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简政放权的浪潮中,金融监管的权利逐渐下沉到地方,地方政府在金融监管方面有了更为宽松的自主空间,在推动本地金融业发展上能够发挥更大的自主性和主动性。
1. 省级政府支持四板市场发展的原因
响应中央政府的号召。近年来,中央越来越重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中央各部门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资本市场发展。从2017年初《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到7月份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再到十九大报告和12月份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无不体现出中央对资本市场的重视。

解决地方企业融资难题。地方经济的繁荣,离不开中小微企业的支持。然而目前各地中小微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融资渠道单一。企业融资以银行信贷为主,但由于我国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各地中小微企业从银行借款面临着困难,发展受阻。
促进产融结合的需要。积极推动产融结合,促进金融资源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地方政府建设发展区域性资本市场,可以为股权型产融结合、咨询服务型产融结合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在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民营资本进军金融业,也会反向促进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为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增添新的活力。区域股权市场的建设将产融结合纳入政府监管的范围,可以有效化解风险。
2 .省级政府促进区域股权市场发展的措施
(1)完善金融基础设施
首先,省金融监管部门,应创新监管机制,规范发展区域性资本市场,将其限制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在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同时,不能扼杀民营经济的创造力和创新力。
其次,省政府各部门应相互沟通协调,共同搭建中小企业信息公开平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大重要因素便是企业信息不透明,而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等掌握着企业不同方面的信息。这些部门应与区域股权市场协调沟通,共同搭建中小企业信息平台,将企业信息公开化,就能便利投资者选择投资对象,降低投资风险。
此外,区域股权市场应完善转板制度。各地区域股权市场中下设各个子板块,板块层次由低到高分层,相应地,对挂牌企业要求也逐步收紧。区域股权市场应在各板块之间建立畅通的转板机制,使各个板块与企业发展阶段相适应。企业在较低板块发展培育一段时间慢慢壮大后,便将其转板到高层次板块。待其发展到一定规模,达到相关要求后,便将其推上新三板,乃至主板市场。
最后,省级有关部门应制定符合本地情况的合格投资者制度。根据本地区域股权市场的具体子板块,分别制定相应的投资者门槛,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2)寻找优质企业,发挥投融资中介作用

省级政府应积极开展资本市场的宣传工作,改变企业对资本市场融资的看法,引导其主动通过区域股权市场进行融资。目前,诸多中小企业对资本市场融资存在认知上的误区,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发挥积极的宣传作用,为区域股权市场背书。在逐步改变企业认知后,政府部门还应积极寻找具有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通过财税方面的支持政策引导其进入资本市场,对其进行培育,使其能够顺利壮大。政府部门应积极寻找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帮助投资者寻找投资对象,以降低投资者误判的可能性和投资风险。
(3)建设地方特色板块
我国各个省都有自身区域性的特点,资源禀赋有着较大的差异。有些地方工业发达,有些地方主打农业产品,有些地方有着丰富的人文历史文化,有些地方则以风景闻名遐迩。因此,区域股权市场的建设,不能走“一刀切”的路子,更不能照搬某一特定模式,必须由地方政府从自身实际出发,建设符合自身特点和发展方向的区域股权市场。比如,青岛蓝海股交中心立足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涉海企业的实际,专设海洋特色板。
山西省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旅游资源丰富,山西股权交易中心从本省资源禀赋的实际情况和转型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出发,设立文旅板快,服务与本省文化旅游企业。
(4)创新政府服务方式,综合配置政府资源
区域股权市场是省级政府进行资源整合和集中的天然平台。政府可以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以小额政府资源撬动大规模的市场资源;通过以财政资金充实担保公司,为在区域股权市场挂牌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还可以通过设立风险基金,与投资机构共担风险。此外,省级政府各部门应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携手助力区域股权市场的发展。比如经信委对本省中小企业进行整体发展规划,省级金融部门发掘本省优质企业后,财税部门对这些企业给予特定的财税政策的支持,农业厅、旅游局等对所管辖的相关挂牌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并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