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石化新闻网讯据俄罗斯卫星新闻网10月14日阿拉木图报道,哈萨克斯坦能源部14日在阿拉木图宣布,哈萨克斯坦周五已从世界最大油田之一的卡沙甘大油田装运了第一批供出口的原油。
哈萨克斯坦能源部在一份声明中宣布,哈萨克斯坦14日出口了从卡沙甘大油田重新启动作业中生产的第一批原油,共有7700吨原油被运往里海管道财团。
根据声明,另外1.88万吨原油已通过由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管道运输公司经营的一条管道外运以及2280万立方米可供市场销售的天然气提供给了哈萨克斯坦拥有的管道系统。
哈萨克斯坦能源部在声明中补充说,由于海上和陆上的仪器和控制系统的调试和测试工作仍在继续,达到稳定生产将需要“一些时间”。
卡沙甘大油田在2013年9月开始商业石油生产,然而,由于出现管道气体泄漏,生产被迫停止。
卡沙甘大油田是世界上过去40年里发现的最大油田之一。根据哈萨克斯坦能源部,其可采石油储量估计在90亿至130亿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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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外媒报道,哈萨克斯坦油气公司(KMG)将从康菲手上取得油田营运商的8.4%权益,可能由中方提供
贷款支持。有消息人士指出,这笔权益之后有可能整批或部分转售给一家中国的石油公司。
不管这消息来源是否可靠,作为近30年来世界最大的油气发现,卡沙甘油田一直聚焦在公众的视野,从未淡化。
各大公司进进出出
油田项目一再推迟
1997年11月,在以意大利埃尼阿吉普公司为首的知名石油公司组成的国际财团与哈萨克斯坦政府签订的北里海水域11个区块,总面积达5600平方千米合同区块中,发现了一个大的油气田,包括卡沙甘、卡拉姆卡斯海上、阿克托特和卡伊兰4个油气田。这是自1968年在阿拉斯加发现普鲁德霍湾海上油田之后近30年来世界上最大的油气发现。为纪念阿特劳州著名诗人卡沙甘诞辰150周年,新发现的大油气田被命名为卡沙甘油田。
卡沙甘项目最初的签订合同方为里海大陆架公司、埃尼、英国BG、BP、
挪威国家石油公司、美孚、壳牌和道达尔。
1998年9月,为实施地质勘探工作,上述8家公司成立哈萨克斯坦近海国际作业公司(OKIOC),其中BP和挪威国家石油公司合为一家,这样7家股东均分该项目权益,各占14.28%股份。同年,哈萨克斯坦里海大陆架公司 将其在OKIOC中的权益出售给日本国际石油勘探公司和
美国康菲公司,两家各占7.14%。
2001年,BP和挪威国家石油公司退出OKIOC(BP占9.52%,挪威国家石油公司占4.76%),将其相应权益转给OKIOC。同年,OKIOC指定阿吉普国际财团为卡沙甘项目钻井作业者。
2003年春,英国BG宣布退出卡沙甘项目,项目股东埃尼阿吉普行使了优先认股权。2005年4月,哈政府通过哈国家油气公司购得BG在卡沙甘项目中8.33%权益而成为项目股东。
根据该项目与哈萨克斯坦政府签署的产量分成合同,卡沙甘油田应在2005年6月进行工业试采,但由于作业方资金和技术等原因,随后将工业试采推迟至2008年底。哈政府同意了延期申请,为此获得1.5亿美元补偿金。
2007年7月,因开发工程量巨大且面临众多技术难题,再加上设备材料价格上涨、开发成本增加等原因,卡沙甘油田试采启动时间由2008年底再度推迟到2010年下半年,油田开发费用则由570亿美元提高到1360亿美元。8月27日,哈萨克斯坦政府宣布卡沙甘项目违反环保法,又被迫暂停3个月。
2008年,针对哈国政府提议重新修改产量分成协议,提高利润油分成比例(由10%提高到40%)的要求,经过艰难谈判,以埃尼阿吉普为首的国际财团最终同意将KMG在项目中的份额由8.33%提高到16.81%,达到与财团中大型外国公司同样份额水平,自此,矛盾得以暂时缓和。同年6月,财团与哈政府签署备忘录,将卡沙甘油田的工业试采日期由2010年进一步推迟到2013年。
自2000年项目实施以来,卡沙干项目股东、权益比例、作业模式等不断变化,到2008年底北部里海作业公司(NCOC)财团被确认为项目的作业者。
按照分工,各项工作按计划逐步推进,2012年5月23日,哈国政府与NCOC财团各股东签署了“协调北里海项目某些问题”的协议,同意在2012年底到2013年6月开始工业试采作业;并达成依靠项目财团资金为KMG在2012~2013年项目中的投资部分进行
融资;哈萨克斯坦天然气运输公司与财团签署卡沙甘油田天然气长期买卖协议,保证在2041年前83%的卡沙甘油田天然气产出供应哈国内市场。
各方因素阻碍重重油田开发“红灯”频闪
自2000年宣布商业发现以来,卡沙甘油田工业试采由最初的2005年几次推迟到2013年6月,眼下似乎还将被推迟。这一巨大工程为何一再被推迟呢?
恶劣气候自然条件,加大项目实施难度
卡沙甘油田处于里
海北部伏尔加河和乌拉尔河入
海口的浅水区,水深3~4米,阿克托特和卡伊兰油田区水深更浅,仅1~2米。里海北部为强烈大陆性气候,夏季最高气温达40℃;冬季最低气温达零下40℃。冬季,因为伏尔加河、乌拉尔河及捷列克河大量淡水的注入,使海水盐度偏低,导致工区水域自每年11月到第二年3月有近5个月的结冰期,冰层厚度平均为0.6~0.7米。因此,油气作业设施需要有抗浮冰冲击能力。夏季,由于风暴潮的影响,海平面会出现急剧波动,造成运输困难。里海为一近似封闭水体,只有北部有大河流入,工区纬度高,自然条件恶劣、冰期长,材料、设备运输、后勤供给难度大,周期长,影响项目工期。
复杂地质与油气性质,对开采工艺及设备要求高
卡沙甘油气田在构造上处于滨里海盆地南缘阿克纠宾-阿斯特拉罕隆起带上。卡沙甘油田构造规模大、储集层段厚度大,产层为滨里海盆地盐下碳酸盐岩,埋深约4200~5500米,具有异常高的地层压力(80兆帕)及地层
温度(110~120℃),原油高含硫化氢(18%~21%)和二氧化碳(4%),气油比高,还含有硫醇。因此,对开采工艺及开采设备提出了更为严格技术要求。为提高原油采收率,降低原油中的硫化氢含量,减少硫的副产品,在地层压力高达80兆帕情况下,使用
功率35MBT压缩机站对所采出的含硫天然气直接回注产层,保持地层压力。上述诸因素进一步导致钻井、开采、后续的油气处理难度大、周期长。
哈海洋石油工业基础薄弱,导致项目进展缓慢
因开采工艺复杂,卡沙甘油田拟分三个阶段开发:第一阶段(工业试采),产量为37万桶/日,之后可提高到45万桶/日,产出的约一半伴生气被回注地层;第二阶段(工业开采)产量达到100万桶/日;第三阶段产量达到峰值——150万桶/日。
鉴于卡沙甘油田恶劣的自然地理条件、复杂的开采工艺,油田开发需要使用高品质、现代化设备及材料,而目前哈萨克斯坦还无法生产这些设备和材料。但为发展本国石油工业,提升本国企业的行业竞争力及市场地位,哈国政府通过法律手段对本国制造企业给予扶持,要求在油气作业中采购、使用一定比例的哈萨克斯坦本国生产的物资、工程及
服务,若完不成将给予处罚。尽管哈国海洋石油装备制造能力极为有限,但NCOC财团还是最大限度的支持哈国本国生产企业,如委托哈国企业建造第一艘重量为2700吨的驳船,并保证了在油气地面建设高峰期员工用工比例哈方占80%。尽管如此,哈国薄弱的海洋石油工业基础,以及当地企业生产的物资,仍无法满足项目高的工艺、技术、环保及安全要求。
环保的严要求,项目环保风险大
为保护里海水域,哈萨克斯坦政府对环保提出了严格要求。2007年8月底,哈环保部宣布,由于财团违反环保法,暂停北里海项目3个月。2012年3月初,曼吉斯套州检察院就因NCOC违反环保要求,对其处以约500万美元罚款。
为解决环保问题,降低油气作业对环境影响,NCOC公司实施了一系列项目,如为处理钻屑,公司实施了第一个钻屑回注地层的试点项目。国际经验表明,此项技术在卡沙甘油田是可行的。卡沙甘油田高含硫化合物、硫醇有毒天然气(33毫克/100立方米)对油田70公里以内的居民健康产生严重威胁。为此,在卡沙甘油田成功实施了将含硫化氢天然气直接回注地层的工艺,这不仅降低了环境污染、解决了硫化氢利用问题,而且保持了地层压力,提高了采收率。
哈政府对资源的监控,增大项目运作难度
随着国际油价的飙升,哈萨克斯坦政府通过不断修改油气行业法规加强对资源的控制。为进一步加强油气工业管理,2010年3月,哈国政府将前能矿部改组为石油天然气部,6月对《资源法》进行修订。以此从政治上强化对油气资源的控制,经济上争取国家利益。出台《哈萨克斯坦份额法》,规定油气生产作业中使用哈国物资、工程、服务及员工比例,若完不成规定比例将会受到处罚,甚至吊销资源使用许可。
中哈合作不断深入
过往经验可资借鉴
1997年6月4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哈萨克斯坦阿克纠宾油气股份公司60.3%的股份,2003年5月,增股到85.42%。同年8月,又取得了对乌津油田的开采权益。自此,拉开了中国油企进入哈萨克斯坦石油市场的序幕。
随着中哈油气合作的不断深入,卡沙甘事件对中国油企在哈开展油气勘探、开发具有很鲜明借鉴意义。
一要加强与资源国政府关系,积极履行承诺义务
近年来,随着国际油价飚升,哈萨克斯坦经济实力的加强,哈政府正通过频繁修改相关法律,加强对油气资源的管控。国家不断加强对已签署油气合同的管理,要求资源使用者严格履行合同承诺的每个阶段内的工作量及财务义务。
因此,中国的石油企业在向政府承诺义务工作量及完工期限时,特别是对于那些油藏地质条件复杂、工艺技术要求高实施难度大的海上项目时,应确保在规定期限内能完成义务工作量及相应的财务义务,尽可能避免因未按期履行合同义务而带来的额外损失。此外,在项目工作计划、方案报批的过程中应加强与主管机关沟通、联系,争取获得政府的支持。
二要加强调研工作,增强风险预测控制能力
近年,哈国政府开始利用修改资源法、环保、
财税条款等手段加强对油气资源的管控,投资环境在恶化。为更好保护投资者权益,建议应组成专门机构,定期研究、分析预测哈国油气政策法规,获取准确信息,采取有效对策,进一步增强项目的抗风险能力。
三应重视和加强与KMG的合作
哈政府通过修改资源法,明确了在油气资源权益转让中,国家公司具有优先收购权,其具体的实施则由KMG执行。此举将进一步提高国家公司的影响力和地位,加强国家对资源的控制。中国企业应当加强与KMG的联系、合作,利用与KMG的合作和纽带,通过其协调主管机关解决一些如合同延期、方案报批、配额申请等复杂问题。(摘选自《国际石油经济》“哈萨克斯坦卡沙甘项目工业开发为何一再推迟”及《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中石油投资哈萨克斯坦的策略”)
信息来源: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卡沙甘油田发现于2000年,由四个区块组成,即,卡沙甘、卡拉姆卡斯、阿克托德和卡伊兰,被认为是1968年在阿拉斯加发现“普鲁特赫本”油田之后世界上最大的油田。油田位于哈萨克斯坦里海沿岸。现有石油地质储量350亿桶,预计,未来最高开采量150万桶/日,大规模开采后,卡沙甘油田的日产量可满足整个欧洲10%/日的消费量,同时,卡沙甘油田还拥有巨大的天然气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