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涉及外国人在捷克设立公司,从事商业活动的相关法令包括:1991年《贸易许可法》、1991年《商法典》、1991年《破产兼并法》、1992年《外国人法》,以及上述法令的修正条文。若申请投资优惠,则适用2000年《投资鼓励法》及其修正条文。2015年5月1日,新修订的《投资鼓励法》正式生效。
【禁止的行业】涉及化学武器和危险化学物质的行业。
【限制的行业】军用产品工业、核燃料(铀)开采工业、对环境危害严重的行业(如高耗能、高污染的焦炼和化工生产项目)、资源开采行业。对这些行业投资须经过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严格审批,同时接受政府严格监管。
【鼓励的行业】目前,捷克经济发展重点是加速经济结构优化和调整,鼓励经济创新与发展。与此相适应,捷克政府确立了重点支持的投资领域和优先发展行业,并鼓励内外资进入这些产业。
捷克工业历史悠久,在机械、电子、化工和制药、冶金、环保、能源等行业有着雄厚基础,许多工业产品,如汽车、纺织机械、机床、电站设备、光学仪器、环保设备、生物制药等领域在全世界享有盛誉。2019年捷克工业生产总值657亿美元,占GDP的26.7%。
【汽车工业】汽车工业在捷克已有100多年历史,是捷克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捷克汽车工业产值在工业生产和出口中占比均为21%,以3.1%的就业人口比例创造了7.5%的GDP产值。
【机械制造业】机械制造业是捷克最重要的制造行业之一。机器设备制造在捷克有着悠久历史与传统,涵盖了电力设备、化工设备、食品机械、建筑机械、农林机械、机床、矿山机械、冶金机械、橡胶塑料加工机械、纺织机械、印刷机械、皮革加工机械、玻璃及烟草机械、军工机械等。
【电气电子工业】捷克电气电子工业历史悠久,是捷克最具竞争力的制造产业之一,销售额仅次于交通运输制造业和冶金业,居第三位,该行业产值占捷克制造业总产值的14%。
【信息技术】捷克是吸引信息技术投资的主要欧洲国家之一。
1、货币:
捷克货币名称为克朗(简称CK),可与美元、欧元、英镑等货币自由兑换。
捷克中央银行数据显示,2019年捷克克朗兑美元平均汇率为1美元兑22.934克朗,兑欧元平均汇率为1欧元兑25.672克朗。
2、外汇管制:
捷克外汇管理政策相对宽松。在捷克注册企业和拥有长期居留许可的个人均可开立外汇账户,来源合法的外汇资金可自由进出。外资企业在捷克投资收益只要来源合法,其汇出不受限制。但是,捷克政府对外汇资金流动实行严格监控。捷克银行对外汇流动有一套完整监管制度,外汇汇到国外要写明具体用途;个人出入捷克边境携带超过1万欧元现金,须向捷克海关申报。
3、中资银行:
2015年8月,中国银行在捷克设立布拉格分行。2017年4月,中国工商银行获准在布拉格设立分行。2019年5月,中国交通银行在布拉格设立分行
4、信用卡使用:
捷克信用卡使用比较普遍,中国银联已经在捷克开展业务合作,中国发行的Visa和Master卡在捷克均可使用。

(一)薪资待遇
2019年捷克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3万克朗(约合607美元);月平均工资为1488美元
(二)福利待遇
【工资和福利】新劳动法规定,同一雇主对其所有雇员应实行“同工同酬,按劳支付”的原则。同时第111条第(2)款规定,雇员最低月工资应该不低于13350克朗(约合582美元)。若加班需支付110%-125%的工资,若是公共假期加班则需支付2倍工资。
【社保种类及比例】雇主必须为雇员缴纳法定的各种保险金和强制性的工伤保险,并替政府预扣雇员所得税。保险包括社会保障险(养老保险、疾病险与国家就业政策险)及健康保险,雇主承担34%的比例。
(三)法定工时
雇员每周工作时间上限为40小时,并规定18岁以下雇员(公民受雇年龄的下限为15周岁)的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个小时。
(四)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根据规定,欧盟成员国、挪威、冰岛、列支敦士登和瑞士等国公民及其家庭成员在捷克工作无需申请工作许可或绿卡,其他国家公民在捷克工作必须先向捷克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作许可,再凭工作许可和其他相关文件去捷克驻申请人所在国使领馆申办签证。只有获得有效工作许可和工作居留签证者才可在捷克工作。
捷克税务体系已基本同欧盟发达国家税务体系接轨,有关法律健全,透明统一,税赋较低。捷克主要税种有自然人所得税、企业法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道路税、能源税、不动产税、遗产税等。捷克实行属地税制与属人税制相结合的税收制度。
【公司所得税】企业法人所得税适用于企业法人实体。2008年,企业法人所得税税率为21%,2009年1月1日下调到20%,2010年以后税率为19%。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养老基金所得税税率为5%。
【个人所得税】2008年起,捷克个人所得税开始实行15%统一税率。
【增值税】捷克一般商品和服务标准税率为21%。对农产品、食品、公交、供水供暖、文化、住宅建设和丧葬服务等征收15%的低档税率,对图书、药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等征收10%的低档税率。
【消费税】对石油及石油衍生物、酒精(含烈性酒)、啤酒、葡萄酒及其中间体,以及烟草等征消费税。
捷克投资优惠政策除了有吸引投资的目的外,还服务于推动地区经济平衡发展的目标。捷克政府鼓励投资者在经济落后或者失业率高的地区投资。首先,对经济相对发达、就业充分的布拉格地区,不给予投资鼓励。对在其他地区投资并符合规定条件者,均给予税收减免。其次,只有高失业地区才享受就业及培训补贴。再次,制造业可享受投资优惠政策的最低投资额,在失业率高于平均失业率50%以上区域为5000万克朗,其他地区为1亿克朗。
(二)行业优惠政策
2015年5月1日,捷克政府出台新的《投资鼓励法》,新法案继续实行上述根据地区经济发展和就业情况区别对待的投资鼓励政策,调整了申请优惠的条件和可享受的具体优惠措施,加强了对制造业、商务支持服务中心、技术中心及战略投资者的支持。
2019年9月捷克政府出台新的投资鼓励政策法案,主要对投资鼓励的申请程序、补贴范围和补贴条件进行了修订,以鼓励高附加值和创造更多高素质工作岗位的项目落地,意在提高捷克产业竞争力,并降低相关财政预算。

根据捷克法律,外国企业和居民也可获得捷克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者有义务根据土地用途使用土地和依法进行管理。土地所有者须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如在建筑用地上修建建筑物,须办理建筑审批手续。
1、自有资金证明
2、尽职调查报告(并购项目需)
3、并购报告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投资环境分析报告
6、董事会真实性承诺书
7、董事会决议
8、境内主体信息
9、境外投资申报表
10、37号文备案文件(如需)
投资方面
(1)把握市场。捷克是中东欧地区传统工业国家,也是中东欧地区经济转型最为成功的国家之一。自2000年以来,人均吸收外资金额在中东欧地区名列前茅。捷克在机械制造、汽车、热电和核电设备、电子、化工和制药、冶金和食品工业等领域具有较好的基础和技术水平。
(2)认真调研。做好可行性研究,了解当地有关投资的法律和环境,弄清投资市场定位和自身竞争优势,大的投资项目应借助专业咨询机构的服务。
(3)在经营中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捷克加入欧盟后,在经济和贸易方面全方位与欧盟接轨,实行依法治国。建议投资者聘请当地律师或有丰富经验的知名律所处理与投资相关的业务,以便充分保护自身利益。
(4)适应环境。投资生产合作项目要选好合作伙伴,注意雇用和培养当地人员,同当地政府机构和居民建立良好关系。投资进口设备要确保符合当地质量和技术标准。
(5)科学管理。做好项目的成本核算,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建议不熟悉当地情况的中国企业优先考虑通过并购、合作等方式进入捷克市场,劳动用工本地化管理,节约管理成本,避免投资风险。
(6)利用专业投资促进机构的服务。捷克投资局隶属于捷克工贸部,主要职能是吸引外商投资,为外商投资提供配套咨询服务,以创造就业机会并促进捷克国内产业结构升级换代。该局的总部位于布拉格,其中国代表处设在上海。
贸易方面
(1)熟悉欧盟与捷克相关贸易政策,包括贸易壁垒、技术性壁垒、检验检疫规定等,了解有关行业市场情况和销售渠道,了解市场对产品的要求。另外,如果所出口产品为捷克政府采购商品,还要了解相关的政府采购政策。
(2)注重产品质量,确保其符合捷克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跟踪市场变化,收集分析产品销售和质量信息,搞好售后服务。
(3)在支付方式上采取安全支付方式,防范收汇风险。即使与老客户交易,也要尽量避免货到付款的方式。另外,企业也可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例如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4)注意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好自有商品的品牌形象。同时,在接受外方的来样加工订单时,要特别注意了解外方所提供的样品是否涉及侵犯当地的知识产权,以免日后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5)在与新客户打交道时,应事先在捷克法院网站查询该客户公司注册情况,目前该网站只提供捷克语版本。
(6)利用专业贸易促进机构的服务。捷克贸易促进局(简称“捷克贸易局”)隶属于捷克工贸部,主要为捷克出口商进入国外市场提供专业的信息、支持及咨询服务,同时也帮助国外贸易商赴捷克寻求商业合作伙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