“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合格托管机构。目前已有多家证券公司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按照此次银行理财新规的规定,将具备银行理财产品的托管资格,可以开展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业务,带来了新的银证合作的空间。
整体而言,银行理财新规对证券行业的发展在中短期内带来一定利好。但是在银证资管业务合作方面,证券行业除了受到外部制约外,证监会的监管尺度是更加重要的因素。目前证券公司资管新规尚未发布,银证资管业务合作的具体效果仍有待后续观察。
从长期来看,银行理财新规将导致证券公司在资管业务领域迎来新的竞争对象,商业银行自身资管业务能力有望迎来全面提升。银行理财新规首次允许公募理财产品通过投资各类公募基金间接进入股市,并且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答记者问时明确表示,考虑在银行通过理财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后,“允许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间接投资股票”。此前商业银行公募理财产品无法投资股票,而银保监会对银行理财回归资管业务本源、促进理财资金以合法、规范形式进入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的要求,客观上要求商业银行自身发展股票投资理财能力。随着商业银行自身股票投资理财能力的提升,股票二级市场资管业务领域的竞争格局将迎来新的变化,证券公司资管业务将面临新的挑战。
赵 律 (证券执业证书号:S06405170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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