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网络游戏需要哪些许可证?

网络游戏需要哪些许可证? 东方传媒文化
2020-10-13
0
导读:在消费市场上,不论是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实体产品,还是电影、电视剧、网剧等精神文化产品,都受到相关部门

   在消费市场上,不论是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实体产品,还是电影、电视剧、网剧等精神文化产品,都受到相关部门某种方式和程度的监管,网络游戏也不例外。那么,一款网游产品要从研发、到上线、到后续运营,都需要哪些资质呢?周公这就为大家一一盘点。

 

(一图看懂网游资质)

 

             

名词解释  


 

“网络出版服务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2条)

 

“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是指通过信息网络,使用用户系统或者收费系统向公众提供游戏产品和服务的经营行为。(《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


 

“电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传送、发射或者接收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活动。(《电信条例》第2条)


“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话音通信服务的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电信条例》第8条)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3条)



             

出版环节(上线发行)

 

    在完成开发与内测之后,网络游戏就将迎来公测与上线发行,法律上与之对应的概念是“出版”。对于网游的出版,国家从出版商和网游本身的两个层面,分别要求相应的资质。


(一)出版商资质

 

1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以往,根据《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须经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从实践来看,也就是【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之前核发的许可证部分还在有效期之内。

 

 

2、对外商出版网络游戏的限制

 

 

(二)游戏的资质

 

   作为一家有证有资质的出版商,其出版的网络游戏可能成千上万。除了出版商需要取得上述许可证之外,每一款网络游戏本身也有相应的资质要求。

 

1、前置审批与游戏版号

 

    类似于电影公映、电视剧发行,每一款网络游戏在出版之前,也需要经过内容审查,符合条件后取得“准生证”。

 

   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10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网络游戏内容审查,但经有关部门前置审批的,不再进行重复审查。

 

 


    近年来,网络游戏逐渐从依赖电脑的端游与页游、向手游APP扩张,广电总局于2016年应势专门出台了《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出版商负责移动游戏的出版申报工作,移动游戏须经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出版物号】,并游戏开始前、《健康游戏忠告》后设置专门页面标明相关信息。

 

 

 


             

运营环节

 

    网络游戏的出版与运营是紧密相连的前后环节。网易、腾讯等网游巨头已然打通了研发、出版、运营等全流程,但也有众多公司只涉猎其中的部分环节。对于网络游戏的运营,国家也从运营商和网游本身的两个层面,分别要求相应的资质。

 

1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游戏的运营需要平台。对于网络游戏的监管,国家从平台抓起、源头治理,要求网游的运营商具备一系列资质。

 

    同时,通过开放用户注册、开放收费系统等方式开展的网络游戏技术测试,就是所谓的“公测”,也属于网络游戏运营。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为其他运营企业的网络游戏产品提供用户系统、收费系统、程序下载、宣传推广等服务,并参与收益分成的,则属于“联合运营”。 

    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6-7条,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交易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单位,须经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批准,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该证被业界俗称为“文网文”。

 

 

    随着个人电脑与手机的普及、以及轻量级小游戏的火爆,网吧不再是打游戏的主要场所,但在追求性能、氛围的资深玩家之中,网吧仍然占据一席之地。一直以来,国家对网吧等上网场所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11条,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须经文化行政部门审核,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

 

   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电信业务向下还区分诸多的业务种类,网络游戏运营属于增值电信业务之下的“互联网信息服务”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3条,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非经营性两类,前者是指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其他服务活动,后者是指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ICP”是“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的缩写,意为“互联网内容提供者”。“ICP证”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中的一种,针对的业务种类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游戏运营商在向普通玩家提供免费服务的同时,也通过人民币玩家氪金、广告植入等方式获取收益,因此,网络游戏运营一般属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运营商需要办理“ICP证”。


 

3、对外商运营网络游戏的限制

 

    互联网文化经营(音乐除外)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根据《进一步加强网络游戏前置审批和进口网络游戏审批管理的通知》,外商禁止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从事网络游戏运营服务,也不得通过签订协议、技术支持、提供对战平台等间接方式变相控制和参与网络游戏运营业务。

 

(二)游戏的资质

 

1、运营备案

 

   目前,对于网络游戏本身的监管,以游戏“上线”为界,大致划分为上线前由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审批,上线后由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备案。

 


    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13条,国产网络游戏在上网运营之日起30日内,须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并在其运营网站指定位置、游戏内显著位置标明【备案编号】 

(移动游戏《王者荣耀》官网截图)

 

2、进口审批

 

   进口网络游戏,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11条,由取得独占性授权的运营商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申报内容审查,须获得批准后方可上网运营,并在运营网站指定位置、游戏内显著位置标明【批准文号】

 

   在境内运营或推广进口网络游戏,根据《进一步加强网络游戏前置审批和进口网络游戏审批管理的通知》:1、须事先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并办理著作权认证手续,取得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2、须经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业务介绍:


旭冰同学致力于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从创业到上市”全生命周期服务。目前已形成工商服务、财税服务、法律服务、税收筹划、专项审批、知识产权、建委资质、创业孵化、天使投资、企业上市等六百多项服务为一体的企业服务链条。

互联网资质类:ICP、EDI、SP、ISP、IDC、CDN、ISBN等增值类电信业务许可证、呼叫中心许可证、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网络出版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系统等;

工商服务类:内外资公司注册、公司变更、注册地址、企业注销、境外投资备案;

财税服务类:代理记账、税收筹划、财务咨询、财务外包、灵活用工、人事社保;

知识产权类:商标注册、商标变更、专利变更、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著作权登记;

行政审批类:建委资质(总包、专包)、医疗器械资质、高新双软企业认定;

法律服务类:法律咨询、法律顾问、合同文书、股权设计、税收争议代理;


商务合作:16710818528(微信同号)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东方传媒文化
引领国际航空 航协一级代理 一对一服务 24小时在线 世界各地航班全天候
内容 1466
粉丝 0
东方传媒文化 引领国际航空 航协一级代理 一对一服务 24小时在线 世界各地航班全天候
总阅读1.3k
粉丝0
内容1.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