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1 :我是否有資格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如果你是享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及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你可以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問2 :我是否一個中國公民?
如果你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1996年5月15日通過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解釋而具有中國國籍的人士,你便是「中國公民」。一般來說,如果你是在香港或中國其他地區出生,並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不論你現在是否持有或曾經持有外國護照,你可能是一個中國公民。
問3 :我具有部分中國血統,並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我是否符合資格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四條訂明,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
上述《國籍法》第五條訂明,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
每一個案須根據上述的《國籍法》條文作個別考慮。
問4 :我是一名中國公民,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以及外國護照。我可否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如果你返回香港定居,並且沒有向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申報變更國籍,則仍是一名中國公民,符合資格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請注意,就任何人士聲稱於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居留權而言,「定居」是指通常居於香港,而且在港逗留的時間並無受到任何限制。)
你可以在「香港政府一站通」的入境事務群組,找到更多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以及中國國籍的資料。
問5 :如果我仍是一名中國公民,我在取得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後,可否繼續持有外國護照?
可以,你可以繼續持有和使用外國護照旅遊,外國護照在香港和中國其他地方只會被視為旅行證件。
問6 :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所需時間?
入境事務處承諾於收妥所需文件、費用及相片後的5個工作天內完成處理申請的程序(工作天是指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未滿11歲而並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兒童,其申請的處理時間為10個工作天內。一般而言,你可於入境事務處完成處理申請後的下一個工作天領取新護照。若非親身遞交申請書(例如投遞),請預留額外二至三個工作天處理相關手續。如因遺失、損壞或更改個人資料而提出護照申請,處理申請的時間可能會較長。此服務承諾能否達到,須視乎個別申請情況,以及於該段時間內所收到的申請數目而定。如果你計劃出外旅遊,請及早申請。
問7 :我可否將我的子女包括在我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內?
不可以。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乃採用電腦可讀形式印製,它只載有持證人的個人資料。你必須為你的子女申領個別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問8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有什麼特點?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特點:
➢護照乃採用電腦可讀形式印製,以方便你在世界各地使用;尤其是在已設有電腦閱讀旅行證件設備的出入境管制站。
➢電腦可讀護照只載有持證人的個人資料,任何年齡的兒童須持有他們自己的護照。
➢為配合國際趨勢,護照加入非接觸式晶片,儲存顯示於個人資料頁上的相片及資料。
➢除特別註明外,護照的有效期一般為自簽發日期起計10年。而16歲以下兒童護照的有效期一般為自簽發日期起計五年。
➢護照訂明持護照者有返回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權利。
➢護照在世界各國一律有效。
問9 :怎樣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凡享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及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可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你可以在香港或海外遞交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申請。
須遞交的文件、費用及照片請參閱如下連結:
本地申請
海外申請
問10 :我為何需要預約領取我的新香港特區護照?
使用預約服務,你可縮短在入境事務辦事處排隊輪候領取你的旅行證件的時間。
問11 :我可在什麼時候使用此預約服務?
在領證通知書發出日期後的第二天,你便可使用此預約服務。你可選擇星期一至六在已選擇的領證地點提供的合適時段。此項服務是免費的,並可為最多4名申請人集體預約,惟所有申請人在領證通知書上的領證地點必須相同。
問12 :我的孩子是中國公民並剛在香港出生,但還未領取香港出生證明書,我並沒有香港身份證,可否為他預約申請特區護照?
可以。你可使用你的旅行證件號碼及孩子的出生日期同時預約辦理香港出生登記及申請特區護照。輸入的資料必須與醫院送交的新生嬰兒呈報表的記錄相符。若須替新生嬰兒預約申請特區護照/回港證,包括交通時間,請選擇在出生登記預約的一小時左右或更長的時間後,例如:預約早上九時在九龍出生登記處辦理出世紙,你可選擇預約早上十時到東九龍分區辦事處辦理特區護照。
問13 :我可否同時為我的孩子預約申請特區護照和回港證嗎?
可以。在每次預約辦理旅行證件,你可預約不超過4個的申請。例如,你可為兩名兒童,在一次預約中,同時預約申請特區護照和回港證,即合共4個申請。請注意,只有入境處分區辦事處接受回港證申請。
問14 :我需要更改護照上的個人資料,申請手續為何?
你必須親身前往入境事務處旅行證件及國籍(申請)組或任何一間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遞交申請書。除有關證明文件(例如更改姓名的改名契)外,你還需要出示你現有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請注意,由於護照上的個人資料必須與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上的資料相同。在提交上述申請前,你必須先到人事登記處辦理更改身份證上的個人資料。
當上述申請獲得接納後,入境事務處會按照你現有護照的有效期簽發載有已修訂資料的新護照給你。申請費用是84港元。或你可申請換領一本有效期為10年或5年(視乎申請人的年齡)的新護照。申請10年期限的護照費用為370港元(32頁)/ 460港元(48頁),而5年期限的護照費用為185港元(32頁)/ 230港元(48頁)。
問15 :怎樣申請補領遺失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如你在香港遺失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應向入境事務處申報有關事項。
你應填妥申請表格(ID 645),並親身前往任何一間辦理旅行證件申請的入境事務辦事處遞交申請。你可致電(852) 2598 0888透過電話預約系統、於網上www.gov.hk/tdbooking或透過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預約。
辦理旅行證件申請的入境事務辦事處
網上預約申請旅行證件
如何申請香港特區旅行證件
問16 :如我在外遊時遺失香港特區護照,應該怎辦?
如你在外遊時遺失香港特區護照,應向當地警方報告,並索取一份警察報告副本。然後你可與中國駐當地使領館聯繫,並要求補領旅行證件。你亦可致電香港入境事務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的24小時求助熱線(852) 1868尋求協助。入境事務處會就有關辦理證件的事宜提供意見和協助。
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
中國境外領事保護和服務指南
問17 :我在內地出生,在填寫護照申請表格時,我應如何填寫出生地點?而我的子女在海外出生,又應該如何填寫?
如你在內地出生,你應在出生地點一欄填上出生省份,直轄市或自治區(例如:廣東或上海),護照上會註明你所報稱的出生地點。
至於你在海外出生的子女,只須填上出生國家名字(例如:加拿大或泰國),而不用填上出生省/市等,護照上只會註明你的子女出生國家名字(例如:加拿大或泰國)。如非國家名稱,申請人或需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問18 :我在那裏可取得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申請書?
你可到灣仔入境事務處總部查詢及聯絡組或各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民政事務處及各郵政局索取申請書及說明書。你亦可經郵遞取得申請書。請致電(852) 2824 6111或傳真(852) 2877 7711或以電子郵件致enquiry@immd.gov.hk。
如果你在海外居住,你可以向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索取申請書及說明書。
問19 : 11歲以下兒童毋須持有身份證,他們如何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11歲以下而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兒童,在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時,須同時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申請書必須由該兒童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簽署。該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將會與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同時簽發。如需更詳細資料,請參閱ID(C)842A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申請的說明書及ROP(C)149因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而為十一歲以下兒童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填表須知。
問20 :現時我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有一個有效簽證,但我即將需要換領新的護照。領取新護照後,我可否保留現時的護照?
在領取新護照時,你必須將現時所持有的特區護照交回本處註銷,註銷後,該護照會發還給你。
如有需要,你可以在申請換領特區護照時,同時申請將現有的護照和新的護照互聯。互聯護照是在舊護照和新護照上作出一項批註,以說明舊護照載有一個仍然有效的簽證,舊護照實際上不會與新護照相連起來,而是在作出批註並註銷後退還給你。如申請互聯護照,你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一)在印製互聯的批註當日,你的現有護照仍然有效;
(二)你的現有護照有一個有效簽證、居留證或入境許可證;及
(三)你的現有護照最少有一頁空白頁,可用作互聯護照批註。
申請互聯護照,須填妥申請表格(ID879),繳交170港元費用及呈交現有護照以作互聯護照申請。請注意,所有互聯護照申請必須親身或由代表遞交,本處不接納以郵遞、投遞、網上、申請證件服務站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遞交的申請。由於特區護照處理程序一般需時5個工作天,如需要申請互聯護照,請在遞交換領特區護照申請時一併提出申請,避免延誤製作護照時間。
香港特別行政區互聯護照申請書(表格ID879)
問21 :我能否代表16歲以下的子女申請旅行證件,或簽名同意年齡為16歲以上但未滿18歲的子女申請旅行證件?
香港法例第13章《未成年人監護條例》對這方面有所規定。根據該條例第3(1)(b)條有關未成年人的管養或教養問題,母親所享有的權利及權能,與法律賦予父親的相同,而父親及母親雙方的權利及權能同等,並可由其中一方單獨行使。而根據該條例第3(1)(c)條,如申請人為非婚生子女—
i.則母親所有的權利及權能,與該未成年人若是婚生則該母親憑藉該條例第3(1)(b)條而具有的權利及權能一樣;
ii.父親所具有的權利及權能(如有的話),只為該名父親根據該條例第3(1)(d)條作出申請後法院所命令者。
問22 :如我正與配偶辦理離婚手續,我能否代表16歲以下的子女申請旅行證件,或簽名同意16歲以上但未滿18歲的子女申請旅行證件?我可否直接要求入境事務處禁止我的配偶為子女作出以上的申請?
如你正與配偶辦理離婚手續,除非法院已發出命令,否則根據香港法例第13章《未成年人監護條例》第3(1)(b)條的規定,未成年子女的親生父親或母親仍能代表16歲以下的子女申請旅行證件,或簽名同意年齡為16歲以上但未滿18歲的子女申請旅行證件。如沒有法院發出的命令,入境事務處不能因應未成年子女的父親或母親單方面請求而禁止另一方作出以上的申請。
問23 :我使用申請證件服務站的拍攝照片服務是否需要繳交費用?
不用。申請證件服務站的拍攝照片服務費用全免。
問24 :什麼是「領取護照服務站」?
你可於「領取護照服務站」自助領取護照。入境事務處總部及以下分區辦事處已裝設「領取護照服務站」:
➢入境事務處總部旅行證件(簽發)組
➢西九龍辦事處
合資格的申請人,於香港申請香港特區護照時可選擇透過「領取護照服務站」親身領取新護照。有關領證安排將於領證期限前以短訊方式通知,因此申請人需提供可接收短訊的流動電話號碼。視乎實際情況,申請人或會被安排到領證櫃枱領取護照。
問25 :註銷特區護照的方式為何?
入境處在註銷申請人的舊護照時,會將舊護照的封底剪去右下角。已註銷的護照樣本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