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为纲领,加速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加快推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工作方案》将是未来重要的工作方向。立足新发展阶段,加速推进“两区”建设与国际科创中心建设联动、加快推进“三城一区”多维度协同联动、压茬推进重点产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将有力加快国际科创中心建设。
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适应我国新发展阶段、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必然选择。“两区”建设以及国际科创中心建设作为北京推进“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是北京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
依托“两区”建设,全面推动国际科创中心走向世界。对内依托自贸区、综试区持续推进科技创新产出的产品、服务、专利等积极“走出去”,强化“中国标准”“中国科技”走向世界。对外持续优化国际化服务环境,吸引集聚国际科技组织、研发中心、国际科技金融机构等高端要素在“两区”各组团落地。
围绕自贸区提升战略,加快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在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内,适时探索符合科技创新的国际自由贸易协定规则对接先行先试,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科技服务业对外开放,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
拓宽科技创新国际交流渠道。加快推动中关村综合保税区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运营,探索内陆城市“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新模式,打造综保区创新发展新示范。强化以首都机场枢纽和大兴航空枢纽为核心支撑的“双枢纽”发展格局,打造连通全国、辐射全球的开放型经济发展动力引擎。依托“1210”保税备货模式,完善进口商品展示功能,着力打造“跨境电商+线下体验+创意研发”于一体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模式。
“三城一区”是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主平台,推动“三城一区”统筹联动与融合发展是进一步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现实需要。下一步,随着“三城一区”协同联动机制的建立,资源要素实现自由流动,产业链供应链人才链资金链实现融合联动,有力推进国际科创中心建设。
从盘活存量方面,差异共存避免竞争。顶层统筹“三城一区”合作空间,充分发挥中关村科学城、亦庄经开区在协同联动的引领作用,挖掘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顺义区发展潜力,精准对接优势产业,制定区域差异化产业合作政策,推动创新驱动、市场支撑、环境友好的优势产业链在“三城一区”自由流动。
从扩大增量方面,突出优势形成合力。充分分析营商环境、市场需求和产业结构等情况,科学分析“三城一区”优势产业与模式,打破协同联动地域限制,集中力量重点整合核心资源要素,对重点地区、重大项目和重要行业予以集中支持,以迅速形成突破,在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的同时,尽快形成优势产业规模和市场竞争力。
在挖掘潜力方面,积极拓展合作协同。建立健全“三城一区”协同联动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重大产业合作项目联席会议,协调重大产业合作项目落地和推进工作。加强“三城一区”人员交流合作,定期选派优秀职员相互挂职,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设立“三城一区”协同联动宣传工作机构,在现有媒体载体增设“三城一区”协同联动专栏,积极对协同联动最新进展、政策优惠、项目设立等内容进行报道,并开通“三城一区”协同联动宣传咨询通道。
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下一步,随着首都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人才队伍集群成效不断显现,有力推进国际科创中心建设。
加大对重点产业领域创新人才队伍培育力度。围绕人工智能、智能装备、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领域,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特殊紧缺型人才队伍建设,分产业制定完善紧缺适用人才培养计划,对龙头企业承担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科技人才引进给予政策倾斜。强化企业技术人才支撑,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与职业院校签订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协议。提升创新人才培育能力,联合条件成熟的高校院所,建立重点企业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
加快对重点产业领域创新人才引进力度。依托“三城一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新型研发机构、领军企业研发中心等开放性创新平台,引进和集聚海外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团队。持续为战略科学家及创新团队松绑赋能,在团队配备、科研条件定制、资金稳定支持等方面完善配套政策,进一步扩大科研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科研经费自主使用权。围绕重点产业领域,扩充外国高端人才和外国专业人才的认定范围,制定完善紧缺适用人才引进目录,提供生活保障等便利条件。统筹考虑全市人才引进布局,优先面向“三城一区”建立人才落户绿色通道。
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创新激励机制灵活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市场主体完善有利于科技创新考核评价机制,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创新考核权重,对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给予奖励。加快落实国有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将研发投入结构优化纳入研发准备金管理,推动企业加大基础研发领域比例。推进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探索对改革创新与科技投资未能实现预期目标的个人和企业设定尽职免责机制。探索特殊人才特殊激励,推行实施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