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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信托频被“击穿”:张兰案例背后的三大风险陷阱与规避指南

离岸信托频被“击穿”:张兰案例背后的三大风险陷阱与规避指南 鲲鹏道合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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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保护伞的破损,往往源于对控制权的不舍与对规则的无视
近年来,随着海外家族信托被“击穿”的案件频频曝光,高净值人群开始重新审视这一传统财富管理工具的安全性。从俏江南张兰到恒大许家印,一系列案例显示,即便是精心设计的离岸信托架构,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失去资产保护功能。本文将深入分析离岸信托被“击穿”的原因、典型案例及规避策略。

一、信托被“击穿”的实质是什么?


信托被“击穿”,本质上是指法院否认信托资产的独立性将已转入信托的财产仍视为委托人的个人财产,从而允许债权人对这些财产进行追索。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信托被认为是一个虚假安排,而非真正的资产隔离计划时。
在英美法系下,信托之所以能起到资产隔离作用,是因为委托人将资产的所有权真正转移给了受托人。如果委托人仍保留对资产的实质控制权,法院可能认定该信托为“虚假信托”(Sham Trust),从而使其失去保护作用。

二、典型案例分析:离岸信托为何频频失守?


张兰案例:过度控制权的代价

俏江南创始人张兰的海外家族信托被“击穿”事件,是近年来最受关注的案例之一。
2014年,张兰设立了离岸家族信托,受益人为其子汪小菲及其子女。然而,在信托设立后,张兰仍多次直接操作信托账户资金新加坡高等法院在裁决文书中指出,张兰在未明示原因的情况下,要求银行两次转移资金;同时,她还使用信托资金购买个人公寓。
更关键的是,在邮件中,张兰曾自称是“信托资产的实际利益所有人”。基于这些证据,法院认定张兰对信托资产拥有绝对控制权,无意将资产真正给予信托,因此信托资产应被视为其个人财产,可用于清偿债务。

许家印案例:“消极信托”的风险


恒大创始人许家印的案例同样具有启示意义。香港高等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许家印通过“消极信托”(bare trust,又称“裸信托”)持有资产,这种信托空有信托之名,并无信托之实。法院依据“查布拉管辖权”,认定只要许家印对资产具有某种控制权、支配权或其他接触权,就可将这些资产纳入接管范围。
与张兰案例类似,许家印信托架构的核心缺陷也在于“控制权未真正转移”。尽管名义上将资产注入信托,但实际仍保留着投资决策、更换受益人等关键控制权,信托受托人在实际操作中沦为“傀儡”,未能履行独立管理职责。

股权信托与现金信托的风险差异


值得关注的是,信托内资产类型的不同,也影响着信托被“击穿”的风险程度。现金信托由于资金划拨需要受托人审批,资产隔离与合规性较好;而股权信托中,如果委托人自己担任公司董事,有可能绕过受托人操作资金,风险明显较高。

三、信托被“击穿”的六大“雷区”


离岸信托被“击穿”主要涉及以下六大“雷区”:
  1. “垂帘听政”:设立人自己担任股权信托下公司的董事,或者在信托中保留过大权力,随意划转公司资金;
  2. “病急投医”:个人或企业濒临破产、产生巨额债务时才设立信托,易被认定为逃避债务;
  3. “来路不明”:境外资产来源不明,无法通过信托公司或海外银行的KYC(了解你的客户)审查;
  4. 自称“资产实际所有人”:如张兰在邮件中自称是信托资产实际利益所有人;
  5. 信托架构设计缺陷:信托合同条款模糊,信托角色冲突,导致条款被法院判定无效;
  6. 设立时机与持续管理失误:诉讼高发期设立信托,易被认定为逃债工具。

四、如何构建防“击穿”的信托架构?


1. 确保真实控制权转移


信托要起到资产隔离作用,核心在于委托人必须放弃对资产的实际控制权。这意味着,在设立不可撤销信托后,委托人不应再直接干预信托资产的具体运作。
正确的做法是:通过设立保护人角色来保持一定影响力,而非直接控制资产。保护人可拥有批准或否决受托人决策的权力,但这应与直接控制资产区分开来。

2. 选择适当的信托架构


根据资产类型和需求,选择合适的信托形式至关重要。对于希望保持企业控制权的企业家,可考虑VISTA信托(适用于BVI),它允许委托人保留对底层资产的管理权;而对于资产保护为首要目标的,则应考虑设立不可撤销的全权信托
“放弃所有权,保有控制权” 是家族信托发挥作用的关键原则。这里的“控制权”应是通过信托契约中规定的合法方式实现,而非直接操作资产。

3. 把握设立时机:提前规划至关重要


信托的资产保护功能具有前瞻性,而非事后补救。在企业经营良好、个人没有潜在负债风险时设立信托,是避免被认定为“欺诈性转移”的关键。
当债务纠纷已经发生或可预见时再设立信托,极易被法院认定为恶意逃债,导致信托失效。

4. 确保税务合规与资产合法


在CRS(共同申报准则)和FATCA(美国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背景下,所有税务规划必须在完全合规、主动申报的前提下进行。同时,信托资产必须来源合法,任何试图将非法所得注入信托的行为都将导致信托无效。

五、离岸信托与境内信托的安全性对比


相比离岸信托,境内家族信托被“击穿”的可能性相对较低。中国信托法对家族信托委托人保留权利的态度更加开放,甚至在立法中明确规定了委托人所享有的强制性权利。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境内家族信托绝对安全。当信托财产来源是犯罪或欺诈所得,或者设立信托是为了非法避债、隐匿非法财产等,仍可能造成信托被强制执行。

专业主义是信托安全的基石


离岸信托作为财富传承和资产保护工具,其有效性建立在合法、诚信和财务健康且早作规划的基础上。张兰、许家印等案例警示我们,任何试图利用信托逃避合法债务的行为,终将难逃法律的审查。
对于高净值人群而言,设立家族信托前必须充分了解信托的基本原理和制度规则,真正做到“放弃所有权,保有控制权”。在全球化资产配置与风险隔离需求日益增长的今天,借助专业机构的力量,构建经得起考验的信托架构,才是实现财富传承与基业长青的明智之选。
信托不是点石成金的魔术,而是匠心独运的架构。只有尊重其法律规则,才能真正发挥其财富保护与传承的功能。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为一般性信息分享,不构成任何法律、税务或财务建议。涉及重大决策,请务必咨询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顾问。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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