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主管部门
匈牙利的外国投资主管部门为外交和对外经济部,其下属的投资促进局(HIPA)负责促进投资以及落实投资补贴政策。
外资法规
匈牙利法律健全,与外商投资有关的主要法律包括:
(1)《外商投资法案》(Act XXIV of 1988)。确立了对外国投资者的非歧视性和国民待遇,促进外国资本在匈牙利经济中发挥积极作用。法案规定外国企业在匈牙利投资得到充分保护,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大部分经济活动。法案还规定对于可能影响外商财产的国有化、征用或具有类似法律效力的措施所造成的损害,匈牙利国家行政机构必须立即按实际价值对受影响的外国企业进行赔偿。网址:https://njt.hu/jogszabaly/1988-24-00-00
(2)《民法典》(Act V of 2013)。规定了法人实体、协会、商会的设立、登记、管理、转型、合并和分立、终止等的法律要求,明确了土地使用、建筑物、抵质押、留置权、合同等各种民事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网址:https://njt.hu/jogszabaly/2013-5-00-00
(3)《公司注册法》(Act V of 2006)。依据欧盟规定,规定了公司设立、注册和变更登记程序,公司撤销、终止、清算、解散等程序,以及公司信息数据披露的相关要求,2024年修订后新增了对电子管理系统应用的规定,同时规范电子文件管理。为推动数据驱动的行政管理、推广电子政务服务,匈牙利立法机构提出《新公司注册法》(Act XCII of 2021),主要为引入自动注册决策程序,简化注册流程,减轻公司注册法院法官的负担,预计于2026年1月生效。网址:https://njt.hu/jogszabaly/2006-5-00-00
(4)《会计法》(Act C of 2000)。规定会计记录和财务报告必须用匈牙利语编制,符合要求的公司可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编制报表,其他公司必须采用匈牙利会计准则。法案适用于外国公司在匈牙利注册的子公司和分公司,不适用于外国公司在匈代表处。外国公司在匈分公司、直接或间接母公司采用IFRS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匈牙利子公司可以采用IFRS编制财报。IFRS财务报表只能由具有IFRS资格的会计师编制和鉴证。2023年7月,欧委会通过了《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SRS),适用于所有受《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约束的公司。这些标准涵盖了环境、社会和治理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包括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和人权。2024年,匈新修订的《会计法》增加了对可持续发展报告的编制和审计要求,资产负债表总额、年净销售额和平均员工人数达到要求的企业需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网址:https://njt.hu/jogszabaly/2000-100-00-00
(5)《资本市场法》(Act CXX of 2001)网址:
https://njt.hu/jogszabaly/2001-120-00-00
(6)《投资企业和商品交易服务商及其活动许可规则法案》(Act CXXXVIII of 2007)网址:
https://njt.hu/jogszabaly/2007-138-00-00
(7)《劳动法》(Act I of 2012)网址:
https://njt.hu/jogszabaly/2012-1-00-00
(8)《国际私法》(Act XXVIII of 2017)网址:
https://njt.hu/jogszabaly/2017-28-00-00
(9)《关于对损害匈牙利安全利益的外国投资进行管制的法案》(Act LVII of 2018)网址:
https://njt.hu/jogszabaly/2018-57-00-00
(10)《关于紧急状态和流行病防范期间的过渡法案》(Act LVIII of 2020)网址:
https://njt.hu/jogszabaly/2020-58-00-00
(11)《国际私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也称冲突法),规定了含有涉外因素的法律关系中应适用哪国法律、匈牙利法院应根据哪些规则确立管辖权和根据哪些程序规则行事,以及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否应承认以及执行的条件。该法案适用于自然人和法人实体,适用于不属于欧盟直接适用的一般法律行为或国际条约范围的事项。
外资优惠政策
为吸引外商投资,匈牙利为外商投资提供多种补贴政策。其中最主要的补贴政策为匈牙利政府补贴,补贴方式为现金补贴和税收优惠。外商投资也可以获得欧盟基金补贴,欧盟基金支持项目一般采用招标形式。
【欧盟基金补贴】
欧盟基金支持项目由成员国政府提出,经欧盟批准后,采用招标形式,中标企业按照项目落实进度分批次获得补贴。当前,欧盟主要投资政策是2021-2027年凝聚力政策(Cohesion Policy 2021-2027)。欧盟向该政策提供3920亿欧元,用于支持实现智慧、绿色、互联欧洲等目标以及加强人才培养和支持就业。凝聚力政策通过4项基金实施:欧洲区域发展基金(EuropeanRegional Development Fund, ERDF)、凝聚 力基金(Cohesion Fund, CF)、欧洲社会基金+(European Social Fund Plus, ESF+)和公平转型基金(Just Transition Fund, JTF)。
网址:
https://ec.europa.eu/regional_policy/funding/available-budget_en
2022年12月,欧委会批准与匈牙利关于凝聚力政策的合作协议,匈牙利可获得约220亿欧元资金,用于支持建筑能效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智能经济转型、区域ICT互联互通、铁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和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截至2025年1月,匈牙利因在法治等方面未完全符合欧盟要求,仅获得部分拨款。
【匈牙利政府补贴】
根据《关于投资激励目标配置的政府法令》(Government Decree 210/2014 (VIII.27),在匈投资项目可向匈牙利政府申请补贴,匈牙利投资促进局(HIPA)负责补贴申请审查和事后监管。网址:
https://njt.hu/jogszabaly/2014-210-20-22
匈牙利政府补贴支持外资企业的一般投资、研发创新投资、人才培训投资和可再生能源投资,补贴形式为现金补贴和税收优惠。匈牙利政府对企业的投资额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补贴要求的投资部分计入合格投资成本(以下简称投资额)。根据《欧盟竞争法和区域援助地图的国家援助相关程序的政府法令》[Government Decree 37/2011 (III.22)],外商在匈的一般投资项目可获得补贴总额(包括VIP现金补贴和税收优惠),根据项目所在区域,不得超过其投资额的30%、50%或60%,各州补贴上限详见“5.4.3 重点行政区域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表5-6 匈牙利政府补贴占投资总额的比例上限”。对超过1.1亿欧元的投资额进行补贴,还须经欧盟委员会批准。
【VIP现金补贴】
匈牙利政府对在匈投资企业,根据其投资金额、行业、地点和创造就业情况,一次性给予不可退还的现金补贴。一般投资项目和研发创新投资项目的现金补贴计算方法和申请条件不同。2025年4月,根据政府法令81/2025 (IV.17.)(网址:https://njt.hu/jogszabaly/2025-81-20-22),部分地区降低VIP现金补贴的最低投资额,根据地区不同,企业最低投资额达到200万欧元即可获得VIP现金补贴。
【税收优惠】
在匈投资企业可以申请税收减免,最高可连续13年减免企业所得税的80%,税收减免与现金补贴的总和不能超过区域补贴上限。根据投资地区和企业类型,最低投资额从5000万福林(约12.65万欧元)至30亿福林(约759万欧元)不等。
【人才培训投资补贴】
此项补贴为现金补贴。根据培训费用和参与人数计算补贴金额,旨在鼓励和协助企业实施培训项目,提高员工技能。培训项目可以是内部或外部培训,但不能是员工上岗的必需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可以是在职和新入职员工。
【能效提升和可再生能源投资补贴】
此项补贴为现金补贴。针对《关于投资激励目标配置的政府法令》附件2中的制造活动(例如,汽车零部件制造、电池制造等)进行的能效提升、可再生能源生产或储存投资,旨在推动净零工业发展。补贴金额根据所属行业、岗位数量、投资额、可再生能源技术、所在地等确定,最高不超过投资额的45%。
针对外商投资的匈牙利政府补贴政策
资源来源:匈牙利投资促进局
投资行业的规定
根据《关于投资激励目标配置的政府法令》,匈牙利对绝大部分行业的投资或研发投资提供补贴,并优先考虑以下行业:生物技术产业、电子工业、机械工业、制药业、信息和电信技术行业、汽车工业、食品工业及新建或扩建知识密集型服务中心。网址:
https://njt.hu/jogszabaly/2014-210-20-22
2021-2027年欧盟基金主要支持数字化和环保项目,聚焦向中小企业投资。匈牙利获得的欧盟资金补贴主要用于支持:基础设施现代化改造、电力系统升级和扩建、区域一体化交通发展、能效提升和原材料循环利用等项目。
【限制外国投资的行业】
(1)须获得政府批准的行业:赌博业、电信和邮政、自来水供给、铁路、公路、水运和民航。
(2)外国法人(包括其在匈牙利的公司和代表处)和自然人不能购买匈牙利农业和林业用地,在获得匈政府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购买非农业和林业用地或房产。
(3)根据《信贷机构和金融企业法》(Act CCXXXVII of 2013),外国银行在匈牙利投资之前必须获得匈央行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的许可,并只能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或分行两种形式。外国银行可设立银行代表处,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网址:
https://njt.hu/jogszabaly/2013-237-00-00
【外资参与当地农业/林业投资合作的规定】
外国投资者在匈牙利的公司可以通过租赁方式获得匈牙利农业和林业用地的使用权。租赁年限最长为20年。
投资方式的规定
外国投资者来匈投资须在匈注册法人实体,一般是成立子公司。外资企业在匈子公司的常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Kft)和股份有限公司(Nyrt/Zrt)。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资本为300万福林(不到1万欧元)。
外国投资者可以兼并或收购匈牙利公司。根据匈牙利《资本市场法》等法规,外资企业可以通过获取股份、持有表决权股份或其他权益(例如,在目标公司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人事权)等方式并购匈牙利企业。外国企业在匈牙利并购上市公司需要符合布达佩斯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近年来,随着欧盟对投资并购审查逐渐收紧,来匈投资并购案例较少。来匈投资方式以绿地投资、厂房购买和租赁为主。
企业并购须取得匈牙利公平交易局(Hungarian Competition Authority, GVH)的核准。外国投资者取得匈牙利公司股权达75%以上时,该股权变动须于15日内向匈牙利法院报告。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的并购应事先取得匈央行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的核准。
安全审查的规定
【针对国家安全敏感行业的外商投资审查】
2018年10月,匈牙利议会通过《关于审查损害匈牙利安全利益的外国投资法案》(Act LVII of 2018)(网址:https://njt.hu/jogszabaly/2018-57-00-00)。该法案要求,外国投资者在匈牙利国家安全敏感行业进行投资并购或者开立分支机构等特定交易时,须在签署交易相关协议或意向书后的10日内向政府主管部门(即匈牙利总理办公室)申报,主管部门部长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的8日内向外国投资者进行通报,并在60日内作出接受或禁止交易的书面决定。特殊情况下,审查时间可最多延长至120天。获得政府许可后,交易方有效;如外国投资者未按要求进行申报或者收到禁止交易的决定,则交易无效。
该法案所针对的外国投资者包括:(1)在欧盟、欧洲经济区和瑞士以外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称第三国)注册的法人或自然人;(2)在欧盟、欧洲经济区或瑞士注册的法人,且对该法人具有主要影响力的法人或自然人是第三国公民或在第三国注册。
该法案所指国家安全敏感行业包括:武器弹药和特定军用设备制造,军民两用产品制造,加密和窃听产品制造,金融服务和金融支付系统运营,电子通信服务,政府电子信息系统开发测试及运维,电力服务,天然气服务,水务,保险和再保险等行业。
外国投资者在国家安全敏感行业进行如下交易时须申报:(1)单独或与其他外国投资者共同直接或间接持有在匈注册公司超过25%的所有权份额(上市公司为10%)或对该在匈注册公司具有主要影响;(2)在匈牙利注册分支机构,并开展活动。
【针对战略行业的外商投资审查】
根据《关于紧急状态和流行病防范期间的过渡法案》中对于在紧急状态期间非常规措施的监管过渡要求,2020年匈牙利政府发布第289/2020 (VI.17.)号政府法令,规定对外商投资匈牙利战略性企业进行审查。2022年,匈牙利政府在上述法令基础上颁布第561/2022 (XII.23.)号政府法令,扩大战略行业范围,提高审查标准。新法令要求,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收购、并购匈牙利战略性企业股权达到一定标准后,须在签署交易相关协议或者意向书后的10日内向匈牙利政府主管部门(即匈牙利国民经济部)申报,主管部门部长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的8日内向外国投资者进行通报,并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接受或禁止交易的书面决定。特殊情况下,审查时间可最多延长至45天。获得政府许可后,交易方有效;如外国投资者未按要求进行申报或者收到禁止交易的决定,则交易无效。2024年法令新修订条款,匈牙利政府对以从事太阳能发电厂相关活动的战略公司有优先购买权。
该法案所针对的外国投资者包括:(1)在欧盟、欧洲经济区和瑞士以外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称第三国)注册的法人或自然人(一类投资者);(2)在欧盟、欧洲经济区或瑞士注册的法人,且对该法人具有主要影响力的法人或自然人是第三国公民或在第三国注册(二类投资者)。
该法案所指战略性企业包括:在匈牙利注册且在该法案规定的重要战略行业开展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企业、上市公司或高等教育机构等法人实体。
外国投资者在国家安全敏感行业进行如下交易时须申报:(1)对于一类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持有战略性企业至少5%(上市公司3%)的股份且投资额不低于3.5亿福林,或者获得战略性企业10%、20%或50%的股份、可转债或用益物权,或者该战略性企业的所有外国投资者持有股份累计超过25%。(2)对于二类投资者:通过直接或间接收购、并购、购买可转债、获得用益物权等交易,使得该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对战略性企业具有主要影响力,且投资额不低于3.5亿福林。(3)外国投资者获得战略性企业在重要战略行业开展业务所需基础设施、设备或工具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需进行外资审查的重要战略行业
资料来源:第561/2022.(XII 23)号政府法令,中国驻匈牙利大使馆经商处翻译整理
【欧洲经济安全战略】
2023年6月,欧盟提出其历史上首份《欧洲经济安全战略》,将经济安全领域风险划分为供应链风险、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风险、技术泄露风险、“经济胁迫”风险四大方面,提出了以增强自身实力为基础、强化防御性和保护性、构建排他性国际合作网络的三大优先事项,并提出11项具体行动来落实三大优先事项。2024年初,欧盟委员会又公布了“欧洲经济安全一揽子计划”,其中包括5项新举措:修订外国直接投资(FDI)审查规定,要求所有欧盟国家审查外国投资;规范对外投资,要求成员国审查私营企业的海外投资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对影响欧盟安全的军民两用技术进行统一出口管制;加强支持具有军民两用潜力的技术研发;加强欧盟和国家层面的科研安全。
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规定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需遵守《公共采购法》(Act CXLIII of 2015)和《特许经营法》(Act XVI of 1991)和欧盟《国际采购工具》[Regulation (EU) 2022/1031]。
2023年出台的《国家建设投资法》(Act LXIX of 2023)(网址:https://njt.hu/jogszabaly/2023-69-00-00)规定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原则和政府投资决策流程,制定了从项目准备、规划、施工至运营维护的全流程基本规则,明确项目应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实施,且需具备经济和环境可持续性。对于承包商的选择,该法明确应采用公开程序招标选择承包商,除非符合《公共采购法》中列举的适用协商采购程序的情况;投标人不自行编制预算,而是根据施工文件中包含的不含价格的分项预算提交标书;招标人将公开中标人提交的标书中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包括定价明细;提出了包括实现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尽可能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更多使用再循环材料等多个招标加分项。针对施工合同和承包商,该法规定,施工合同中应使用百分比的形式明确建筑材料价格变动范围,在该范围内的价格变动属于由承包商承担的商业风险;由于建筑材料价格变化造成总建筑成本超出合同规定的价格上限,承包商有权终止合同;施工合同中必须包含至少5%的储备金;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商无权单方面使用技术上等同或质量更高的产品来替代价格预算中已指定的建筑材料或产品。
设立企业的形式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可在匈牙利设立代表处、分公司和子公司。
【代表处】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单位可代表外国公司在匈从事促进外国公司业务的活动。例如,代表外国公司调解和准备合同、开展广告和宣传活动、参展参会等,但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代表处需在当地法院注册登记,程序简单,无最低资本要求。
【分公司】
也称分支机构,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单位,属于母公司的一部分,可代表母公司在匈从事经营活动,母公司对其一切经营活动承担责任。分公司享有财务自主权,适用匈牙利会计法,须缴纳公司所得税和增值税。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子公司】
独立的法律实体,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单位,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有4种形式:股份有限公司(Nyrt/Zrt)、有限责任公司(Kft)、有限责任合伙公司(Bt)、无限责任合伙公司(Kkt)。同匈牙利本地企业一样,需遵守匈牙利各项法律法规。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根据注册企业形式不同,外国企业需要在当地政府、匈牙利经济法院注册庭、税务机关、中央统计局、社保局及匈牙利工商会进行注册登记。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外国企业在匈牙利注册公司必须准备以下文件:公司名称(匈语和英语)、注册地址、业务范围、注册资本、电子邮件地址;经公证认证的母公司资料(例如营业执照副本等);在匈公司法人代表资料;公司股东名册和股份分配等。以上文件必须由匈牙利律师签字。如果子公司聘用员工可能超过50人、第一个财务年度的净营业额可能超过3亿福林或母公司需提供合并报表,则必须聘用匈牙利当地审计师,注册公司时需提交审计公司和审计师信息。还需提供公司所有支付账户,以及管理这些账户支付服务的提供商的名称和总部。公司注册认缴资本必须以福林确定。
2008年,匈牙利推出公司电子注册系统,要求注册申请必须在完成公司章程30天内提交给匈牙利主管注册法院。所有向注册法院提交的申请都必须由律师以电子方式提交。因匈牙利有关法律较复杂并且文件须用匈牙利文书写,建议中国企业委托当地律师和会计师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民法典》,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福林,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不得低于2000万福林,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不得低于500万福林。
详细注册流程可查看《公司注册法》(Act V of 2006)。
【提交公司注册申请后应完成的事项】
(1)15天内向公司总部所在地的税收机关登记(在提交申请时纳税主体即得到税号,应在注册申请书上注明)。
(2)如在提交公司注册申请书时还没有申请欧盟税号,而纳税主体希望同欧盟成员国的纳税主体建立商业联系,在税务机关登记时需索要欧盟税号(在所有欧盟贸易相关的文件上,如信函、订货单等都应标明欧盟税号)。
(3)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及直接贸易代表机构在接到有关税号的通知后,15天内应向税务机关提交证明其与外国企业之间的关系、不早于90天的文件及有效的匈牙利语翻译件。
(4)如经营需要许可的业务,在获得必要许可后,在许可公布后的15天内需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向公司法院提交。在注册手续办理期间的公司须在完成注册登记后才能开展业务活动(如公司成立时即需要当局的许可,则许可应附在注册申请上)。
(5)制定符合会计的规章(或会计制度等)和其他运营规章。
(6)在提交申请后次月15日前完成会计义务。
(7)对工资和佣金的税费要在次月12日前交纳。
(8)新公司应自登记日起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单。
三、在匈牙利开展投资合作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主要风险
一是法律与监管风险。匈牙利对战略行业(如电力、能源)的外资投资设有国家安全审查制度,非欧盟投资者(如中国企业)需获得匈国民经济部批准,尤其是涉及股权收购或重大项目投资。审查流程可能因政治因素或地缘政治紧张局势而变得复杂。欧盟与匈牙利本地法规并存,涉及税收、环保、数据保护(如GDPR)等领域,合规成本较高。
二是市场与经济风险。匈牙利人口960万,就业人口470万,近年来失业率保持在4%左右,基本处于充分就业状态。匈牙利工资水平在欧盟内处于低位,高端人才流失,普通劳动力面临不足。此外,匈法律以保障本国公民优先就业为原则,对雇佣第三国劳务的限制不断加强。企业普遍面临招工难问题。此外,匈牙利福林汇率波动可能影响投资回报,尤其对以人民币或美元计价的资金。
三是社会与环境风险。中国企业在匈牙利的大型项目因水资源使用、土地开发等问题引发当地环保抗议,可能影响项目进度。中资企业外派员工面临语言障碍和文化适应问题,影响项目管理和本地化运营。
四是地缘政治风险。乌克兰危机延宕、欧美关系、欧委会经贸政策不确定性或额外审查等影响,匈投资环境可能受波及。
防范风险措施
总体来看,匈牙利政局稳定,法律法规健全,治安状况良好。中资企业在匈牙利投资合作潜力大,但需警惕法律合规、劳动力紧缺、环境抗议及地缘政治等多重风险。通过用好中资企业商会、加强合规管理、本地化运营、环保投入等,有效防范风险,抓住“一带一路”与“向东开放”政策带来的机遇。建议来匈牙利投资的企业:(1)提前做好劳动力调查和规划,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做好沟通,提前开展人才培养和招聘,缓解招工难问题;(2)为外派员工提供匈牙利语言和文化培训,提升跨文化管理能力;(3)开展多元化采购,采用数字化、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重新配套产供链,降本增效;(4)聘请有实力、经验丰富的匈牙利律师、会计师和建筑设计师,协助企业处理认证、许可、招聘和法律合规等事宜;(5)妥善应对社会与环境关切,在项目规划中融入可持续发展理念,主动公开环境影响评估,开展正面宣传;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沟通机制,举办文化交流活动,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在匈牙利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做好前瞻性风险分析和评估,提前做好风险规避和分散;事中做好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并提前做好风险预案。一旦发现风险苗头,要及时介入,尽早采取相应措施,早跟踪、早发现、早处理,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投资或承包工程国家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避,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相关企业应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各类担保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
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可以考虑使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国有政策性保险公司,是中国唯一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公司支持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保险产品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和融资担保等,对因投资所在国(地区)发生的国有化征收、汇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违约等政治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风险保障。中国进出口银行是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和投资发展的国有政策性银行,提供支持对外贸易、跨境投资、对外合作的多种类型贷款、保函、贸易融资和国际结汇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出口信贷、进口信贷、对外承包工程贷款、境外投资贷款、跨境保函、出口订单融资、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出口信用证、买方押汇、跨境福费廷等。
在没有有效风险规避措施的情况下发生了风险损失,要根据损失情况尽快通过自身或相关手段追偿损失。通过信用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则由信用保险机构定损核赔、补偿风险损失,相关机构协助信用保险机构追偿。
来源: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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