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重大科学装置的综合前瞻规划
日本政府积极推动科技立国战略,通过立法为产业发展提供针对性基础设施支持,定期推动实施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有效提升国际科技竞争力。对我国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为代表的科研平台建设发展而言,面对国际激烈的科技竞争,应进一步强化由国家层面牵头开展前瞻性科研规划与顶层设计,有效统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项目,以推动国家科技发展进步,实现科技自立自强。
(二)探索国内外开放共享合作机制
一是鼓励国际友好国家参与我国大设施的建设运营。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提升大设施开放共享效能,发起基于各类大设施的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积极开展相关的科研项目和交流活动。二是鼓励国内多主体的合作与共建。鼓励国内重点科研院所依托自身优势学科开展跨区域共建大设施,实现多主体、跨区域共同参与大设施的建设与发展。支持国内大设施之间形成科研合作,联合发起大型科研项目,发挥自身科技资源优势并形成互补效应。三是持续推动大设施的开放共享。鼓励大设施针对多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为有科研需求的各类创新主体提供相关科研服务,依托大设施举办科技沙龙、论坛、参观等对外活动。支持与国际知名大科学装置建立常态化的交流机制,吸引国内外更多科研人员开展研究工作。
(三)打通基础研究与产业应用的通道
一是充分发挥大设施的科技研发与产业促进功能。在布局大设施的基础研究及相关科研项目的同时,适当关注行业领域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并强化科技应用导向。推动产学研紧密结合,在保证大设施稳定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增加对外开放机时,打通基于大设施的基础研究到产业应用的通道。二是加强大设施与相关产业行业的合作。加强与行业龙头企业以及创新主体的合作,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依托大设施与各类研究机构共建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接受企业主体提出的应用研究和试验要求,推动大设施相关科研成果的孵化转化。三是围绕大设施构建创新产业新生态。促进大设施与其他创新要素的合作发展,支持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强化产学协同发展。依托大设施推动相关科技园区建设,积极引入产业资本等其他类型的创新要素,引领带动区域创新发展。
(四)建立完善的人才保障与培养机制
一是建立稳定的人才保障制度。积极与国际接轨,通过一流的实验条件、稳定的保障制度、畅通的流动机制等保障科研人才开展相关科研工作。例如在大设施运行经费中预留充足的人员费用支出比例,保障专业科研人员持续稳定参与科研工作服务工作。二是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依托大设施管理单位设立研究生教学点,与相关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等共建科学点,开设相关专业课程,培养相关高等科研人员。三是强化对高端人才引培力度。加强大设施的宣传力度,通过各项支持举措吸引国内外其他高校院所的人才进行学习,吸引国内外各类高端人才来京开展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