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商务部3月22日发布《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4月21日起施行。“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实施,标志着首次在全国对跨境服务贸易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形成了跨境服务贸易梯度开放体系。”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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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统一列出对境外服务提供者以跨境方式(通过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模式)提供服务的特别管理措施。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均涉及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1个门类。其中,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共71条,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共68条。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首张全国版清单,主要是将过去分散在各个具体领域的准入措施,以“一张单”的方式归集列出,同时明确清单之外的领域,按境内外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待遇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实现了服务贸易管理由正面清单承诺向负面清单管理的转变,有效提升了跨境服务贸易管理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自贸试验区版清单对自然人职业资格、专业服务、金融、文化等领域进一步作出开放安排。
2023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于9月2日—6日在北京举办。本届服贸会期间举办的“服务贸易发展高峰论坛”上,与会嘉宾分别围绕“服务贸易开放发展新趋势”和“服务贸易便利化”两大主题展开研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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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党组成员余斌在发言中表示,当今世界,市场是最稀缺的资源。我们愿意与各国共享中国大市场的机遇,扩大服务业合作的“朋友圈”,促进服务贸易更加便利化,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为世界经济复苏注入更多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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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斌强调,服务贸易是全球贸易增长和经济复苏的重要动力,迫切需要加强开放合作。经济全球化仍然是当今世界发展不可阻挡的大趋势,各国经济彼此依存、利益交融前所未有,只有开放才能进步,只有合作才能共赢。为此,我们应本着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态度,维护和践行多边主义,共同营造开放、透明、包容的服务贸易发展生态。
余斌表示,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制造业大国、第二大服务贸易国、第二大消费市场,我国取得的发展成就得益于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面向未来,我国经济具有巨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对外开放的大门也将越开越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将是我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坚定不移扩大服务业制度型开放,推进服务贸易高水平便利化,将重点进行以下方面的改革。
01
完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对标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适应数字贸易发展新趋势,促进服务要素跨境流动的便利化。
02
健全外资准入后国民待遇制度
深入实施《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障外资企业依法依规平等享受国家产业和区域发展等支持政策,确保外资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制定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
03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统筹服务业高水平开放、服务贸易便利化与高效监管的关系,建立健全简约高效、公正透明的服务业准营规则,加大外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

●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
●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是全球首个国家级、国际性、综合型服务贸易交易会,是服务业、服务贸易的展示窗口、交流平台、合作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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