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3日,缅甸云南商会在缅甸中国企业商会举行成立大会,中国驻缅甸大使馆经商参赞谭书富出席大会并致辞。缅甸中国企业商会常务副会长骆军、仰光投资委瑞瑞温、中国文化中心和地方商会代表等参加。

缅甸以其重要的地理位置、对待外商投资的鼓励政策、RECP的生效使得其成为我国企业在东南亚投资的重要选择之一。但同时,缅甸动荡的政治局势、对外商投资的较多限制性规定,使得外商投资面临较大不确定性。本文将结合缅甸在外商投资的最新监管规定和缅甸政府对代表处、分支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不同类型法律实体的设立要求,提示我国投资者在缅甸进行投资时根据政府监管要求,结合自身商业目的选择合适的法律实体。并在投资过程中,增加对当地法律规定的了解程度,采取尽职调查、购买保险等方式把控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外国投资者在缅甸进行投资的形式包括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种,其中直接投资包括设立新的法律实体、对现有法律实体进行出资或收购、与其他当地或外国投资者签订商业合作合同等。间接投资的形式主要是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有价证券、通过证券投资基金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投资。
就直接投资而言,外国投资者可以选择新设独立的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实体,或通过协议约定由当地实体执行商业合作合同,或通过收购现有企业股权实现商业目的。如果投资者不希望在缅甸新设实体,通常会采用后两种投资形式。而就新设实体而言,常见实体的法律形式主要为代表处、分支机构、公司。
外国公司可在缅甸设立100%外资拥有的代表处,最低股东人数为1人。要在缅甸开设代表处,还需要注入至少5万美元资金。代表处可以代表总部从事联络或营销活动,但仅限于市场调查、可行性研究、数据采集,不能从事与生产或商业相关活动,也不能赚取收入或开具发票。
《缅甸公司法》允许外国人设立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1名,公司授权代表可以是外国人。缅甸的分支机构可以开展业务活动并开具发票。但是,母公司应对分支机构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该分支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万美元,适用公司税率为35%,而在缅甸注册成立的公司所适用的税率为25%。
根据股东人数,《缅甸公司法》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区分为私人公司和公众公司,私人公司指股东人数不超过50人(不含公司雇员),公众公司(即股份有限公司)则不限制股东人数。
此外,根据外国投资者在公司的持股比例,缅甸公司可分为缅甸公司和外国公司,外国公司是指海外法人或外国自然人(或二者之组合)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35%以上所有者权益的公司。
私人公司
《缅甸公司法》规定私人公司名称后应加“有限”,私人公司必须至少有一名股东,至少发行1份股份,还必须至少有一名经常居住在缅甸的董事,该等董事可以是缅甸永久居民,也可以是于每12月期间内在缅甸居住至少183天的居民。
根据《缅甸投资法》,在允许的行业内,外国投资者可以设立外商独资公司独立经营,《缅甸公司法》并未对外商独资公司最低资本做出特别要求。而对于外国投资者与缅甸自然人、私营公司、国营企业等设立的合资公司,则至少需要2名股东(1名缅甸股东和1名外国投资者),注册资本不低于5万美元,且外国投资者持股比例不得高于80%。在出资方式方面,《缅甸公司法》对于公司股东出资形式没有限制,现金、设备或技术投资等都可以作为股东出资方式。缅甸并不禁止外国投资者以二手设备出资,但在向缅甸投资委员会申报投资许可以及设备进口清单时应当列明设备有关情况。
根据《缅甸公司法》规定,所有公司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8个月内举行一次作为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会议,本次会议举行后的每个日历年内应至少举行一次股东会议,且应在最后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举行后不超过15个月的时间内举行。年度股东大会应讨论的内容即使未在会议通知中注明,也应包括下述内容:1. 公司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报告、董事报告和审计报告的,针对前述报告进行讨论决议; 2. 选聘董事;3. 需要委任审计师的,委任该审计师。
公众有限公司
公众公司,即股份公司,也称公众有限公司(PLC)。《缅甸公司法》规定其公司名称后应加“公众有限公司”。成立公众有限公司至少需要7个股东,最低资本5万美元。公众有限公司无需在缅甸上市,但如果要在仰光证券交易所上市,则至少需要5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
与私人公司不同的是,公众有限公司至少设立3名董事,其中1名董事须为缅甸境内常住缅甸公民。
云南与缅甸地缘相近,云南省在对缅合作中区位优势明显,希望缅甸云南商会带领会员企业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增强凝聚力,为缅甸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为促进中缅经贸合作关系、推动中缅经济走廊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企业投资应注重团结、加强服务、担当奉献、做好联络、重视公益,引导会员企业合规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强化安全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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