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国 咨 快 讯
2023年10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与2022年版政策相比,《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3年版)》在以下方面进行了调整:
1.能效水平的调整: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及能效标准制修订情况,对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数值进行了调整。调整涉及不同的产品设备,以更好地反映当前市场上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如:“热泵热水机(器)/普通型/一次加热、循环加热式—先进能效指标由4.8提升到5.40且所用制冷剂GWP≤10”、“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冷式热泵型(7000 W≤CC≤14000 W)—先进能效指标由4.0提升到4.20且所用制冷剂GWP≤750”。
2.能效测试方法的更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测试方法进行了更新或改进,以确保测试结果更加准确。如:“房间空气调节器全年能源消耗效率由能效限定值调整为能效等级”“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光效由能效限定值调整为能效等级”。
3.扩大覆盖范围:在新的版本中,扩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的覆盖范围。包括增加新的产品设备类别或对现有类别进行细化,以更好地涵盖不同领域和行业的用能产品设备。如:按工业设备、信息通信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进行了分类,增加了除尘器、数据中心、服务器、通信基站、充电桩等产品。
4.完善绿色采购政策:进一步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扩大绿色采购产品范围,推动绿色低碳消费。涉及对能效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给予优先采购等支持措施。
5.强化节能审查关:进一步严格节能审查关,要求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新建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以及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其主要用能产品设备原则上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产品设备。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3年版)》的调整有助于推动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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