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国 咨 观 点
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制度安排。具体来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进入,各级政府均不再审批。简单地说,就是“清单”以外“法无禁止即可为”。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是围绕市场负面清单落实情况、准入审批服务效能、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破除等方面,通过指标体系综合评估市场准入效能的相关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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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的背景和意义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准入体系不断完善和高效能治理,自2016年起,国家逐步在两批15省(市)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试点工作。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正式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在全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市场准入规范管理,确保清单以外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建立推进“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全面清理地方性清单,持续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公开清单信息。自此国家先后共印发实施四版清单,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目前最新版为2022年3月由国家发改委 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该版负面清单列有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共计117项,相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减少6项。
随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为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国家逐步推进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署,开始启动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工作,将云南、福建、宁夏等10个省份纳入首批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积极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202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的通知》(发改体改〔2021〕1670号),确定北京、河北、上海、浙江、安徽、广东、重庆等为第二批试点地区,进一步强化制度刚性,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综合监管工作。2021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多渠道发现市场准入壁垒线索,坚持“发现一起、破除一起”,抓好典型案例整改,有效规范了一批设置歧视性准入政策、准入不准营、名准实不准等行为。为解决部分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的问题,2023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提出明确要求,要求促进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准入过程,推动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
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效能评估机制,不仅是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重要改革任务,也是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高质量实施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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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经验
重庆、云南、宁夏等地区作为首批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在国家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框架下,制度上先行先试,方法上结合实际,将无感、公平、服务的理念贯穿于评估全过程,保障了市场主体的公平进入、提升了企业的发展效能。
(一)重庆: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制度
重庆市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创新机制。一是制定《重庆市全面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工作推进机制(试行)》政策。建立涵盖准入规范管理、对标调整公开、准入效能提升、案例归集通报、市场效能评估、组织实施保障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全链条工作机制,推动常态化开展效能评估,促进市场准入效能全面提升。二是发布《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重庆试点版)》。指标体系包含“准入效能、发展效能、保障效能、社会效能”4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27个三级指标1。三是优化评估数据采集方式。通过发挥“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优势和数据归集功能,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许可准入事项与行政许可事项的映射,自动采集评估指标数据,最大限度减少人工填报,目前已实现27条评估指标中,21项数据的自动采集。四是开发开设“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效能评估”专题。依托“信用重庆”网站,实现在线查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所列事项。
(二)云南:建设“24小时不打烊”平台
云南省探索建立“动态评估+综合评估”的评估机制,构建“保障效能、审批效能、服务效能、发展效能”四个方面的4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2,在评估过程中,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第三方咨询机构归集排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建立案例归集和定期通报制度。
云南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服务数字化工程。利用信息化技术自主开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效能评估数据及资料填报系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系统”“云南省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调研APP”和“微信小程序”4个平台。其中,“云南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信息化平台”构建了“观市场”“用清单”“防违规”三位一体的全业务管理体系,推动落实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智能的“24小时不打烊”市场准入业务服务。平台覆盖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1400多个乡(镇)行政主体,为460万市场主体提供全方面市场准入、准营服务。
(三)宁夏:增设“市场准入”专区
宁夏将“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探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写入党委重要改革文件,多措并举推进制度落地落实。结合区域实际,宁夏构建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围绕贯彻落实制度、放宽市场准入、建设长效机制三个层面,确定5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37个三级指标,对自治区本级和各市、县(区)开展综合评估。一是增设“市场准入服务专区”。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后台增加“市场准入”和“隐形壁垒”政策模块,在宁夏政务服务网、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设“市场准入服务专区”,在“我的宁夏”政务APP“办事咨询”专栏增加“隐性壁垒”反馈窗口,为市场主体提供多个隐性壁垒反馈渠道。二是实施“无感评估”,采取自动化数据采集方法,实现90%的指标数据通过信息化系统自动获取、实时采集。三是设计企业调查问卷。从市场主体知晓度、工作落实满意度、政府信用满意度、市场公平满意度四个维度设计问卷调查,开发问卷调查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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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新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的主要做法
按照国家相关指导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首批试点的探索经验,从评估内容、评估路径方式、评估结果应用等方面,对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的具体内涵、实施重点等分析,可总结以下四方面创新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的做法。
(一)依托数字化平台,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常态化机制
推动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机制,依托信息化系统搭建市场准入线上服务和效能评估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全天候市场准入业务服务,实现评估指标数据自动获得、实时采集功能,开展常态化年度评估。开设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效能评估专题、专区,及时更新相关政策要求,实现在线查询市场准入所列事项。在数字平台设置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不合理准入限制和隐形壁垒反馈窗口、市场主体调查问卷等板块,畅通市场主体问题反馈和沟通渠道,提升评估质量效果。
(二)构建评估指标体系,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
构建科学可行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围绕准入效能、发展效能、保障效能、社会效能等方面,进行评估指标的分级设计。通过试评估工作分析试评估结果,持续验证、调整和优化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省、市、县三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落实评估。
(三)建立案例归集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信用状态动态监测
定期排查、上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案例,通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情况,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将违背负面清单有关情况纳入信用评估体系和全国城市信用状态动态监测。统筹抓好、监督整改国家通报的典型案例。
(四)加强效能评估结果应用,整改效果纳入新评估体系
跟踪分析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结果,不断扩大评估成果应用范围,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编制评估反馈总结,针对查摆出的不足和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并强化督促整改。优化调整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体系,探索将运行和整改结果纳入新评估体系中,持续完善评估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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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北京市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的建议
北京市积极承接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国家试点,按照国家部署稳步推进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2022年1月,《北京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制度,围绕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提高审批服务效能、破除隐性壁垒等方面,建立本市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和信息化平台,对市场准入政策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测和评估,及时清除不合理准入条件。”2023年7月,《北京市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实施方案》中指出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统筹做好增量审查与存量清理,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承接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国家试点,建立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制定本市工作方案,全面清理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
目前北京市已经启动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研究。拟基于国家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框架,研究提出符合北京市实际的市场准入效能试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负面清单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对应关系,归集筛选政务服务平台可直接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评分并形成评估结果,总结形成北京市优化市场准入的成效和经验。基于对市场准入效能试点的研究,对北京市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吸纳典型经验,推进评估制度建立
吸纳首批试点地区的典型、创新做法,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建立北京市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机制。一是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搭建北京市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数据自动采集。二是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基于国家评估指标体系总体框架,结合北京市实际,搭建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体系,力求排除行业、领域、地域的差异,建立标准化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通过先试点,再全面推开的模式加快推进北京市市场准入效能评估。
(二)加强负面清单宣传,提升企业知晓度
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宣传,开设北京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效能评估网站、公众号专栏,及时梳理和推送最新的法规、政府规章,集中解答企业市场准入中的疑点、难点、堵点问题,保障企业信息获取便利性。通过扩大宣传范围,拓展宣传内容提升企业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知晓度,营造公平竞争、便利高效的市场环境,高效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
(三)发挥案例作用,加强评估结果应用
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分析研判评估结果,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机制,针对评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场主体的诉求,加强经验积累,持续优化调整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体系和机制。定期向全市通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畅通北京市各企业不合理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的反馈渠道和回应机制,形成高效的结果运用长效机制,营造市场主体参与评估的良好氛围。
1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重庆试点版)P020220614375285565519.xlsx (live.com)
2《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云南试点版)》http://www.kmwh.gov.cn/c/2021-09-27/5426498.shtml
作者:梅雪 张力 韩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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