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企业:
自2011年《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ECFA)正式实施以来,我会积极参与ECFA实施相关工作,高质量签发协议项下原产地证书,有效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协议优惠政策。
为满足ECFA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跨境传输需求,进一步优化签证机构管理模式,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调整了ECFA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统一了签证业务印章样式,纳入了电子原产地证书签发模式,并于2016年4月11日起全面启用。为做好新版ECFA项下原产地证明书出证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ECFA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和业务印章
新版ECFA项下原产地证书增加了二维码防伪标识和防复印区域。通过扫描二维码标识可显示该份原产地证书相关信息。防复印区域为灰色底纹无字迹显示,被复印后复印件的该区域显示FORGED字样。
新版证书将采用统一的贸促会原产地证明章,印章不显示具体地区及机构。相应的“补发”印章字样不变。上述印章均采用电子样式,由工作系统直接打印生成。
二、签证方式和证书打印
新版ECFA项下原产地证书统一采用电子原产地证签发模式。相关商品信息备案、证书填制、证书审核等操作程序和要求不做调整。
为满足ECFA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跨境传输需求,申领新版ECFA项下原产地证书的企业均需办理CA数字证书,并使用网上申报系统在线提交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
采用自主打印方式的企业均使用A4规格普通复印纸和打印一般原产地证书的激光彩色打印机直接打印ECFA项下原产地证书。
特此通知。
2016年4月11日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衢州市支会
衢 州 市 国 际 商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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