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0-31日,全国跨境电商综试区现场会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商务部党组副书记、国际贸易谈判代表(正部长级)兼副部长王受文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发布2022年跨境电商综试区(以下简称综试区)考核评估结果,总结交流各综试区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分析当前跨境电商发展面临形势,研究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外贸新业态发展,多次部署推进跨境电商发展工作,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跨境电商发展速度快、市场潜力大、带动作用强,能够低成本高效率匹配供需,为更多的企业和终端消费者提供个性化优质服务。
会议指出,近年来,跨境电商发展取得可喜进展。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制度、管理和服务方面持续创新,发布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为跨境电商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各综试区持续推进“六体系两平台”建设,大力培育市场主体,逐步完善跨境电商生态,带动当地产业优化升级,取得积极成效。跨境电商货物进出口规模占外贸比重由5年前的不足1%上升到目前的5%左右。我国跨境电商主体已超10万家,建设独立站超20万个,综试区内跨境电商产业园约690个。我跨境电商贸易伙伴遍布全球,与29个国家签署双边电子商务合作备忘录。
电子商务出口在交易方式、货物运输、支付结算等方面与传统贸易方式差异较大。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及现有环境条件已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主要问题集中在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和收付汇等方面。
针对上述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2019年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
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
三是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主要用以解决企业办理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
四是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
此外还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
最后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主要用以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的问题。
通知同时要求,自《意见》发布之日起,先在已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试行上述政策。自2013年10月1日起,上述政策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实施。
会议要求,各地要把握我国跨境电商发展机遇,扎实推进综试区建设,打造外贸创新发展新高地。要推进贸易数字化应用,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梳理成熟经验做法,举办专题培训;加快外贸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跨境物流网络;优化线上服务平台功能,探索金融服务新模式;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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