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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规定,现就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2023年休市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元旦: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至2023年1月2日(星期一)休市,1月3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二、春节:1月21日(星期六)至1月29日(星期日)休市,1月30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三、清明节:4月5日(星期三)休市,4月6日(星期四)起照常开市。
四、劳动节: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休市,5月4日(星期四)起照常开市。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
五、端午节:6月22日(星期四)至6月25日(星期日)休市,6月26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6月25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六、中秋节、国庆节:9月29日(星期五)至10月8日(星期日)休市,10月9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请各会员及各合作单位妥善安排相关事宜,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共同维护市场平稳、安全运行。
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2日
文/邹慧琳 编辑/吕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