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当前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补齐短板,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切实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4号)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努力扩大有效投资
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1.交通。加快构建以济南为中心的“米”字型高铁网。2019年开工建设郑济高铁、黄台联络线、济莱高铁,推进济滨高铁可研报告尽快获批。
2.水务。提高水资源储备和供水能力,加快白云水库建设,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2019年完成东湖、旅游路水厂建设,增加城市日供水能力40万吨。
3.市政。加快轨道交通建设,2019年开通运营R3线,2020年建成R2线,争取轨道交通二期建设规划尽快取得批复。对接全省《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意见》编制工作,明确全市规划建设需求,推进国际机场等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打造集多种运输方式于一体的综合换乘枢纽。
4.环保。建立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国家“低碳发展城市”和“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5.信息。实施好《济南市促进5G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济政办字〔2019〕32号),编制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统筹推进5G基站建设,支持5G在智能网联汽车、工业互联网等场景的试点应用,率先打造5G先锋城市。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济南样板”,推进“6+N”智慧应用专题建设。
积极培育新动能
6.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落实全省主导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的相关实施细则,通过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企业技术改造后产生地方新增财力的50%连续3年全部奖补给企业。
7.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对获得国家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给予一定奖励。落实现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办理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最长2年贴息。
8.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全面落实国家、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政策支持,做好经费保障和资金拨付工作。
加大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投入
9.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财政专项和行业扶贫资金保障以及资金拨付工作,确保2020年度市、区县两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不低于2019年度,并保持一定增幅。
10.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设,统筹集中要素、资源、政策和资金,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和示范片区。
11.推进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到2020年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生活污水处理率大幅提高,初步构建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12.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重大工程预报预警,保障灾后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大应急演练力度,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持续改善社会民生
13.全面提升教育发展质量,到2020年,完成5所中职院校(含技工学校)示范校、优质特色校建设工程,建设1-2所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一批品牌专业群,支持驻济高校“双一流”建设,推进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完成2019、2020年度解决“大班额”问题学校建设任务。
14.持续优化生态环境,实施好《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绿满泉城·美丽济南”城乡绿化行动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8〕7号)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19〕29号),加快推进5个省级森林乡镇项目和45个省级森林村居项目建设。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15.积极搭建双招双引平台,推行市级党政领导重大产业、重点项目包挂责任制,推动我市儒商大会、香港周签约项目落地见效,深化全球招商合伙人行动计划,争取更多高质量投资项目落地我市。
16.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农业水利、社会事业等项目建设。按照银行专项建设基金使用额度给予贴息补助,银行相应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
切实增强消费基础性作用
提高居民收入
17.根据省工作部署,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18.实施好《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9〕9号),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十大千亿产业领域创业就业。
19.根据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调整我市挂钩比例和失业保险金标准。进一步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促进实物消费
20.实施好《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9〕8号),支持发展济南品牌企业、品牌商品和品牌服务,提档升级工业消费,创新引领信息消费,培育商业新业态新模式新热点,全力打造国家消费中心城市。
21.出台我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实施新建及既有居住小区、公共服务、单位内部等领域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22.出台我市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改善住房供应结构,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机炒房。
扩大服务消费
23.制定我市关于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加快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的实施意见,大力宣传推广泉城旅游护照,出台地接旅游奖励和扶持政策。建立游客消费纠纷先行赔偿制度。推进旅游市场主体和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打造精品旅游小镇、乡村旅游集聚片区和精品民宿。
24.支持影院、剧院、书场、戏社参与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发放文化惠民消费券,策划组织一批具有浓郁齐鲁风情和泉城特色的品牌文化活动,重现济南“曲山艺海”风采。
25.对家政企业为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的补贴。
26.实施好《济南市建设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市工作方案》(济政办字〔2018〕31号),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城乡为一体、老年人口全覆盖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优化消费环境
27.实施好《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7〕9号),定期遴选发布济南优势工业产品目录,深化农业品牌战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建设,大力宣传推介我市名优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让“济南品牌”走向世界。
28.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重点商务领域、重点社会领域诚信管理,全面建立信用记录制度,健全信用评价、信用分类监管、诚信“红黑榜”公示、信用联合奖惩等机制。
促进外需稳定增长
29.实施好《济南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济政字〔2018〕57号),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建立口岸收费监督管理协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口岸涉企收费行为,推进实施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
30.支持济南高新区开展外贸转型升级试点,推广“特色产业集群+国际自主品牌+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境外营销网络”发展新模式。
31.巩固出口退税提速增效改革成果,确保一类企业和新旧动能转换企业退(免)税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其他管理类别企业的平均办理退(免)税时限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基础上再压缩50%。
32.深化与境内外知名电商平台的合作,通过线上渠道拓展品牌产品出口。
33.统筹用好鼓励进口相关政策,利用国家进口博览会平台,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设备、零部件和优质日用消费品并给予政策支持。
34.实施好《关于促进欧亚班列(济南)发展的若干措施》(济政字〔2019〕26号),配合省高速物流集团加快省级信息服务和运营平台建设,推进内陆港欧亚班列货物集结点建设。
强化制度保障
35.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加快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资金拨付,确保每年9月底前全部到位。
36.深化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企业登记注册“一口受理”改革成果。凡在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登记注册的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实施“不见面审批”。
37.巩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成果,全面落实“拿地即开工”和建设项目联合测绘等制度创新举措,出台联合验收管理办法,逐步将多测合一范围扩大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
38.探索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管理模式、标准和工作流程,建立企业类别综合评价机制。
39.完善资源配置机制,落实商业用电用水与一般工业用电用水同价政策。
项目地址
唐冶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东南
东八区企业公馆a7-2三层
咨询电话(微信同号)
15588884012
185531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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