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加州 CIPA 法案合规提醒:网站使用第三方追踪工具或引发高额赔偿风险

加州 CIPA 法案合规提醒:网站使用第三方追踪工具或引发高额赔偿风险 美国盛智律师事务所
2025-08-29
2


最近本所代理的一位客户,在美国市场遇到了一起关于网站数据使用的纠纷。


事情的起因是,有用户在其 Facebook 账户中发现了详细的Facebook 站外活动记录,显示他在访问我方客户美国官网期间的浏览、点击等行为被追踪,并与未授权的第三方平台共享。这位用户认为自己的上网行为被“偷偷追踪”了,于是委托了一家律所出面,向客户发送了一封正式的《争议通知与索赔函》(Notice of Dispute and Demand Letter),声称客户网站部署的 Meta Pixel [1](一种常见的数据分析和广告再营销工具)在用户未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收集数据,涉嫌违反《加州隐私入侵法案》(California Invasion of Privacy Act, “CIPA”)特别是 Cal. Penal Code § 631(a) 的相关规定,构成非法“窃听”与隐私侵权。并以此为由提出了索赔要求。


函中还引用了 Javier v. Assurance IQ, LLC(9th Cir. 2022)等案例,指出 CIPA 所要求的是“通信发生前”的明确同意(prior consent),并强调事后同意并不构成法律上的有效豁免。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在该案将上段中提到的631(a) 解释为:在通信发生前,须取得所有当事人的事前同意。("We conclude that the California Supreme Court would interpret Section 631(a) to require the prior consent of all parties to a communication.")法院还强调,通信之后再取得的同意不构成合法豁免("We disagree [with the view that post-communication consent suffices].")。[2]


换句话说,如果用户一打开网站,追踪工具就已经开始工作,而他还没来得及看到或同意隐私政策,那这种行为在加州法律下很可能构成违规。


为避免类似的法律风险,企业如在美国市场开展业务,需特别关注并遵守相关数据隐私法规。在确保遵守联邦法律与其设立地(place of establishment)法律的前提下,还应进一步评估自身是否受《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alifornia Consumer Privacy Act,简称 CCPA)及其修订版 CPRA 的管辖。若企业在加州拥有一定数量的消费者、年收入达到法定门槛或涉及用户数据的出售或共享行为,即可能落入其适用范围。此时,企业应确保网站设计遵循“先同意、后追踪”(no tracking before consent)原则,在用户明确授权前不得启用任何数据收集或传输功能,同时提供清晰的“选择拒绝”机制,保障用户的知情权与控制权。通过持续进行合规审查并咨询具备美国数据隐私法律经验的专业顾问,企业可在保护用户隐私的同时,有效降低潜在诉讼与合规风险。


[1] Meta Pixel 是 Meta(也就是 Facebook 母公司)提供的一段 JavaScript 代码,网站运营者可以将它嵌入到自己的网站中,用来“追踪”用户的行为。例如,用户浏览了哪些页面、点击了哪些按钮、有没有下单、有没有填写表单等操作,Meta Pixel 都能记录并把这些信息反馈回 Meta 平台。这样一来,企业就能用这些数据在社交媒体平台,常见于Facebook, Instagram及Tiktok上,做更精准的广告投放,比如“你刚在某电商网站看了某双鞋,回头刷 Facebook 时那双鞋的广告就跳出来了”。

[2] Javier v. Assurance IQ, LLC, No. 21-16351, 2022 WL 1744107, at *1 (9th Cir. May 31, 2022).



免责声明| Disclaimer


本文仅作一般性信息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数据隐私合规问题涉及复杂的法律和技术领域。若企业在数据隐私合规或应对诉讼方面存在任何不确定或困惑,应当及时咨询具备相关经验的专业数据隐私法律顾问(Consult qualified counsel specializing in data privacy laws and related litigation),以确保经营活动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最大限度降低法律风险。



参考材料| References

1. California Invasion of Privacy Act (CIPA), Cal. Penal Code §§ 631–637.2 (West).

2. Javier v. Assurance IQ, LLC, No. 21-16351, 2022 WL 1744107 (9th Cir. May 31, 2022).



相关律师

Tenaya Rodewald

合伙人,硅谷/布鲁塞尔

trodewald@sheppardmullin.com

Tenaya Rodewald是诉讼和隐私与网络安全业务组的合伙人。Tenaya的诉讼业务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媒体法、诽谤辩护和第一修正案诉讼。她曾代表媒体客户、在线音乐和视频分销商、计算机硬件制造商、非营利组织等在州和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陈维国 (Will Chen)

合伙人,硅谷

wchen@sheppardmullin.com

陈律师在帮助硅谷和中国的高科技公司建立全面的专利组合、制定国际专利战略、评估,避免及应对知识产权侵权威胁、专利局的双方复审程序、专利诉讼、国际技术许可、公司并购中的知识产权资产交易谈判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陈律师是清华大学工程和法律双学士,美国东北大学电子及计算机硕士,美国富兰克林皮尔斯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硕士。

陆媛梅 (Yuanmei Lu)

资深顾问,上海

ylu@sheppardmullin.com

陆律师是上海办公室公司业务组的资深顾问。陆律师的工作经验包括为中国企业出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以及在并购和投融资交易中代表投资人或目标公司。此外,陆律师还长期为美国上市公司提供日常合规工作的专业指导。陆律师在哈佛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联系人

张小艺(Michael Zhang)

管理合伙人,上海

+86 21-2321-6010 

mzhang@sheppardmullin.com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美国盛智律师事务所
盛智是一家综合性的全球百强律所。我们有1000余名律师,分布于布鲁塞尔,芝加哥,洛杉矶,纽约,圣地亚哥,旧金山,首尔,上海和华盛顿等15个办事处。盛智的中国业务侧重于海外并购,商业合规,知识产权和私募风投。盛智永远把客户的需求放在第一位。
内容 78
粉丝 0
美国盛智律师事务所 盛智是一家综合性的全球百强律所。我们有1000余名律师,分布于布鲁塞尔,芝加哥,洛杉矶,纽约,圣地亚哥,旧金山,首尔,上海和华盛顿等15个办事处。盛智的中国业务侧重于海外并购,商业合规,知识产权和私募风投。盛智永远把客户的需求放在第一位。
总阅读24
粉丝0
内容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