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1 :我是否符合資格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
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是簽發給以下香港居民作往返內地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之用:
➢已取得香港居留權或已獲准在香港不受條件限制居留的中國公民;或
➢已獲准在香港不受條件限制居留,但無法取得任何國家的護照或其他地區的旅行證件的非中國籍人士。
問2 :我是否要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往返內地或澳門特區?
在香港管制站辦理出入境手續往返內地或澳門特區時,香港居民如能出示以下證件,則無須申領香港特區回港證:
1.年滿11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
須出示本地簽發的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載有「*」、「***」或「R」標記的香港身份證;或
2.未滿11歲的兒童:
須出示本地簽發的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有效香港特區護照。
請注意:
(一)旅客進出內地口岸時,必須遵照內地有關當局對出入內地所需證件的要求(例如回鄉卡)。
(二)未持香港特區回港證之11歲以下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進出澳門特區時,須出示其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香港特區護照以供核對身份。
問3 :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有多少種類?
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共分為兩類:
➢單程回港證(有效期為六個月,限用一次)
➢多次通用回港證(有效期為五年,多次通用)
問4 :我應往哪裏遞交申請?
你須親身前往任何一間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遞交申請。
辦理旅行證件申請的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
問5 :如何預約在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遞交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申請?
你可致電24小時電話預約服務熱線(852) 2598 0888、透過網上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預約在任何一間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遞交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的申請。
網上預約申請旅行證件
問6 :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的相片有什麼規定?
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須提交不戴帽的正面近照一張。相片尺寸不得超過55 X 45毫米或小於50 X 40毫米。背景應為淺色,並無任何裝飾。各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均設有自助拍照站,供市民使用。
問7 :繳交申請費用的方法如何?
申請費用須在遞交申請時繳付。你可用易辦事、八達通、現金或支票繳費。如用支票,請以劃線支票註明支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期票恕不接納。
申請費用
問8 : 11歲以下兒童在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時,是否須遞交副署事項表格(表格:ID 641)?
如你於申請時未能出示貼有經學校蓋印認證相片的最近學校證明文件(例如載有該兒童姓名、出生日期及相片的學生手冊或學校記錄卡)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才須遞交副署事項表格(表格:ID641)。
副署事項表格(表格:ID 641)
問9 :誰可作為副署人?他是否須要親身到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遞交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的申請?
任何年滿18歲並認識申領證件兒童的人士(除該兒童的父母或監護人外),均可作為副署人。
副署人無須親身前往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辦理申請手續,但你須在申請時出示已填妥的副署事項表格(表格:ID 641)及副署人的香港身份證或載有副署人簽名的有效旅行證件的影印本。
副署事項表格(表格:ID 641)
問10 :處理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的申請需時多久?
如你於親身遞交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申請時交齊所需證明文件,一般可於即日辦妥手續,並獲發證件。如你的舊回港證已遺失、損毀、殘破或無法使用,則須填寫表格ID 645,而且處理時間可能會較長。
更多關於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所需的證明文件
已遺失/損毀/殘破或無法使用的香港旅行證件的詳情(表格:ID 645)
問11 :我能否代表16歲以下的子女申請旅行證件,或簽名同意年齡為16歲以上但未滿18歲的子女申請旅行證件?
香港法例第13章《未成年人監護條例》對這方面有所規定。根據該條例第3(1)(b)條有關未成年人的管養或教養問題,母親所享有的權利及權能,與法律賦予父親的相同,而父親及母親雙方的權利及權能同等,並可由其中一方單獨行使。而根據該條例第3(1)(c)條,如申請人為非婚生子女—
i.則母親所有的權利及權能,與該未成年人若是婚生則該母親憑藉該條例第3(1)(b)條而具有的權利及權能一樣;
ii.父親所具有的權利及權能(如有的話),只為該名父親根據該條例第3(1)(d)條作出申請後法院所命令者。
問12 :如我正與配偶辦理離婚手續,我能否代表16歲以下的子女申請旅行證件,或簽名同意16歲以上但未滿18歲的子女申請旅行證件?我可否直接要求入境事務處禁止我的配偶為子女作出以上的申請?
如你正與配偶辦理離婚手續,除非法院已發出命令,否則根據香港法例第13章《未成年人監護條例》第3(1)(b)條的規定,未成年子女的親生父親或母親仍能代表16歲以下的子女申請旅行證件,或簽名同意年齡為16歲以上但未滿18歲的子女申請旅行證件。如沒有法院發出的命令,入境事務處不能因應未成年子女的父親或母親單方面請求而禁止另一方作出以上的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