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4月25日至27日,《中国与白俄罗斯服务贸易与投资协定》第六轮谈判在北京举行。双方就协定文本及减让表深入交换意见,并拟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各个央企都有法律风险体系机制,最好是把海外的有关风险管控放到集团整体的风险管控体系中去,特别是结合境外管控特殊的地方做一些安排。
风险评估机制主要是因为境外的法律风险较多,相对来讲要请专业的机构提供风险评估,以便在投资之前有相应的对策。同时也需要注意,我们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需要对整个项目进行风险监控。
中外运在中南亚地区十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机构,这些机构在处理当地纠纷时遇到最大的问题,就是对当地的法律政策不熟悉,特别是劳工法律,如果你不请当地的员工、当地的律师去跑通有关政府机构,包括工会是不能顺利进行的。
坚持依法合规经营、遵守市场秩序,在国际市场树立良好的信誉。同时处理好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妥善处理与当地工会的关系,密切与当地居民的关系,尊重当地民俗习惯,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承担社会责任,懂得和当地媒体打交道,懂得和当地的执法人员打交道。
关于白俄罗斯的投资争议解决机制和应用,一个是司法途径,另一个是仲裁途径。司法途径在白俄罗斯实行了两院三审制度。仲裁则有3个方面:
(一)所谓的国内仲裁是白俄罗斯商会提供相关的仲裁服务,同时白俄罗斯又是《纽约公约》的参与国,无论是在境外相关的仲裁执行,还是境内的仲裁执行,都应该没有问题。
(二)白俄罗斯是《华盛顿公约》的成员国,白俄罗斯政府和外国投资者签订投资协议里可以约定仲裁,无论是在白俄罗斯仲裁还是在境外仲裁,还是去华盛顿的争议解决中心都可以。
(三)白俄罗斯政府愿意与投资者签订协议,可以在第三国进行仲裁,根据《纽约公约》得到执行,这对我们是最大的保护。如果合同谈得好,有的时候还可以拿到所谓的主权豁免。
(一)境外安全事件发生后,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应第一时间向驻外使(领)馆和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报告情况,并在驻外使(领)馆指导下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二)驻外使(领)馆指导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开展处置工作,并向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和商务部、外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报告,提出事件处置的意见建议,包括必要时请国内派工作组赴前方指导协调。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应立即向驻在国所有中资企业机构通报境外安全事件情况,做出加强安全防范的工作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商务部向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发出预警。
(三)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按照驻外使(领)馆的意见建议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督促和指导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妥善处置境外安全事件,视情派工作组赴境外开展工作。
(四)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应按照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驻外使(领)馆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境外企业机构做好处置工作,并提供人员和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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