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捕捞与自捕水产品免税政策全攻略

夏夜街头,海鲜烧烤配啤酒,堪称人生一大乐事。碳烤秋刀鱼、铁板鱿鱼……总有一款是你的最爱。那么,这些美味的海鲜是如何通过远洋捕捞进境的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Q:什么是远洋捕捞?
A:远洋捕捞是指我国远洋渔业企业在公海或依据协议规定,在国外海域进行捕捞作业。
Q:远洋捕捞回来的海鲜征税吗?
A:根据海关总署、农业部相关规定,运回国内销售的自捕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视同国内产品,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Q:远洋捕捞企业如何备案?
A:农业部将获得“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名单及相关信息送海关总署备案,并由海关总署通知有关直属海关。获证企业还需向所在地直属海关备案。
Q:远洋渔业企业如何办理自捕水产品不征税手续?
A:(一)远洋渔业企业需提前向所在地海关提交营业执照、资格证书等单证。
(二)经审核后,海关出具《进口货物免税证明》,并通知进口地海关。
(三)企业持相关单证到进口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四)进口地海关对企业申报的自捕水产品进行原产地查验后,办理不征税验放手续。
远洋捕捞中的禁忌:
- 严禁将从境外购进或串换的水产品作为自捕水产品申报入境。
- 不得以自捕水产品名义运回龙虾、象拔蚌等特定水产品。
本期远洋自捕水产品免税全攻略已介绍完毕。

来源:阿拉甬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