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主要服务于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人民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基本定位,有利于充分发挥其门槛相对较低、服务方式灵活等特点,为最广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个性化和多样化的资本市场服务,有利于拓宽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推动民间资本向产业资本转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切实加强对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

一、区域内经营的私募市场定位
2017年1月,我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明确了区域性股权市场“区域内”这一定位,监管主体是所在省金融办,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监管积极性,突出其能够提供个性化和多样化的资本市场服务的功能,在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同时,推动民间资本向产业资本转化,活跃地区经济,促进产融结合。
《通知》还明确了区域性股权市场是私募债权股权市场的定位,规定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证券时,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累计不得超过200人;证券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转让时,证券持有人累计也不得超过200人。
此外,《通知》还强调,“区域性股权市场不得为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外的企业私募证券或股权的融资、转让提供服务”。这是因为,近来市场中出现了个别区域市场跨区域经营甚至向全国覆盖的趋势。而跨区域经营面临着监管责任主体不明的问题,这会导致违规运作甚至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集资的问题,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实践中已发现有少数跨区域挂牌企业涉嫌从事非法活动。
二、 “一地一家”定位
《通知》明确了一地一家运营机构要求。中国证监会发言人邓舸表示,区域性股权市场是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金融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不是完全竞争性的市场主体,目前少数省市设立了多家运营机构,存在重复建设问题,也容易引发恶性竞争,甚至酿成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一地一家”的定位要求便有利于解决各地区域性市场重复建设,以及运营规范和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并防范由此引发的各类风险。
三、融资及转板平台定位
区域股权市场是专门为处于成长初期的中小微企业建立的区域性资本市场融资平台。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的难题。而区域股权市场为中小微企业在资本市场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增强了股权的流动,促进了资金融通。

进一步地说,区域股权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平台,为其发展壮大提供助力,规范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的同时,也是在为主板市场培育上市企业资源。要在区域股权市场进行挂牌,首先必须完成股份制改造,进行一系列的公司治理整顿,规范企业各个方面,同时在挂牌期间持续保持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通过融资壮大公司规模,通过一系列整顿措施规范公司经营,这就使得一部分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实力增强,逐渐达到新三板的挂牌标准,甚至上升到主板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