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双向合作
首先场外市场需要跟贷款类金融机构加强合作,这种合作是双向的。由于逆向选择和道德困境的存在,国内商业银行一般只会将贷款资源分配给大型企业,面对资金需求更强的小企业则表现为无能为力,上述合作一旦建立,区域性的股交中心可充分发挥其本土化的特征,跟相关中介机构合作对挂牌企业进行初步的摘选、股权改造以及融资安排。企业融资需求满足之后,将在企业资质和管理方面出现质的提升,此时金融机构可以为这类企业提供后续更深层次的服务。在整个过程中,金融机构和区域市场既实现了融资需求的交易,又实现了信息的相互流转,提高了市场效率。
二、鼓励企业发行私募债及其他结构化产品
目前,国内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企业主要采取定向增资的模式。我国《证券法》要求公开发行股票需要证监会批准等条款,场外基本采取的是存量股份挂牌、挂牌后定向增资的方式,从本质上也属于一种私募融资的方式。私募股权融资在场外市场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融资形式。近几年来,在诸多股交中心,不约而同地推出了私募债、股权质押融资产品。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私募债以及各类结构化产品在场外市场将得到极大的丰富,以满足投资者的个性化需求。
三、在传统股权债权融资外,创新地引入优先股等其他模式
优先股融资也是区域交易中心需要重点关注和大力发展的一种融资方式,这是优先股和区域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相比于普通股和债券,优先股主要有两点优势:一是没有债务到期偿还的压力,二是可以保证对于企业的控制权。而这两个特征,正是区域股交所的挂牌企业所需要的,一方面,这些企业本身规模较小,收入往往不如交易所企业那么稳定,所以发行债务成本较高,破产风险也要高于后者。另一方面,这些企业股权结构相对简单,往往管理者就是所有者,因此原始股东非常重视控制权,这类公司并不像公众公司,其被动收购的风险要大很多。优先股的特点正好可以解决以上两点矛盾,所以说率先大力发展优先股不失为区域交易中心吸引企业挂牌的一种尝试。
除此之外,资产证券化和众筹众投模式也都是区域市场可以尝试开展的融资渠道。以众筹为例,区域市场本身的开放性也有助于众筹的顺利实施,反过来,众筹的开展也将进一步提高平台和挂牌企业的开放性和透明性。众筹将会使得投资门槛降低而能够吸引到广泛中小投资者的参与,使得区域股权交易中心不仅仅是“机构间的游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